承诺毕业后并取得执业医师

心已荒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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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月计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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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毕业后多久考执业医师这个跟学历有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请参阅《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据此规定“学历审核”内容如下: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考执业医师的条件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大陆居住证。(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第五条:报考类别(一)执业助理医师达到报考执业医师规定的,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二)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应当具备与其相一致的医学学历。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公共卫生岗位试用的,可以以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按照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的医师资格。(三)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四)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符合《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第六条:学历审核(一)研究生学历(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眼视光医学、预防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已完成1年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的,以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2)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3)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的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的,该研究生学历和学科作为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的依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4)临床医学(护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或临床医学(护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二)本科学历(1)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仅限 温州医科大学 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医学检验(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妇幼保健医学(仅限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2)五年制的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3)五年制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4)五年及以上学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医学、傣医学、壮医学、哈萨克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5)2009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6)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三)高职(专科)学历(1)200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蒙医学、藏医学、维医学等)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经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医学类专业(参照同期本科专业名称)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经省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举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取得资格后限定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后,方可申请将执业地点变更至县级医疗机构。2014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含教育部、原卫生部批准试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0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含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其专科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4)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四)中职(中专)学历(1)2010年9月1日以后入学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同意设置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限定到村卫生室执业,确有需要的可到乡镇卫生院执业。(2)2000年9月25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取得资格后,限定到村卫生室执业,确有需要的可到乡镇卫生院执业。2011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除农村医学专业外,其他专业的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3)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社区医学、预防医学、妇幼卫生、医学影像诊断、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4)2006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07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5)2006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医、民族医类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相应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07年1月1日以后入学经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医、民族医类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相应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11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等中医类专业毕业生,取得资格后限定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6)卫生职业高中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7)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五)成人教育学历(1)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该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毕业生,如其入学前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与取得医师资格类别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六)西医学中医人员(1)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获得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完成了规定课程学习,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相同级别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1)、临床医学毕业后可以当什么科的医生 当医生需要什么条件(2)、临床医学毕业后可从事什么工作 临床医学毕业后干什么(3)、口腔医学和临床医学哪个好就业 口腔医学技术就业前景(4)、女生学口腔好还是临床医学好 女生学口腔好不好(5)、临床医学5年制和8年制的区别 5年制临床医学就业如何(6)、临床医学八年制是什么学历 临床医学八年制和5+3一体化的区别(7)、八年制临床医学大学排名 哪些大学开设了临床医学八年制(8)、临床医学下面是什么专业 临床医学就业方向和前景(9)、临床医学下面有什么科 临床医学的分类有哪些(10)、临床医学下面是什么专业 临床医学毕业可以做什么 (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1)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应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有关规定。(2)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人高等教育中医类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其执业时间和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时间符合规定的,可以报考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类别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八)其他(1)取得国外医学学历学位的中国大陆居民,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同时符合《执业医师法》及其有关文件规定的,可以按照本规定报考。第七条:台湾、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以及外籍人员报考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八条: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按照《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37号)规定,参加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第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和《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有关条款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64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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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肩心动

免费医学定向生毕业后服务期间的职称是到乡镇当“全科医生”免费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人社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着眼于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需求,此次新政在培养模式上,首先明晰了培养目标,要求构建与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加强免费医学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能力培养。新政明确,免费本科医学毕业生到定向机构报到就业后,均须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免费专科医学毕业生均须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训时间计入6年服务期内。免费本科医学生培训合格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可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并被授予临床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为鼓励免费医学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新政在职称晋升、工资待遇、业务培训、服务期满留聘、再聘等方面给出了六大优惠政策。新政指出,免费医学生注册全科医师后,可提前一年晋升中级职称,职称晋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放宽外语要求,不对论文作硬性规定,把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免费医学毕业生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对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免费医学生,优先纳入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在开展或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时,优先安排免费医学生,鼓励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新政明确,要按照国家政策落实免费医学生的工资待遇,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住房。对服务期满、愿意继续留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免费医学生,所在单位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予以适当倾斜;对服务期满的免费医学毕业生,在城市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此外,新政指出,违约的免费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培训费用和生活补助并缴纳违约金,违约事实纳入医师诚信管理,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免费医学生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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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我清梦

可以啊!你是专科满2年考研的吧。完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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揽衣对月

可以报考。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一、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二、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试用机构按《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认定。三、试用期满是指当次医学综合笔试上一年1月1日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在试用机构的累计试用时间满1年。在多家机构试用的,应当出具各试用机构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考资格。使用“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概念为以后一年多试做准备。四、使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五、执业助理医师在当次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时执业时间达到报考执业医师规定的,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六、实践技能考试合格证明当年有效。七、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本人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和与之相一致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其中,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按照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的医师资格。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八、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九、研究生可以本科学历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报考,科学学位研究生不得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经教育部批准举办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含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学专业等专业七年制及以上长学制医学教育毕业生,可以按照规定以科学学位研究生学历报考。本科为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为中医学类或中西医临床医学类专业的,可以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时,应当按照规定报考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十、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含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学专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已取得符合规定条件本科学历的七年制及以上长学制研究生,取得本科学历后具有1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的,可以以本科学历报考;在学期间不具备1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的,可以按照规定在毕业当年报考。预防医学专业研究生,具有符合规定条件本科学历,取得本科学历后具有1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或公共卫生实践经历的,可以按照规定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十一、按照规定以研究生学历在毕业当年报考的,应当在医学综合笔试前提交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应届研究生报名,应在笔试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非医学专业学位的不允许报考。十二、2001年9月1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医学专业毕业生,以及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学的医学专业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毕业专业前、后加注非医学专业方向的,不得以该学历报考;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可以按照规定以该学历的毕业专业报考。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毕业专业前、后加注专业方向的非中医类别医学专业专科和本科毕业生,不得以该学历报考(按照规定由教育部审批的除外)。以2002年10月31日为界,之前毕业专业前后有加注方向的,除毕业专业必须符合要求外,加注方向为医学类的可报,非医学类的不允许报名。之后加注方向的,一律不能报名。例:2001年9月1日入学,临床医学(妇产科方向)可以报,临床医学(计算机方向)不允许报名。2003年9月1日入学,临床医学(妇产科方向)不允许报名。2002年10月31日以后、2009年以前入学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及民族医专业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毕业专业前、后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可以按照规定以该学历的毕业专业报考;2009年以后入学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及民族医专业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毕业专业前、后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其学历不作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十三、2002年10月31日后入学,经过教育部和卫生部共同评估,并经教育部批准的高等专科学校医学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以作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其中,2003年-2005年批准的学校及专业见《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医学教育有关信息的通知》;2006年及以后批准的学校及专业招收的医学毕业生,应当提供教育部批准同意办学招生文件,方可以该学历作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高职高专学校毕业专业依据卫生部2003-2005年目录审核,目录外的学校和专业,要求考生自行提供教育部审批文件,教育厅等文件不予认可。十四、经教育部批准的西部地区23所学校(见《关于批准部分学校试办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教育的通知》(教高厅〔2004〕15号),2004年至2008年按规定招收的初中起点5年制的医学毕业生,可以按照规定报考。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的其他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以及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3+2”或“2 3”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其学历不作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我省各高校均不符合上述要求。按照卫生部政策,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与3 2”或“2 3”性质相同,今年起五年制大专和二年制大专毕业证全部不能报名。十五、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以及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可以以该学历按照规定报考。2002年10月31日后入学的上述毕业生,其入学前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与取得医师类别一致的,可以以该学历报考执业医师;其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时间同时应当满足《执业医师法》规定。考生取得助理医师资格后,入学取得的成教专科、本科学历,可以用于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1、取得助理医师时间早于入学时间。2、专科毕业后满2年、本科毕业后满1年方可作为报名依据。3、毕业时间为1月1日的视为当年。入学时间早于取得助理医师资格时间的不予受理;2002年以后入学的成教学历直接报考的不予受理。十六、专科升本科,所学医学类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同一类)的,可以以本科学历作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专升本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专科学历。专业相近:指专科专业为中医、本科专业为西医。十七、按照教育部2000年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的原则意见》规定,2001年9月1日后入学,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医学专业毕业生,其学历不作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我省一年制、二年制中专即属此类,只允许报考助理。十八、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人员,取得的医学成人中专学历不作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我省继续执行1998年为限不变。十九、2010年9月1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应当持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同意该学校举办“农村医学”专业的证明文件,其学历方可作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取得资格后限定到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执业。二十、2001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1日招收的中等职业学校“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可以按照规定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自2013年起可以按照规定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符合此条规定的考生明年允许报考。2001年9月1日前入学,以医师为培养目标的“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按照规定报考医师资格,取得资格后不限制执业地点。符合此条规定的考生今年可以报考。2001年9月1日前入学的“卫生保健”中专,要求全部提交省教育厅学历证明。尤其是尚未考过助理医师资格的。二十一、中等职业学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入学时户籍和所在学校不在同一省(区、市)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跨省招生计划,其学历方可作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跨省招收的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其学历不作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二十二、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但未经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同意设置的中等专业学校中医、中西医结合、藏医、蒙医、维医、傣医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2001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以前入学的,其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2006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其学历不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二十三、2007年以后入学的中等中医类专业毕业生,其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中等中医类专业招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职成厅〔2007〕2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中医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二十四、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获得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完成了规定课程学习,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相同级别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二十五、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应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有关规定。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可直接申请相应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二十六、在军队(含武警、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所属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役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规定的考点报名,并参加相应考试。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学员证或身份证。使用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当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的相应证明。军队现役考生要求使用地方身份证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时要求同时提交军官证和地方身份证。二十七、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的有资格开展对社会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聘用或试用的非现役人员,持所在军队医务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可以到驻地附近考点报考。非现役人员持未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的有资格开展对社会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二十八、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机构、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证明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二十九、在《执业医师法》颁布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并已经转正,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转正证明和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在《执业医师法》颁布前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并已经转正,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和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连续从事医士业务工作五年以上或从事医士业务工作时间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时间累计满五年的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三十、无规定学历的执业助理医师,取得符合规定的医学学历(含按照规定取得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历)后,可以按照规定报考执业医师资格(中医类别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除外)。三十一、在医疗机构检验科试用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可以按照规定参加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三十二、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可以按照规定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三十三、台湾、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以及外籍人员报考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三十四、取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公民及华侨、归侨,其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执业医师法》及其有关文件规定的,可以按照本规定报考。三十五、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基础医学类、法医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1999年1月1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持非《毕业证书》的人员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还有检验、病理、运动医学、康复等均不能报考。三十六、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三十七、考生报名照片应当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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