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考试经济法考点

相思不如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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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于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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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的难度不高,它的侧重点主要是在记忆,需要记住的知识比较多,比如物权法、合同法有很多内容符合我们的常识。在学习的过程中,建议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找到合适的记忆方式,最好选择早晨记忆,早上的记忆力最好。

从今年的考试大纲和教材变动来看,《经济法》难度较往年来说应该变化不大,因为经济法是一门主要考查理解性记忆和准确性记忆的科目,只要你能踏实备考,不可投机取巧哦~注册会计师

强化阶段备考注意事项

1、增加每日做题数量

在进入强化阶段后,就不是每天读教材了,这个时候就是要把教材中学习的东西运用到题目中来,检验自己是否已经学会,考生就要适当增加习题的量,但这并不意味着什么题都去做,要选择一些高质量的习题,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做哪类习题。基础好的考生可以选择代表性强的习题,重点从不同题型了解出题人思路和答题技巧。基础较弱的考生可以做一些经典习题,加深对知识点理解的同时,摸索更多的答题技巧。

2、注意归纳总结

大家在基础阶段复习时都是按照章节进行,很少涉及到前后章节串联的情况,做过的题型相对单一一些,但强化阶段需要考生逐渐将学过的内容进行归纳总结,易错易混的考点要重点区分,前后关联性高的知识点可以放在一起进行理解和记忆。CPA资料领取:

应届生报考注会科目推荐

应届生是最适合参加注会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头脑灵活,学习能力、记忆力和适应能力都很强,学生们没有家庭和工作的后顾之忧,在学校备考,可以充分的利用学校图书馆的学习氛围,比很多上班族的学习环境好太多了,高顿小编建议应届生选择3科搭配备考。应届毕业生要面临择业的问题,大家要根据自己未来的从业方向,确定注会科目搭配方案,最好尽早拿下注会考试证书,不耽误自己就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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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头灯灭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是2022年8月26日-8月28日,考试安排在周五和周末,共持续三天,和去年相比,今年注会考试的时间整体提前了一天,但是各科目的考试时长没有变化,以下是注会各科考试时间安排,大家快来了解一下吧。

注会专业阶段考试时长:

1.会计:一场三小时,考试场次两场

2.税法,经济法:一场两小时,考试场次两场

3.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一场两小时,考试场次一场

4.审计:一场两个半小时,考试场次一场

5.财务成本管理:一场两个半小时,考试场次两场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时长: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一场三个半小时,考试场次一场注册会计师

全国注会考试时间都是统一的吗?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中明确规定了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是8月26日-8月28日,也就是说注会考试时间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不会随着地方的变动而变动,除了考试时间,注册会计师的报名时间,报名条件以及考试的科目全国各地也都是一致的,大家不用担心注会考试报考有地区差异。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特点是?

会计:这是注会考试科目中最基础的学科,与注会其他的考试科目都有一定的关联,学好这门科目对于学习其他的考试科目是很有帮助的,考试的难度也相对较大。

审计:审计是考查实务比较多的科目,有过审计工作经验的考生在备考时会轻松很多。

财管:财管公式多,计算量大,但是光记忆公式是不够的,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

税法:注会税法对于考生的记忆理解能力要求比较高

经济法:经济法科目考点主要集中在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物权法、破产法、票据等章节。

战略: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这门科目要求考生有大局观,站在管理者的角度思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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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你常在与你久在

注会经济法考试题型和分值单项选择题:24题24分多项选择题:14题21分案例分析题:4题55分注会经济法主观题答题技巧第一步:作出明确的判断。案例分析题即使判断错了也不会倒扣分!第二步:说明理由。首先,过渡性语言并非评分要点,可以适当省略。其次,考生不需要一字不差的引用条文,可以适当变通,只要交代清楚关键词即可。总的来说,考生能够相对准确的引用法律条文,最好采用“判断+条文”的模式,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判断+具体分析”的模式。如果考生时间充裕,也可以选择“判断+条文+具体分析”三步走的模式。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注会报名条件,具体内容如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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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庸医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代理权;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三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比例和期限;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合同和章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额转让;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第四章 公司法公司法人财产权;股东权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公司发起人、股东的法律责任;公司的法律责任;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的法律责任。第五章 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增发股票;股票的上市与交易;公司债券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的事务管理;禁止的交易行为;上市公司收购。第六章 企业破产法破产申请的受理;管理人的资格与指定;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抵销权;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债权申报的特别规定;重整计划的制定与批准;和解协议的效力;别除权;破产财产的变价与分配。第七章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和考核;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第八章 物权法律制度物权变动;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第九章 合同法律制度(总则)合同的相对性;合同的订立程序;合同的生效;效力待定的合同;代位权;撤销权;保证;债权转让;解除;提存;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第十章 合同法律制度(分则)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三章 票据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关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抗辩;汇票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追索权;本票的出票、见票付款;支票的出票、付款、准用汇票的有关规定。第十四章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商标权;商标注册的申请和审查核准;商标使用的管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第十五章 竞争法律制度垄断协议及其法律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及其法律规制;经营者集中及其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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