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会计风险防范案例

世情浮生若梦
  • 回答数

    5

  • 浏览数

    9929

首页> 会计职称> 注册公司会计风险防范案例

5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入你爱囚

已采纳

、“银广夏”案(一)“银广夏”公司情况“银广夏”是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其公司股票(00057)于1994年6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起初以生产软磁盘为主业,后通过兼并收购等资本运作,由单一产业公司发展成为拥有27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跨行业实业公司,从事牙膏、水泥、海洋物产、白酒、麻黄草等产业,但盈利水平一直一般。1999年7月,公司从德国进口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设备并在其全资子公司天津广夏投入生产,银广夏的利润神化就此开始。其主要相关事件可以通过表1反映出来:表1年 代 事 件 1999年 每股收益达前所未有的0.51元 1999年12月30日 股价为13.97元 2000年4月19日 股价为35.83元 2000年12月29日 股价为37.99元 2000年 股本扩大一倍,每股收益达0.827元,净资产收益率为34.56%很快,银广夏的这一利润神话就受到了多方关注。2001年8月7日,《财经》杂志发表的《银广夏陷阱》揭露了银广夏的造假情况,成为银广夏轰然崩塌的导火索。8月9日,银广夏开始连续停牌30天。2002年5月14日,中国证监会对银广夏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银广夏精心策划的这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为银广夏业绩贡献了80%的天津广夏公司根本就没有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生产能力,其生产经营完全是虚构的;其次,银广夏购入的原材料业务是虚构的。其通过伪造从北京瑞杰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市京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市东风实用技术研究所等单位购入萃取产品的原材料蛋黄粉、姜、桂皮等,并到黑市上购买发票、汇款单、银行进账单等票据,虚构销售发票和银行汇款单;再次,银广夏的销售业务也是虚构的。其伪造了总价值5610万马克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四份、德国捷高公司北京办事处支付的金额5400万元、出口产品货款银行进账单三份;最后,银广夏又虚构了天津广夏萃取产品出口收入23898.6万元。之后该虚假年报经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并入广夏公司年报。中注协在其后的调查中表明,银广夏1998年虚增利润1776万元,1999年虚增利润17782万元,2000年虚增利润56704万元。(二)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情况银广夏公司1999年和2000年的“问题”报表都是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并且都出示了无保留审计意见。该事务所是由深圳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原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原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00年7月合并成立,工商注册名为“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在对银广夏的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时,虽然收集到了基本的审计证据资料,但是,对于虚假的海关报关单、发票、银行进账单以及对德国签订的销售合同都没有提出质疑。银广夏事发之后,财政部已经吊销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同时吊销其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刘加荣、徐林文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并把几位注册会计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结合审计失败案例论述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银广夏”的审计失败案件在我国爆发之后,引起了全社会对审计行业的关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作为一种有效的避免审计风险的方法,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了解。该理论的核心就在于它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和其实施的具体步骤上,本文从这两个方面入手,结合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失败的案例,来论述现代风险导向理论。(一)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的特点现代风险导向审计能够较好的控制审计风险,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审计失败事件的发生,这与它所具有的特点是分不开的:第一,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更多地关注经营风险,以经营风险驱动审计风险。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从宏观上把握企业的战略及经营风险,并将对企业经营风险的分析从计划审计到完成审计自始自终贯彻下去。在银广夏案件中,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在事后承认他们对生物萃取技术不懂,而且对外贸业务也并不专长。另外,银广夏公司于1999年变更了主营业务,而中天勤由于对客户的经营了解不够,对这一经营活动的变化也就没有采取适当的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根本无法正确判断银广夏公司所具有的经营风险,为自己的审计失败埋下了祸根。第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改进了审计风险模型。国际审计和鉴证准则委员会(IAASB)于2003年10月发布了一系列新的审计风险准则,在风险导向审计方法下,审计风险模型发展为: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其中重大错报风险包括两个层次:会计报表整体层次和认定层次。其中,会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主要指战略经营风险,强调注册会计师必须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用以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包括传统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在银广夏案中,企业管理层集体舞弊,伪造了海关对账单、银行对账单、重要出口商商品单价等等重要凭证。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内部控制已经毫无作用,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的评价也就失去了意义。此时,注册会计师只有主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关注企业的战略经营风险,以期降低会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才能有效控制审计风险。但是,中天勤的审计人员在本身对银广夏行业环境并不了解的情况下,既未对其进行实地考察,又没有咨询相关行业专家的意见。对于其所发现的问题,如2000年银广夏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但生产用电费却降低、生产暖磷脂的投入产出比大幅下降等情况,没有按照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中控制审计风险的方式来分析,而是轻易相信银广夏管理当局声称的“生产进入成熟期”。第三,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强调注册会计师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逻辑起点是“职业怀疑精神”、“注册会计师不能推测管理层是诚实可信的”。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以职业怀疑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导致会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情形。在“银广夏”案中,注册会计师职业怀疑态度的缺乏是审计失败的致命之处。在中天勤会计师事务的审计过程中,出现了多次审计疑点。比如:银广夏的销售合同是天津广夏与德国诚信贸易公司签订,而收款凭证却来自德国捷立公司和德国伊利斯公司,这种境外销售合同的行文完全不符合商业惯例;天津海关的报关单上每种商品的“出口商品编号”均为空白,这明显违反报关单填写的基本要求;银广夏2000年上半年毛利率为45%,下半年则达87%。这些连非专业人士都能推理出的破绽,注册会计师却深信不疑。在类似的“琼民源”审计失败案中,也出现了相同的情况。琼民源1996年利润总额5.7亿元中有5.4亿元是虚构出来的。面对琼民源在年报中的利润、资本公积令人难以置信的大幅增长,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并没有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专业怀疑,反而为琼民源公司辩护其报表的真实性。另外,在对“猴王集团”的审计失败案件中,注册会计师1998年和1999年出具的审计意见都是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这说明注册会计师已经注意到该公司的报表存在问题。但是,由于职业怀疑态度的缺乏,在已经知道“猴王”资产质量即产权关系存在很多问题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既没有追加审计程序,也没有给与重视。可见,注册会计师职业怀疑态度的缺乏是导致审计失败的重要原因,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对这一问题的强调,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对审计风险的控制。第四,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改变了审计思路。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将审计重点放在错报的根源上,而不是表面结果上,建议注册会计师将足够的注意力放在舞弊和错报的条件上。企业舞弊和错报的条件根据史蒂文·阿伯雷齐特(W. Steve Albrecht)的舞弊三角理论可以归结为:压力、机会、借口。其中,压力可能是经营或财务上的困境以及对资本的急切需求;机会可能是宽松的或松懈的控制以及信息不对称;借口则可能是“我只是向公司借而不是偷”、“我们只是为了暂时度过困难时期”等等。正是借助舞弊动因理论,现代风险导向审计跳出了财务会计的约束。通过对企业环境、经营战略和经营活动、内部控制、会计策略等多方面的综合分析和评价,透过表象看实质,能够洞察这些“压力”、“机会”或“需要”,从而更有助于查错纠弊。这样,注册会计师将会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从战略上与企业的经营环境、经营模式紧密联系起来,从而在源头上和宏观上分析和发现会计报表重大错报,把握审计风险。对于银广夏公司来说,压力、机会、借口这三项企业舞弊和错报的条件可谓一应俱全:公司上市、配股、增发股票的资格给银广夏的经营业绩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信息的不透明、董事会职权的不完善、经理人员的权责不明确又产生了相应的舞弊机会;公司可以为了暂时提高企业获利水平和投资者信任等等为借口,顺利完成其造假行为。中天勤会计事务所的审计人员根本就没有重视这些舞弊和错报的条件,仅仅以会计报表表面的结果就草草得出了错误的审计结论,这与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的要求相距甚远。(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实施步骤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实施步骤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步,概括了解客户的目标、战略定位。在一般情况下,审计失败案件中大部分是由于企业持续经营、管理舞弊、大规模的企业制度崩溃等原因造成的。因此,了解客户的目标和战略定位能够使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商业风险有一个潜在的了解,从客观上、整体上把握企业目标的制定原则、公司治理方案以及公司战略等方面的情况。在银广夏案中,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对银广夏公司的经营目标、战略定位不甚了解,甚至对于其经营贡献最主要的萃取技术都一无所知,这必然无法完成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第一步要求。第二步,分析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对于客户战略的影响,初步识别重要战略风险及其对于审计的影响。注册会计师在对企业进行审计时,应当了解企业的商业环境、监管环境、公司治理以及公司战略等方面的内容,如果客户所在行业的经营性质或监管程度可能导致特定的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项目组是否配备了具有相关知识和经验的成员。银广夏案中,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在没有对银广夏公司经营的宏观环境、行业环境进行分析的情况下就草率地对其进行审计,没有配备具有相关知识的审计人员,也没有关注到银广夏公司可能存在的重要战略风险。这让审计人员自己根本无法有效控制对银广夏公司的审计风险。第三步,分析客户的战略管理控制及其效果,形成对战略风险的结论。一般情况下,注册会计师需要了解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并且评价内部控制。但是,在“银广夏”等大量的审计失败案例中都显示出注册会计师往往没有对企业的业务进行详细了解,也没有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评价进行审计。其原因主要是,审计人员过于看重文件的可靠性,看重会计系统的控制,而对于管理层的控制和经营不是十分重视。但是,这种控制事实上直接影响会计报表中非常规判断及会计估计。同时,由于计算机技术的广泛采用,很多书面的会计记录都已经不存在,一些交易的处理也缺乏直观性,经营控制对于审计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越来越重要了。第四步,在对客户战略和经营理解的基础上,识别出客户重大交易类别及其对审计的影响,结合已经识别的重要战略风险,推导出可能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作为分析对象。对每一个关键的经营环节,注册会计师都应该分析重要战略风险和重大交易的类别,并对其进行系统识别和环节层次的识别。同时了解重大的经营风险、交易类别和相关控制,对相关控制进行测试,评价剩余风险,最后还需要根据剩余风险设计审计目标以及相关的实质性测试。 在银广夏案中,注册会计师遗漏了不少重要交易的审计,更没有对可能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审计。比如,有关银广夏1999年房地产的销售收入数据就存在三个:2923万元、4257万元和2205万元。对于如此重大项目出现的问题,审计人员竟然没有予以关注,我们甚至可以推断审计人员对银广夏1999年的房地产销售收入根本没有进行审核。类似地,在成都红光案中,注册会计师在对其1994年、1995年、1996年会计报表审计时,没有将占资产比重较大的存货、应收账款作为重大项目进行审计。这使得存货没有得到必要的盘点,应收账款也没有得到必要的函证。最终导致对“红光”公司盈利预测的严重失真。可以看出,在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失败的实例中,相关注册会计师的做法几乎都不符合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的特征,也没有按照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和步骤完成其审计任务。在当代企业越来越复杂的经营环境下,注册会计师的这种做法无疑是为企业作假舞弊开了绿灯。可见,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中对经营风险和审计风险的强调和重视,对我国实务有重大的借鉴作用。审计人员应更多地了解企业,了解企业的内、外部环境,通过深入了解企业去判断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增强发现财务欺诈的能力。 四、结论联系当今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失败的案例,通过对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特征和审计步骤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传统的审计理念已经难以适应当代企业审计的要求。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是以系统观和战略观为指导思想,不仅关注内部控制风险,同时也关注经营面临的外部风险,通过审计风险的量化来确定审计证据的数量,使得审计风险控制更加科学有效,从而能够更好的适应当代企业审计的需要。但是,通过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失败的案例也可以看出,对于我国企业而言,由于注册会计师专业技能有限、企业经营又不够规范,要求注册会计师马上有效执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还存在一定的难度。所以,注册会计师在运用现代风险导向理论的过程中,应当提升自己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在尽力争取被审计单位配合的情况下,充分发挥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的特点,以控制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

125评论

如果不是谎言请直视我

在银广夏会计丑闻中,作为“经济警察”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然,我们不能因此就全盘否定注册会计师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但是,在银广夏的这次造假案中,注册会计师的确存在重大的过失行为。

事实上,银广夏只是采用了一些简单的造假手法,就过了自称是“业务精湛和品行高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这可能吗?如果注册会计师不愿承担欺诈责任,那你至少应该承担重大过失责任,最后的结局是担任银广夏的两位注册会计师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据报道,在对银广夏的审计中,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重大过失行为包括:

(1)没有到银广夏的天津子公司实地考察所谓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技术,只是简单地翻翻账本就相信了天津子公司高额利润的,事实上,创造高利润的天津分公司的机器设备根本没有完全运转起来。

(2)没有运用有效的函证手段验证天津子公司向德国所谓的高出口额。其实,作为简单的取证手段,中天勤的注册会计师只要向银行和海关查验相关的出口报关单、退税证明、银行收款单和运输单据,就可以发现其造假。

(3)没有对银广夏的其它子公司的利润造假事实进行认真核实等。最后,中国证监会对负责银广夏审计工作的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做出了关停的处罚决定,并对两位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刘加荣和徐林文追究了刑事责任。

97评论

极其不要脸的脱口而出

一、审计风险的成因(一)审计独立性的缺失近年来国内外的事务所不断的发生会计造假事件被媒体曝光,社会各界开始对审计独立性的高度关注,并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审计独立性产生的怀疑。审计独立性的缺失有下面几点原因:1、政府对审计市场的过度干预。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大多是由脱钩改制过来的有限责任公司,一方面政府的过度干预,使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很难做到独立和公正;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期望依赖有关机构和政府官员的权力去分割独立审计市场。因此,注册会计师可能会屈从权力主体的压力而不再保持独立性。2、法规不健全、惩治不力且违规成本低。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尽管颁布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但是仍不完善,企业的经营活动缺乏规范,如企业存在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意图与行为,一些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缺乏起码的诚实与信誉,甚至贿赂审计人员,使其失去独立性,加之我国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外部监管不力,违规处罚力度偏弱,审计整体风险水平较低,在经济利益诱导下,注册会计师最终选择与企业“合谋”,丧失审计独立性。3、审计定价不规范。事务所的审计收费不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不公平价格竞争带来的后果是审计收费越来越低。为了获得利润,不得不减少充分的甚至是必要的审计程序,从而造成了审计质量的下降。(二)有关注册会计师相关法律条文的矛盾《刑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公司法》中都涉及了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有关的规定,这一系列规定对维护市场运行秩序起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外部环境的改变,立法顺序的先后不同,使得这些现行法律中,涉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条文存在不少矛盾之处。这便导致追究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时尺度不一致、不平衡;使注册会计师法律问题的复杂化,当注册会计师遇到法律诉讼问题时,就根据这些法律条文的空隙,逃避自身的法律责任,也就使得审计风险在无形中增加了。(三)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有限目前社会上小规模企业数量多,其资产规模小,经营业务简单,会计记录简单,内部控制有限,存在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可能性,其所面对的经营风险和发生重大错报风险的概率大于一般大型企业,许多会计人员在领导权威和利益驱使的双重压力下,往往在诚信和失信之间摇摆不定,陷入一种道德困境,以致触犯法律,这必然增加审计的风险。(四)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和专业程度目前在会计师事务所里面工作的很多人员都不具有注册会计师的资格,他们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在一定程度存在欠缺,在审计的时候面对被审计单位的各种失责情况并不一定能发现,并且有些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不注重调查研究,常常以个人的主观意愿来判断,这也就大大提高了审计风险。(五)审计质量控制准则实施不到位我国颁布实施的审计质量控制基本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重要组成部份,是保证审计工作质量,规范审计行为的基本准则。如果事务所未能认真贯彻《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势必造成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混乱,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编写的不当,造成审计外勤工作、审计取证、审计工作底稿编写和复核等工作严重错误和遗漏,审计风险必然增加。(六)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扭曲除国际“四大”外,国内事务所在招聘员工的时候大都选择要实习生,既是为节约成本,又可以在事务所的忙季的时候减轻工作量,但在外勤审计的时候实习生就会出现实践经验不足的问题,如果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没有事事亲为的话,对审计质量也会造成很大的影响。二、防范审计风险的对策(一)构建事务所的品牌我国与世界上的发达国家之间的品牌都有差距,会计师事务所品牌的差距就更明显,国际著名的“四大”会计公司不但在国际会计市场上占主导地位,而且在我国的会计市场上占有相当大的份额。“四大”的品牌在这其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来自本身品牌的构建,而形成品牌价值的关键在于审计质量。质量是品牌的基础,社会认知度是品牌发展的结果,社会知名度的提高又促进业务收入的提高,业务收入的提高才有足够的资源投入,才能促进审计质量的提高和规模化,促进事务所良性循环的发展。1、树立事务所的和谐文化。会计师事务所的企业文化应是管理者和全体员工在长期的执业活动中形成的、与其自身特点及发展规律相适应的一整套经营理念、执业信念、价值观和行为规则,以及由此形成的群体行为模式。会计师事务所的企业文化通过树立正确的职业理念、良好的精神风尚为发展目标,统一和规范事务所员工的价值观念,通过建立和完善事务所的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工作标准,统一和规范全体员工的行为。2、提高事务所的服务水平。面对现代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事务所应该将产品的内涵从最终报告扩展到各个服务的过程,体现在报告形成之前的全过程之中,给予客户报告背后的财务方面的指点、鉴证或咨询的服务,提高顾客的满意度。3、积极引进并留住事务所的人才。掌握了大量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注册会计师是会计师事务所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在引进从业人员的时候,应打破这种单一的人员来源渠道,积极引进法律、英语、计算机、管理等专业类人才,以利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尤其应当引进既有深厚功底的会计和审计专业知识又有扎实的其他专业知识的综合性人才,这样既可以改善和优化事务所执业人员的构成,提高事务所人员的素质,又可以为事务所的各类型的企业及各种业务提供专业性意见,从而提高的审计的质量。对于已经招进事务所的非注册会计师人员应该主动培养成为事务所的后备人才,提高职业水平,这样才能保证对审计风险有一定程度的规避。(二)扩大事务所的规模,实现做大做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再次掀起了规模化的浪潮。真正做大做强,让公众认同大事务所的竞争和价值,才能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1、坚持专业化发展,集约化经营,一体化管理。根据不同的专业建立发展的平台,除《注册会计师法》明确规定的审计、验资业务,还可以发展请如资产评估、税务服务等其他业务。事务所内部机构应该做好协调配合的工作,一业为主,多种经营,齐头并进,多元发展,不仅可以提高事务所人力资源利用率,而且可以大大节约事务所管理成本。2、规范审计收费,提高审计质量。规范审计收费对维护公平竞争,提高审计质量和保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有重要的意义。根据有关研究结果,审计收费与审计质量之间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即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服务的质量越高,其所收取的审计费用也就越高,反之亦然,应该设立审计收费监管委员会,合理收取审计费用,提高审计收费的监管力度。3、健全法规,重塑会计诚信。一是行业协会的规定。各事务所应该遵循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台的各项规定,并且注册会计师协会应该带头规范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准,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形象。二是行政法规。立法部门应该制定像美国国会那样通过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那么严格的法律法规,应该加大违规处罚,提高监管力度,完善处罚机制,提高处罚成本,规范注册会计师审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有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才能增强其风险意识,诚信执业,提高审计的质量。4、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责任制度。(1)实行质量否决权,即CPA项目查证签名负责制和主任审计师把关否决制。从影响质量和风险的各因素入手,采取多种方法对审计工作质量层层控制定期进行考核和奖惩。(2)实行专业分组化。审计风险的出现,很多原因是由于审计人员不了解委托单位和行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而产生的,因此有必要实行专业分组化。同时有一些大项目实行审计队伍专业综合化,即兼顾经济、技术、法律等专业人员综合使用,这样有利遏制风险的产生。(3)建立报告和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制度。5、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和职业谨慎。根据美国公认审计准则(GAAS)的规定,应有的职业审计要求注册会计师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态度。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坚持诚实和正直的立场,勤勉地搜集和客观地评价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不得因为信任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诚实而满足于获取不是完全令人信服的审计证据。保持高度的职业审慎,能够帮助注册会计师敏锐地发现问题、捕捉被审计单位舞弊的蛛丝马迹,提高审计效率,使审计工作事半功倍。相反,安永和已经倒下的安达信都是一个深刻的教训。6、保持对审计环境的敏感性。了解客户及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各方面情况是发现风险避免法律诉讼的重要工作。在实施审计前,应了解下列环境事项并保持敏感性:(1)对整个特别是本地区的财政经济状况及其变化发展的趋势深入了解;(2)现有的政策、法规对客户的经营管理所产生的影响及其程度;(3)客户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内部变动及外部流动;(4)客户内控制度健全情况,采取何种核算体系;(5)已制定的审计专业标准及其适用状况如何;(6)已掌握的审计知识及相关技术的发展趋势。7、建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业专长。安永在汽车和计算机行业,毕马威在银行和保险业,普华在计算机、矿产、通讯业以及永道在通讯业具有显著的行业专长优势。AICPA(1998)指出将行业专长列为影响CPA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因为从竞争策略方面看,事务所发展行业专长是为了适应审计市场激烈竞争而采取差异化策略的必然结果,如果一个事务所能将自己的审计服务与竞争对手相区别并以此吸引客户且得到认同,那么事务所将获得审计收费的溢价和取得竞争的优势。总之,风险总是存在的,而且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本文提出的几点防范对策是不全面的一部分,但只要认真谨慎去对待、控制、防范、就能期望消除或降低审计风险,从而成功地达到规避与防范审计风险。

75评论

对你的思念成了永恒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受领、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个小税种,它具有税负轻、税率低、征税面广、纳税人自行完税等特点。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由于印花税金额较小、不易控管,因此许多企业印花税纳税遵从度较低。财税君通过以下6个案例,解析在印花税缴纳中容易忽视的税收风险点。一、境内企业是否要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印花税?案例:境外B公司与中国境内A公司在境内签订一份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B公司以2000万元的价格将该非专利权转让给A公司,境内A公司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了印花税,同时为B公司“代扣代缴”了印花税并将该笔支出计入管理费用。分析:根据《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89〕国税地字第034号)规定,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不应当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并且,目前印花税相关文件并未明确境内企业有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印花税的义务,在办理境外企业印花税申报缴纳时,境外企业应当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以缴纳印花税。如果境内企业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印花税,可能会导致境外企业未履行印花税的申报缴纳义务,同时境内企业代扣代缴的印花税也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扣除。二、如何办理印花税核定征收手续?案例:A工业企业自2010年以来,按照销售收入和采购金额合计数的75%作为计税基础,缴纳购销合同涉及的印花税。2016年,稽查局对其开展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无法提供税务机关对其进行核定征收的证明文件。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规定,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注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同时,《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地税函〔2009〕374号)规定,采用印花税核定征收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印花税核定征收)》。企业不能自行开展印花税的核定征收,而是需要经税务机关审核或者直接核定等程序,并持相应通知书方能开展印花税的核定征收。三、错缴多缴的印花税能否退还?案例:A企业在对一份购销合同开展印花税申报的时候,将合同金额1900万元错输入为19000万元,导致多缴印花税51300元,到税务机关申请印花税退税。分析:有观点认为,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因此,上述案例中的51300元不应当办理退税。其实不然,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当由纳税人向经管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代替贴花。显然,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指采用贴花缴纳印花税的情况,本案例采用缴款书缴纳印花税,不适用第二十四条规定,因此上述案例中的51300元可以办理退税。四、是否所有合同均是印花税应纳税凭证?案例:广州市A公司与C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以及咨询义务合同书,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当月与B电视台签订广告播放委托书,委托书金额为200万元。A公司就上述300万元全部申报缴纳了印花税。分析: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因此,未在上述文件列举范围内的应税凭证不应当缴纳印花税,即上述审计以及咨询义务合同不应缴纳印花税。而对于A公司与B电视台签订广告播放委托书,广东省地税局《关于传媒单位的广告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1998〕44号)规定,报纸、杂志的广告认刊书、电视台的广告播放委托书等是一种具有合同性质凭证,应按印花税条例规定计算贴花。因此,上述广告播放委托书应当缴纳印花税。五、办理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有哪些注意事项?案例:A工业企业生产规模较大,每月都要签订大量的商品买卖合同,需要频繁贴花。企业财务林某参照其他税种申报的要求,在没有审批或者备案的情况下,每月汇总计算当月应缴纳的印花税,然后每月15日之前在“非核定税种申报”界面作了申报。分析: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因此,未执行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企业,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不能参照其他税种按月申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4〕170号)规定,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在具体执行上,各地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对于纳税人“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的方式及登记程序等均作了明确规定。如果纳税人选择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应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相关程序及时“告知”税务机关,不能在税务机关未做好相关“登记”就自行采用该方式。六、集团公司统一购买印花税票可否分给各下属子公司使用?案例:某甲集团公司总部在广州,有若干子公司分布在华南地区,集团财务人员为了集中管理的便利,统一购买印花税票,分发给下属的子公司使用,并将全部费用列入集团的管理费用。分析:企业购买印花税票一般都是即办事项,是不需要税源管理部门审批的。因此,有时候会导致集团企业购买过多印花税票并私下分派给子公司使用的情况出现。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此外,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八项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根据上述规定,各子公司如有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即为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子公司为独立的法人实体,集团公司为子公司承担的印花税是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你现在清楚了印花税中包含的这些风险了吗?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建筑资质办理,餐饮资质办理,医疗资质办理资质代办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120评论

我们的青春从学校度过

把我们课后习题的答案粘过来哈,呵呵~银广夏案例中,注册会计师的监控机制失效,导致其造假得逞在银广夏会计丑闻中,作为“经济警察”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然,我们不能因此就全盘否定注册会计师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但是,在银广夏的这次造假案中,注册会计师的确存在重大的过失行为。事实上,银广夏只是采用了一些简单的造假手法,就过了自称是“业务精湛和品行高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这可能吗?如果注册会计师不愿承担欺诈责任,那你至少应该承担重大过失责任,最后的结局是担任银广夏的两位注册会计师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据报道,在对银广夏的审计中,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重大过失行为包括:(1)没有到银广夏的天津子公司实地考察所谓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技术,只是简单地翻翻账本就相信了天津子公司高额利润的,事实上,创造高利润的天津分公司的机器设备根本没有完全运转起来;(2)没有运用有效的函证手段验证天津子公司向德国所谓的高出口额。其实,作为简单的取证手段,中天勤的注册会计师只要向银行和海关查验相关的出口报关单、退税证明、银行收款单和运输单据,就可以发现其造假;(3)没有对银广夏的其它子公司的利润造假事实进行认真核实等。最后,中国证监会对负责银广夏审计工作的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做出了关停的处罚决定,并对两位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刘加荣和徐林文追究了刑事责任。这里,给我们的启示是:作为企业反舞弊的第四道防线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应该努力学习与借鉴国外先进的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控制技术,以提高他们发现客户会计报表重大错报的能力。同时,注册会计师应该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准和风险素养,在执业过程中应始终保持其独立、客观和公正性,以提高独立审计师的价值。

97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