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别天窗
在财产清查过程中,首先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账务处理(当然,在07.1.1执行的新准则中有关固定资产的盘盈是作为以前年度会计差错处理的),然后需要经过企业的权力机构批准处理,但如果当月没有收到批准处理的决定,财务人员应当根据职业判断作出相关的暂估处理,等待正式的处理决定下来后如果与暂估处理不同则再进行调整即可.也就是说对于账实不符的情况,财务人员仅有权将账簿记录调整为实际记录,但如何处理财务人员只能依据企业的权力机构的文件决定来处理.所以就不存在什么超出会计机构人员职权范围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