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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201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2014年考试报名时间也差不多,考试时间是在10月份,如果是在机考地方考试有一个阶段,具体以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考试报名流程:百度直接搜索“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就可以了,在网上先考试报名,然后带上会计证、学历证书、身份证、考试报名表(有一栏需要盖单位盖章)、考试报名费去现场审核缴费《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机考地区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不不定项选择题,并有部分地区试点机考,笔试和机考只是考试的形式不一样,考试题型都是一样的 初级会计职称现在已经逐步实行机考了,要求考生全面掌握知识,考试的时候是随机抽题的。机考不存在重点和非重点,机考变化大、题量多、知识点广、难度高,不存在重点和非重点,所有知识点都有可能考到在理解的基础多做题目是应对考试最好的办法,在理解的基础多做题目是应对考试最好的办法,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库,看看初级会计职称的考试形式和内容,有章节练习模式的,直接点击“百度贴吧”,右侧有“全吧搜索”四个字,直接输入贴吧帖子标题即可 帖子标题“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模拟考试系统免费答题”帖子标题“2013年《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电子书pdf格式免费下载”【会计职称的教材三年就会有较大的调整,2013年就是大调整的一年,2014年的教材还没有出来,大家可以参照2013年的教材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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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才行。人才引进落户: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才落户(1)应届普通高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科学历无专业要求),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硕士以上学历无需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办理期限为:6月份毕业后至当年 12月底,12月份毕业的至次年 6月底;(2)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4)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5)随迁条件:全日制大学专科(高职)学历以上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高技能人才落户(1)具有技师(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4)其中1、2两类人员需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指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履行3年以上并在该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且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迁移户口入杭;随迁条件:本人符合落户条件且在杭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满足市外夫妻投靠条件的,其配偶可随迁。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引进落户⑴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满足在杭居住登记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⑵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随迁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夫妻双方或一方符合引进人才落户条件且在杭,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随迁配偶的不可挂靠集体户口)高层次人才落户1.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按隶属关系分别由相应的部、委、办、局负责受理。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含非公单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受理。2.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核准A、B、C、D类人才和市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区、县(市)委人才办会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核准所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1)A、B、C类高层次人才落户,不受年龄和市域范围工作地的限制,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迁入单位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单位在市区无集体户的,可申请迁入“高层次人才专户”(由市委人才办委托市人才中心设立,地址:东新路155号)。(2)A、B、C类高层次人才本人已在杭落户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龄及住房条件限制,可申请投靠迁入,随高层次人才本人在杭落户。(3)A、B、C类高层次人才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父母可申请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内登记户口,不受年龄和外地身边无子女的限制;来杭后身边无子女的,其未婚成年子女允许随迁。3.D、E类高层次人才,符合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且在市区落实工作单位并办理养老保险条件的,可在市区落户,并允许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4.凡经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在杭州市区落户,不受年龄和市域范围工作地的限制,并允许随迁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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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财政局关于2008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财会字[2007]8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8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凡年满18周岁,有志从事会计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会计专业基础知识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二、报名时间和地点全市报名时间统一为2007年12月13日至21日(双休日除外)。 考试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组织实施。省级单位人员以及在杭部属院校、省教育厅直管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由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组织报名。萧山区考生今年试行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缴费方式,报名网址为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网站( ),具体报名办法及流程详见该网站相关公告,考生有不明事项咨询萧山区会计服务中心(育才路488号,萧山区财政办事服务中心内)。电话:82723311、82729011。各报名地点及电话:市本级报名点: 杭州市光复路113号87044124 报名期间电话:87807798、87800218上城区财政局 惠民路26号(902室)87809221下城区财政局 朝晖路联锦大厦A座8楼财政大厅85463153拱墅区财政局 霞湾巷65号杭办大厦2号楼一楼88355202西湖区财政局 文三路539号 85129081 江干区财政局 太平门直街269号东10楼会计管理科86438125滨江区财政局 文三路199号高新区江北办事中心企业财务窗口88217797江南大道财政大楼企业财务窗口87760032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下沙六号大街658号86877919西湖名胜区财政局 龙井路1号2214室 87179533余杭区财政局 临平镇东湖中路236号财政大厅一楼86223553临安市财政局 临天路150号会计管理科 63713332富阳市财政局 富春路11号财政局服务大厅63323505桐庐县财政局 春江路688号江南财税大楼二楼办事大厅64220712建德市财政局 新安路103号2楼会计管理科 64723018淳安县财政局 新安大街39号会计管理科64813214 三、考试科目和部分考试科目免试的条件 1.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的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 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各市财政部门不定期组织。市区考试报名地点:庆春路155号中财发展大厦五楼大厅。 珠算五级等级考试由各县级以上(含县级)珠算协会不定期组织。2. 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的人员,可以凭相关毕业文凭自毕业之日起2 年内(注:2年内,是指自毕业文凭签发日至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日的期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请各考生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选择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不再进行免试科目资格审查。如不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规定的免试条件,只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四、考试时间2008年4月13日 上午9:00-11:00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下午14:00-16:00 会计基础 五、考试题型及复习资料 考试全部为客观题,有单选、多选和判断题三种题型。考试复习资料为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及有关考试参考用书。六、考务费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1]287号文件,每人每科目35元。七、考试成绩的核定由省财政厅确定合格标准。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人员,成绩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单科合格证在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与有效文凭同时使用才有效。报考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两科目的,必须两科同时合格,发给全科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二年,考试合格者按《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向各级分管的财政部门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八、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写《2008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根据需要订购辅导教材。会计考试相关信息,可通过杭州财税网( )进行查询。考试成绩可通过16885101声询台查询。 杭州市财政局二OO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