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责调查注册会计师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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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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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准则中的重要性概念

重要性概念可从下列方面进行理解:

1.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包括漏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2.对重要性的判断是根据具体环境作出的,并受错报的金额或性质的影响,或受两者共同作用的影响;

3.判断某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是否重大,是在考虑财务报表使用者整体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的基础上作出的。

【解读】财务报表使用者是一个集合概念,主要包括:(1)公司股东投资方(包括现存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2)公司债权人,包括银行、非金融机构、企业债券购买者;(3)供应商;(4)企业经营管理人员;(5)企业产品的购买者;(6)政府部门;(7)证券监管机构;(8)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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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话而已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 (2006-03-0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3号——与银行监管机构的关系 (2006-03-0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 (2006-03-0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2006-03-0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2号——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 (2006-03-0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2006-03-0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 (2006-03-0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 (2006-03-0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 (2006-03-0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 (2006-03-0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 (2006-03-0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 (2006-03-0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 (2006-03-0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 (2006-03-09)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2006-03-09)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 (2006-03-09)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 (200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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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与老酒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基本框架的具体内容:第一部分审计、审阅与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具体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业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二部分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 第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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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如何是好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该项准则要求在上市实体的审计报告中注册会计师需要逐个披露关键审计事项。

第一条为了明确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的责任,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规范注册会计师如何确定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如何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包括沟通的形式和内容。

第三条沟通关键审计事项,旨在通过提高已执行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增加审计报告的沟通价值。沟通关键审计事项能够为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提供额外的信息,以帮助其了解注册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沟通关键审计事项还能够帮助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了解被审计单位,以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的领域。

第四条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还能够为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就与被审计单位、已审计财务报表或已执行审计工作相关的事项进一步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提供基础。

第五条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以注册会计师已就财务报表整体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不能代替下列事项:

(一)管理层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在财务报表中作出的披露,或为使财务报表实现公允反映而作出的披露(如适用);

(二)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根据审计业务的具体情况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三)当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的规定进行报告。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也不是注册会计师就单一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第六条本准则适用于对上市实体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以及注册会计师决定或委托方要求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的其他情形。如果法律法规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本准则同样适用。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在对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时,不得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除非法律法规要求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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