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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时光待我依旧很好
成文法主要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具体系统的法律文件。成文法是“不成文法”的对称。国家机关依立法程序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法。我国历代律法以及当今的宪法、普通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都是成文法。
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它是相对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成文法或制定法而言的。判例法的来源不是专门的立法机构,而是法官对案件的审理结果,它不是立法者创造的,而是司法者创造的,因此,判例法又称为法官法或普通法。
扩展资料
成文法是经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并以法律条文作为表现形式的法律的总称。成文法又称为制定法。成文法最高的以及最完善的形态是法典。
公布成文法的历史意义
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是对旧的法律观念、法律制度以及社会秩序的一种否定,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信条,结束了法律的秘密状态,使法律制度逐步具有客观性和规范性,走向公开化,开创了古代法制建设的新纪元,是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的重要标志。
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在客观上为封建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条件,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将改革的成果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各种新型的社会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各自悲欢各自冷暖
成文法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成文法是指一切以文字形式表述的规范性的各种文件的总称,也就是说凡是有规范功能的,可以包括规范功能也可以是部分包括规范功能的文件都能称之为成文法;其中以国家和地区立法机关根据法定的程序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为最主要的成文法,即法典,这也是狭义上的成文法。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相对,一些规范虽然未以文字形式表述但已有规范功能,这些就是不成文法了,比如一些民族和地区的风俗习惯,在其范围内具有约束、规范、宣传、教育的功能的也是法.。完全是个人理解,如有问题请多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