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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马踏风霜
注册会计师考试能缺考。根据2018年注会考试分析报告可知,专业阶段六科平均出考率为35.46%,过去6年平均出考率都低于40%。 注册会计师考试能缺考,缺考的考生依然可以报考下一年的注会考试。但对于考生本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注会报名之后就不会退报名费用,即使不参加考试,购买的辅导资料等报考成本也耗费了很多,不值得。 而通过历年的缺考考生调查发现,大部分缺考的考生都是因为没有充分备考,导致考生没有足够的把握应对考试。 根据2018年注会考试分析报告可知,考试合格率 按照合格科次与出考科次的比值测算,2018年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的平均合格率为27.93%,约有24.30万人取得至少1个科目的单科合格成绩,比2017年增加了7.54万人,增幅44.97%。 综合阶段考试合格率 2018年有19486人通过综合阶段考试并取得全科合格证书,按照合格人数与出考人数的比值测算,合格率为83.74%。 注会考试难度较大,建议考生认真备考;在没有时间备考的情况下,尽量报考适量的科目,同时可以减小备考压力。
山深闻鹧鸪
注册会计师考试报了名但是不去考试,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影响的。
注册会计师是按照考生通过的科目进行累计计算的,只要在一个五年的周期内通过所有专业阶段考试就可以。注会考试成绩是滚动有效的,如果到五年内没有全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就需要重新报考。
同时依据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里边并没有明确指出报了名但未参加考试者不可以报名。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
扩展资料:
注册会计师考试介绍如下:
专业阶段单科成绩保留5年,5年通过6科。5年以后第一年通过的成绩作废,需要重新考试,6年以后第二年通过的成绩作废,以此类推。注会综合阶段取消了年限的要求。什么时候通过都可以。
但是如果之前参加过有关科目考试且合格而放弃这次考试机会,那么依然要在通过第一门科目的5年内完成剩余科目的考试,增加了一定的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财政部修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
平生一顾至此终年
注册会计师考试缺考不会有什么影响,虽说缺考这种现象在每年的考试中都是普遍现象,但是既然下决定报考了,那就做好心理上的准备,全力以赴备考直到考试结束。注会考试备考攻略1.充分了解各科特点,合理搭配备考注会考试是场持久战,考试难度比较大,科目多,内容复杂。专业阶段考试科目有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经济法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一个良好的科目搭配可以帮助考生学习备考,提高学习效率,也有利统筹整个注会路,有计划地去完成自己的目标。2.做高质量的练习题备考过程中练习题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市面上的注会练习题有很多但质量难以保证,为了避免时间浪费,大家还是要选择高质量的练习题。高顿叶朱老师会为大家讲解经典习题,掌握答题技巧,提高复习效率。3.端正备考心态虽说缺考不会有什么影响,下定决定报考注会就要时刻准备着,树立自信心,在头脑中搭建注会知识网络,把心态放平稳,做到有始有终,方可达到最终的胜利!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缺考会受影响吗,进入:查看更多内容
疑窦重生
注会考试缺考一般没有什么影响,缺考只是当年没有成绩,下一年可以继续报名参加注会考试。
如果是第一次报考并缺考,对于考生来说是没有什么影响的,虽然不影响再次考试,但对于已经复习的科目来说,只能再等一年进行考试,可能会对已复习的知识点会有大量的忘记,这时候就需要更多的时间来维护已经复习的知识。
在一个就是每年的教材知识可能存在变动,当年学习的知识可能下一年会有变化,所以不建议缺考。
如果是前面有考试通过的科目,对于缺考的考生来说,风险更大一些。注会考试需要在连续五年之内通过专业阶段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缺考会存在一年的空档期,但是还是要在五年之内通过全部科目,无疑给自己在时间上增加了一些风险。
扩展资料:
注册会计师协会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
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员主要包括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此外还可能包括荣誉会员。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并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一定时间后,在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方可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只是通过考试,可以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是软肋
没有影响。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缺考的话,当年的考试成绩归为零,不计成绩,当年无法取得初级会计职称的资格。但是依然可以报考下一年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弃考虽然不会对考试报名有什么大的影响,但是距离考试还剩一个多月,放弃意味着重新开始,重新开始则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来复习,这对CPA考生个人来说是需要花费的时间成本就加大了许多,这种无形的时间成本也是一笔很大的“花销”。
扩展资料
应考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第七条 应考人员有伪造或者涂改证件或者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由中注协给予取消其当年所参加的全部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
第八条 考试实施期间,应考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考人员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改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监考人员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程序,终止其本场考试,并责令退出考场;由省级注协给予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照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仍未按照规定填写(填涂)姓名、身份证件号、准考证号,或者粘贴条形码的;
(三)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的;
(四)未在规定考场座位参加考试,或者在考试期间擅自离开座位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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