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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情告白
两者是不同的,执业药师在社会上药房和药企中使用,药师资格则在医院中使用。执业药师的考试由国家人社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共同组织,实际由CFDA下属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负责。药师资格则是职称资格,由人社部和卫计委组织,分为初级(药师)、中级(主管药师)、副高(副主任)和高级(主任),与医师的住院、主治、副主任、主任序列,学校的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序列等职称在等级上一一对应。人社部在这两个认证中基本只是负责考试问题,而卫计委(原卫生部)和药监局由于部委间职责和权力的矛盾,实际上是互相不承认对方资格在己方相应领域的有效性的,简单说就是,在药品企业、社会药房等归药监局管的领域,执业药师资格有用,而在医院药学领域,你的工资和职称必须按卫计委的规定晋升,同时这种职称在非事业单位的社会企业中无用。当然按十二五规划,2015年底之前医院也应该要配备执业药师,今后也许是将执业药师作为整个职业的准入资格,而药师资格仍然是事业单位(公立医院)的职称,当然这要看CFDA的权力变化了。
烟瘾酒瘾戒不掉
资格证书领取时间通过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后,一般在次年3、4月份开始各地陆续发放执业药师证,但由于今年考试时间推迟了一个月,所以相应的证书发放时间可能也会推后。具体发放时间和领取地点依地方情况而定,本公众号也会在第一时间公布各地执业药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的通知。证书领取方式个人领取: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在有成绩的页面点击右键打印,没有连接打印机的,点击“更改”把页面另存为PDF格式,下载下来,再打印);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部分省市是不允许他人代领的);邮寄:部分地区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所需携带资料1、一般执业药师考试审核(部分省份考后审核)后,领取证书只要身份证、照片以及《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就可以,但有些省市还有一些其他要求,如准考证、成绩单、毕业证等。注:以上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仅供参考,一般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会提供相关文件的下载,以当地实际要求为准。2、照片每个省市可能要求不一样,到时根据各地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领证通知准备。3、成绩单可以按以上方式打印一张或保存到电脑里,以防不时之需。证书领取地点一般在哪里报考就在哪里领证,而且执业药师首次注册也需在报考所在地进行注册。
不适合就该分开
近日,关于执业药师考后审核,考生们对此十分关注,为了帮助大家学习,小编整理了“如何领取执业药师证书?”,具体内容如下,请考生查看!如何领取执业药师证书?执业药师考试全科合格者,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领取证书时间一般是在次年3、4月份开始,具体的发放时间和领取地点,需要依照地方情况而定。所以最好是要以当地人事考试网或人社局网站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为准。执业药师证书领取方式一般情况下分为现场领取和邮寄领取,各位考生视情况选择领取方式。资格证书领取时间通过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后,一般在次年3、4月份开始各地陆续发放执业药师证,但由于今年考试时间推迟了一个月,所以相应的证书发放时间可能也会推后。具体发放时间和领取地点依地方情况而定,本公众号也会在第一时间公布各地执业药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的通知。证书领取方式个人领取: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在有成绩的页面点击右键打印,没有连接打印机的,点击“更改”把页面另存为PDF格式,下载下来,再打印);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部分省市是不允许他人代领的);邮寄:部分地区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所需携带资料1、一般执业药师考试审核(部分省份考后审核)后,领取证书只要身份证、照片以及《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就可以,但有些省市还有一些其他要求,如准考证、成绩单、毕业证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地点、所需材料,你想问的都在这了!注:以上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仅供参考,一般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会提供相关文件的下载,以当地实际要求为准。2、照片每个省市可能要求不一样,到时根据各地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领证通知准备。3、成绩单可以按以上方式打印一张或保存到电脑里,以防不时之需。证书领取地点一般在哪里报考就在哪里领证,而且执业药师首次注册也需在报考所在地进行注册。
故事谁听
可以采取现场领取或者邮寄,具体以各地人事考试网或人社保局发布的领取通知为准。一般每年的证书领取时间为次年的3月左右开始陆续发布通知进行证书领取,但是各地区领取时间各不相同,有些地区在6、7月份也在陆续进行证书领取。扩展资料根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一条 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委托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负责,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考试工作,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第二条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10月。第三条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类别。药学类考试科目为: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四个科目。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为: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四个科目。第四条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第五条 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第六条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中央管理企业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第七条 考点原则上设在地级以上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
旧人旧巷
您好,执业药师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发。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的注册资格。 执业药师的英文译为:Licensed Pharmacist 1994年3月,人事部、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995年7月,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此我国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1999年4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执业药师、中药师统称为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统一管理、分类执业。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均设四个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各类考生报考细则 (一)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2006年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2005年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7)《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大专学历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高等学校医学专业大专学历,并已经转正; (2)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7)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公章,主办人签字); (8)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2002年8月31日前,具有医学专业中专学历;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7)《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中专学历取得医士任职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医学专业中专学历,并已经转正,且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医士工作满五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7)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加盖人事档案管理公章,主办人签字); (8) 转正后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98年6月26日前)原件及复印件。 (六)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1、报名条件 (1)2006年8月31日前,具有医学专业大专、中专学历;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注册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持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欢迎向158教育在线知道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