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蛋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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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心刺情
16岁的少女王雪终于向学校讨回了自己的尊严——北京市首例女中学生状告班主任和学校侵犯名誉权案2001年9月尘埃落定,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被告向王雪作口头赔礼道歉并给予一定的精神抚慰金。 去年暑假,邱女士发现女儿近来电话频繁,还有个男孩常在她家楼下徘徊,便找到班主任苏某反映。没想到这却将女儿带入了痛苦的深渊。 苏某发现王雪和班里一个男生关系比较密切后,便在课堂上、教研室里多次翻看其书包、日记以及给其他同学的信件,还下令不许同学和她说话。性格活泼的王雪顿时成了“孤家寡人”,同学们远离她,不敢和她说话。王雪在日记里写下:“苏老师经常侮辱我,逼我转学。我一想起这些就害怕,夜里常做噩梦……”由于无法承受完全被孤立的痛苦,王雪于去年6月4日离家出走。4天后,当邱女士接到女儿的电话,在南京找到她时,王雪哭着请求妈妈搬出北京。这场“风波”给原本幸福的家庭蒙上了阴影——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邱女士被迫递交了辞职报告,家里的老人也住进了医院。去年8月1日,王雪将班主任和学校告上了法庭,诉讼的请求很简单,只要求老师的一声道歉。 法院认为,班主任苏某在对王雪进行教育管理中,确有翻看其书包、日记等歧视性行为,侵害了她的人格尊严,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应向王雪作口头赔礼道歉并给予一定的精神抚慰金。 案例二:患者隐私部位能否当作教学“标本”? 阿静因未婚先孕到医院检查,大夫在为其检查时叫进20多名医学院实习生,以阿静为“标本”现场讲解,阿静羞愧难当,无地自容。2001年10月8日阿静向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新疆石河子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及当事医生侵犯其隐私权,要求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此案在全国医学界和法学界引起了争议。 9月15日,22岁未婚先孕的阿静在男友陪同下来到新疆石河子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人工流产,在妇产科医生孙某的安排下,阿静按要求做好准备,躺在检查床上等待检查。这时,医生叫进20多名身穿白大褂的男女围在床前,阿静非常紧张,要求医生让他们出去。医生说,没关系,他们都是实习生。医生让阿静躺好,一边触摸阿静的身体,一边向实习生介绍各部位名称、症状等,检查讲解过程约五六分钟。 据了解,那天的见习生是石河子大学医学院九七级本科生。 事后,气愤难平的阿静和男友经咨询律师,决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一事件在全国医学界和法学界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医学界认为,作为教学和实习医院,这种做法很正常,谈不上侵犯隐私权,不然,怎样完成培养医学院学生的任务。按照惯例,一般都不提前给患者打招呼,如征求患者意见,患者肯定不同意。再说几十年来各医院都是这么做的,也没有法规和文件规定不能这样做。医学院校及其附属医院基本都认同这一观点。 而为阿静提供法律援助的新疆天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次松认为,医院的做法严重侵害了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人的特殊部位有权利不让他人观看、探究或拍摄。医生检查患者身体原则上不构成侵犯隐私权,因为患者去医院看病,接受相应的检查甚至很多专家会诊有时是必须的。但此事的关键是接诊或主管医生以外的人对患者的隐私部位进行观看和讲解,这是不能允许的。对医学院学生的实习,应作出相应的规范。很多资深律师也都同意这一看法。 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例因患者被医院当作教学对象,而被提起诉讼要求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例。医学界和法学界的专家认为,不论此案判决结果怎样,都将对我国的医学院校学生实习产生深远的影响。 案例三:当隐私权遭遇生命健康权 挽救了病人的生命却侵犯了病人的隐私,日前在厦门市某医院发生的一件事引起了有关人士“隐私权、生命健康权究竟哪个更重要”的争议。 19岁的宫小姐因子宫出血,一个星期前走进了一家心理门诊就诊,在心理医生作了“绝对保密”承诺后,宫小姐袒露了自己的心病:自己因未婚先孕擅服流产药物造成子宫出血不止。就在心理治疗过程中,宫小姐开始出现昏迷状态。为抢救宫小姐的生命,这位医生违背承诺,向有关的妇产科医生道出了实情,并请求妇产科医生进行紧急救助。 经抢救,宫小姐脱离了危险,但心理医生的一片善良之心却遭来了宫小姐的责怪声:本来不为人所知的隐私,现在很难再遮遮掩掩。赶来医院的父母亲也从她难以自圆其说的回答中隐约感到了女儿的秘密。此后,虽然宫小姐的子宫出血病一天天痊愈,但她的心病却一天天加重,19岁的她始终感到难以抬头见人。 一些人士认为,在本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医生绝不能公开病人隐私。宫小姐已经向心理医生陈诉过保密要求,而且心理医生也已承诺“绝对保密”,虽然这位医生向他人公开隐私是为了病人的生命,却违背了病人本人意愿,侵犯了隐私权。 许多医生认为,生命健康权大于隐私权。省人民医院的张医生认为,医生当然应该尊重病人的隐私权,但当病人出现病危、昏迷时,首先考虑的是抢救,这是医生的职业道德。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的蒋金音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必须保护病人的隐私权。但当患者的隐私权危害公共安全时(如按规定,患者患了传染性性病,医师必须将其上报卫生防疫站),隐私权必须服从公共安全。而当隐私权与生命健康权发生矛盾时,生命健康权应该大于隐私权,也就是说,当一种危害必然发生时,当事人可以选择较小的危害避免更大的危害。
童话伤城风景凉乀
天下第一关匾长8米,宽55米,其中的一个一字就长09米,繁写的关字右边的一竖就长45米。看着一字虽有一笔却不显单薄,关字右边的一竖笔画虽多却不显臃肿,五个大字安放合理,与这座建筑浑然一体。箭楼上现存三块木质匾,其中有两块是后来摹刻的。一为清光绪五年(1879)王治摹刻,二楼外悬挂的是民国九年(1920)杨宝清摹刻。摹刻匾原有落款,后被油漆涂盖,原匾悬于一层楼内。但是这块巨匾奇怪就在不留姓名不书年月,究竟是何人所写呢? 历来对这个疑问众说纷纭。有人说是明朝宰相严嵩,有人说是余一元,谭从简,有人说是晋代大书法家王羲之……而根据当地的林榆县志记载:天下第一关匾传为邑人肖显所书,这里的邑人就是指山海关当地人,这就为肖显的写匾提供了真实性和可靠性。据说肖显写匾时,刚写完的时候发现下字下面少写了一个点,只写成了一个T字,这时候皇帝派来的钦差已经过了石河了,这时大家都慌了起来。只见肖显拿了一块抹布,饱蘸墨汁用力的掷向那块匾,结果呢?就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这块匾的样子。 原匾为何人所写,多年来众说纷纭。主要为“萧显说”和“严嵩说”。 “萧显说”主要依据为清光绪四年(1878年)编撰的《临榆县志、建置编、城池卷》记有:“‘天下第一关’相传明肖佥事显书。”萧显为山海关本地人,明成化八年(1472年)中二甲进士。以“相传”为依据显然有失考证。秦皇岛市文史耆宿康群老先生在《山海关文史资料》第三集上著文《巨匾琐谈》,文中引经据典,提出了最有可能写匾的历史人物——严嵩。对“萧显说”提出了三点质疑:第一,早期志书从未记载。包括清代撰写、对萧显行迹逸事有详细记载的几部志书也未提此事;第二,“萧显写匾”的身份难称其举。当时,以萧显“佥事”之职的地位身份,题写这样的匾额资格是相差甚远的;第三,“萧显写匾” 的时间与匾额真正出现的时间对不上号。当地史志所谓“萧显写匾”的成化八年(1472年)前后,山海关“镇东楼”还没有“天下第一关”的匾额。山海关长城博物馆馆长王雪农根据韩国学者提供的韩国古代贡使笔记载,查阅到山海关“镇东楼”悬挂“天下第一关”匾额的时间约为明嘉靖十五年(1536年)。 康先生倾向“严嵩说”。严嵩题匾在时间、身份、书法水准等方面都具备条件。民国九年(1920)临榆县令周嘉琛《重修第一关旧额记》中也说:“有额曰‘天下第一关’笔力沉雄,与形势相称,相传为严分宜(严嵩)手迹。”明嘉靖十五年,严嵩为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57岁。《严嵩年谱》著作者——著名史学家曹国庆在《严嵩的书法与以人废字》(载《众说纷纭论严嵩》,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年)一文中称,严嵩在书坛成名,是他初入翰林院时。弘治十八年(1505)三月,26岁的严嵩以二甲第二名的成绩中进士。同年又以一首《雨后观芍药》诗入选为翰林院庶吉士。明代的翰林院实际是朝廷的智囊团和书记处。在翰林院,严嵩的经义文章每每在馆试中列为首选,他的诗词酬唱之作每每在宴集中力拔头筹,人们在欣赏他文章的同时,又领略了他的书法技艺,观其文便可获双重享受。此后,由翰林院而及其他职位,由京师而及地方,士林中便多有以得其墨宝为荣者。严嵩在钤山归隐的八年(1508-1515年)间,又精研了许多书法字贴,书法造诣更有精进,当世的一些知名画家经常邀他连袂创作,或得一佳作即邀其题字,为画面增色。翻开严嵩的遗著《钤山堂集》,便可知严嵩的许多诗文都是因此而作。康先生认为,严嵩被清朝君主斥责列入奸臣传后声名不佳,人们对严嵩的态度被认为关系到大是大非的名节问题。作为山海关的官吏乡绅、平民百姓,谁也不愿意宣传此匾题字出自权奸之手而使雄关“蒙羞”。基于这种原因,300多年来匾额长期佚名,方志不载。 比照山东曲阜孔府门楼匾额“圣府”、湖南永州柳宗元纪念馆内的“寻愚溪谒柳子庙”诗等现存无争议的严嵩手迹,“天下第一关”书迹与这些手迹字体风格真是一脉相承、何等相似! 关于“天下第一关”匾额的由来,山海关长城博物馆王雪农馆长有缜密的最新考证。据2005年韩国学者提供的学术讯息,至今还保存在韩国的史料记载:嘉靖十五年之前山海关东楼楼外侧檐下的悬匾曰“镇东楼“,里侧檐下悬匾曰 “天下雄关”,城门里兵部分司衙门署前的穿街有“东北第一关“牌坊;到了嘉靖十五年之后,其他如故,内侧檐下匾额则换成“天下第一关”了。现保存在韩国的古代贡使笔记记载山海关的事迹文物十分详细,甚至细到某石刻大字多少、小字多少、共多少字的地步。这样的第一手资料,可靠性是非常高的。 明朝时期,今天的韩国为当时的李氏朝鲜王国(1388年由高丽大将李成桂建立,对明只称“王”,不称帝)。两国关系十分密切。当时朝鲜国贡使每年都来往于山海关所在的东西大道上,这条大道因而被成为“贡道”。山海关是万里长城东部首屈一指的雄关,是京师的东大门,千里迢迢而来的朝鲜国使节,在经历了漫长而苍凉的关东广原后,每次来到山海关,都会为雄关的英姿所震撼、所吸引。他们或录或绘,记载下了山海关不同时期的事迹文物。 山海关修筑于整个明代的万里长城上,关隘重重,它地处连接东北、中原的辽西走廊咽喉要处,又是东方属国、部族朝贡的必经之地,当之无愧为京师的东大门。在有明一代始终处于北方游牧民族侵扰之下的特殊年代,它早可备蒙古、晚可御女真。山海关是座特殊的关城,一般的关城只设相对二门,山海关关城却方圆“八里一百三十七步四尺”,明中期后四门具备,兵民同处,商贸繁荣,规模功能完全可与通衢大市媲美。“天下第一关”的颂称开始流传海内外约在明万历时期。万历27年(1559年)成书的《永平府志》:(山海卫)城之东门即山海关,扁(匾)曰“天下第一关”。这一年,万历皇帝谕旨中也有了“盖此天下第一关也”的颂语。 据由伍联德创办的《良友画报》1933年第七十四期上著文说:“日本又在新年初一用飞机和大炮轰击山海关。号称天下第一关的山海关不到第二天就失守了。‘天下第一关’牌匾已经作为日本军国广义的利品,运到东京,陈列在九段上的‘游就馆’了。”这样,就又多出一块牌匾。 “天下第一关”巨匾,山海关现存五块,一块石质,四块木质。石质匾镶嵌在孟姜女庙前殿东侧内墙上,四块木质匾,有三块悬挂在关城东门城楼一、二层内外,一块为区文化馆近年摹刻,现存“山海关长城博物馆”,陈列在长城文化厅中。希望采纳
有一种单身只为等一个人
人格尊严权集中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立法和司法上并未有规定或解释,因为人格尊严本为抽象。民法学理上,有认为人格尊严是具有伦理性品格的权利,是主体对自己尊重和被他人尊重的统一,是对个人价值主客观评价的结合。也有认为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内容之一,也是一般人格权的最重要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的最基本尊重,是民事主体对自身价值的认识与其在社会上享有的最起码尊重的结合。这几种认识基本一致认为人格尊严具有基本性和主客观价值复合性。因此,判断自然人人格尊严是否受到侵害,不能仅考虑该自然人的主观自尊感受,更要从客观角度考虑其在通常社会范围内所享有的作为“人”之最基本尊重是否被贬损;如果是,则其人格尊严遭受侵害。 给点案例案例:当隐私权遭遇生命健康权 挽救了病人的生命却侵犯了病人的隐私,日前在厦门市某医院发生的一件事引起了有关人士“隐私权、生命健康权究竟哪个更重要”的争议。 19岁的宫小姐因子宫出血,一个星期前走进了一家心理门诊就诊,在心理医生作了“绝对保密”承诺后,宫小姐袒露了自己的心病:自己因未婚先孕擅服流产药物造成子宫出血不止。就在心理治疗过程中,宫小姐开始出现昏迷状态。为抢救宫小姐的生命,这位医生违背承诺,向有关的妇产科医生道出了实情,并请求妇产科医生进行紧急救助。 经抢救,宫小姐脱离了危险,但心理医生的一片善良之心却遭来了宫小姐的责怪声:本来不为人所知的隐私,现在很难再遮遮掩掩。赶来医院的父母亲也从她难以自圆其说的回答中隐约感到了女儿的秘密。此后,虽然宫小姐的子宫出血病一天天痊愈,但她的心病却一天天加重,19岁的她始终感到难以抬头见人。 一些人士认为,在本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医生绝不能公开病人隐私。宫小姐已经向心理医生陈诉过保密要求,而且心理医生也已承诺“绝对保密”,虽然这位医生向他人公开隐私是为了病人的生命,却违背了病人本人意愿,侵犯了隐私权。 许多医生认为,生命健康权大于隐私权。省人民医院的张医生认为,医生当然应该尊重病人的隐私权,但当病人出现病危、昏迷时,首先考虑的是抢救,这是医生的职业道德。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的蒋金音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必须保护病人的隐私权。但当患者的隐私权危害公共安全时(如按规定,患者患了传染性性病,医师必须将其上报卫生防疫站),隐私权必须服从公共安全。而当隐私权与生命健康权发生矛盾时,生命健康权应该大于隐私权,也就是说,当一种危害必然发生时,当事人可以选择较小的危害避免更大的危害。案例:“早恋”少女告倒班主任 16岁的少女王雪终于向学校讨回了自己的尊严——北京市首例女中学生状告班主任和学校侵犯名誉权案2001年9月尘埃落定,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被告向王雪作口头赔礼道歉并给予一定的精神抚慰金。 去年暑假,邱女士发现女儿近来电话频繁,还有个男孩常在她家楼下徘徊,便找到班主任苏某反映。没想到这却将女儿带入了痛苦的深渊。 苏某发现王雪和班里一个男生关系比较密切后,便在课堂上、教研室里多次翻看其书包、日记以及给其他同学的信件,还下令不许同学和她说话。性格活泼的王雪顿时成了“孤家寡人”,同学们远离她,不敢和她说话。王雪在日记里写下:“苏老师经常侮辱我,逼我转学。我一想起这些就害怕,夜里常做噩梦……”由于无法承受完全被孤立的痛苦,王雪于去年6月4日离家出走。4天后,当邱女士接到女儿的电话,在南京找到她时,王雪哭着请求妈妈搬出北京。这场“风波”给原本幸福的家庭蒙上了阴影——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邱女士被迫递交了辞职报告,家里的老人也住进了医院。去年8月1日,王雪将班主任和学校告上了法庭,诉讼的请求很简单,只要求老师的一声道歉。 法院认为,班主任苏某在对王雪进行教育管理中,确有翻看其书包、日记等歧视性行为,侵害了她的人格尊严,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应向王雪作口头赔礼道歉并给予一定的精神抚慰金
别害怕我也不是什么好人
山海关的“天下第一关”匾不是为严嵩所写。据说是明代成化八年进士、山海关人萧显所题。此说见于清光绪四年编纂的《临榆县志》。但书中在有关记载的前面,却加上"相传"两字,这就显得不十分肯定了。而在当地的民间传说中,有关萧显题匾的故事却活灵活现,说是他大笔挥毫之后,叫人把巨匾挂上城楼,一看,却发现"下"字少了一点,怎么办?正当围观者议论纷纷之际,只见萧显抓起一块麻布,揉成一团,沾上墨汁,往上奋力一抛,恰好就打到了点儿上,这一下,匾额就更显得气势不凡了。山海关,又称榆关、渝关、临闾关,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东北15千米处,是明长城的东北关隘之一,在1990年以前被认为是明长城东端起点,素有中国长城“三大奇观之一”(东有山海关、中有镇北台、西有嘉峪关)与“天下第一关”、“边郡之咽喉,京师之保障”之称,与万里之外的嘉峪关遥相呼应,闻名天下。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筑城建关设卫,因其依山襟海,故名山海关。山海关城周长约4千米,与长城相连,以城为关,城高14米,厚7米,有四座主要城门,多种防御建筑。包括“天下第一关”箭楼、靖边楼、牧营楼、临闾楼、瓮城以及1350延长米的明代平原长城等景观。评价:山海关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影响,“关内”、“关外”、“闯关东”、“关东军”等称谓,均指山海关而言。天下第一关是山海关的东门,又名“镇东楼”。其规格,据《临榆县志》载:“东门建楼,高三丈,凡二层,上层高五丈,下层六丈,深各半之。有额日天下第一关额为明肖剑事显书。”天下第一关城楼,实乃箭楼格式。经实测:城台高12米,城楼高13米,楼之东西宽1米,南北长7米。楼分两层,第一层高7米,第二层高8米(包括吻脊)。城楼建筑,上为歇山重檐顶,顶脊双吻对称,下为砖木结构,四角飞檐上,饰以形态各异的脊兽,造型美观,栩栩如生。城楼上下内外,共悬挂着三块木质白地黑字“天下第一关”匾额:楼内一层为原匾,二楼内为清光绪五年王治清钩摹燕塞湖重刻,二楼外为民国九年杨宝清钩摹另刻。“天下第一关”匾额,长5米多,高5米,每个字都一米有余。字为楷书,笔力苍劲浑厚,与城楼风格浑然一体,堪称古今巨作。 登上第一关城楼,南望渤海,烟波浩渺,北跳长城,壁垒森严,大有身临古战场之感。“天下第一关”城楼左右的四座建筑物,靖边楼、牧营楼、临闾楼、威远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