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止失常
近期,属于两会期间,我们都知道,这段时间总会出现一些大事,这不,有关执业药师的消息这就来了,政协委员冯丹龙针对目前药师行业的现状,并对此总结如下观点。具体如下,小编将其总结为“尽快出台《药师法》,制定统一药师制度和准入标准!”。相信大家都知道,药师目前可将其分为“职称药师”及“执业药师”,那么,统一是指怎么统一?《药师法》将出台?这将是执业药师的春天还是寒冬?目前,我国居民不合理用药问题普遍存在,涉药安全事件屡有发生,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全国政协委员、辉瑞制药中国企业事务部总监冯丹龙在两会提案中指出,尽快制定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通过立法规范和提高药师的服务能力。冯丹龙说,在医疗团队中通过药师负责任地提供药学服务,以改善患者的生命质量为目标的理念已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而药学服务的实施依赖于各国药师法律制度的保障。各国家或地区《药房法》、《药师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即在于明确药师在药学服务中的法律地位、行为规范、监督管理等。建立药师管理的专门法律制度已成为国际广泛的共识。目前我国现行药师法律规范仅停留在部门规章的层面,药师的责、权、利缺少法律的明确界定,药师作用难以完全发挥,我国药师立法工作迫在眉睫。小编总结:药师行业存在的目的即为改善国民不合理用药问题 ,但是,目前的矛盾点即在于药师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国民需求日益增长!如何改善?这就是《药师法》出台的出发点,其实想要改善国家药师的基本素质,之前不是没有政策提到过,例如说中专学历即将不能报考执业药师考试等相关意见稿等,这都无一不在说明,药师队伍的素质必须得到改善,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及专业素养!
情话顺口
2000年就开始制定,出台时间还没有定下来,很来说是今年出的 第七届中国药师周大会曾经传出消息:执业药师们广泛关注的“执业药师法”的立法工作,国务院法制办将协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卫生部进行“执业药师法”起草和论证工作,“执业药师法”有望2006年正式颁布。然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日前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中,“执业药师法”却榜上无名,广大药学工作者盼望已久的药师立法计划再一次落空了。“执业药师法”渐趋渐进可以说,我国执业药师的立法工作已经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据此次参会的执业药师协会会长张文周介绍,自2000年起,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更名前机构)已经将执业药师立法前的政策研究工作列为工作重点,并且组织各主要司室领导和来自医药院校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专家、教授,组成执业药师立法基础调研组织机构。随后,通过该机构开展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到目前为止,“执业药师法”的立法准备工作已经基本成熟。到目前为止,我国的药师人数已经得以迅速增长,但是,绝大多数医院药师的主要工作却是负责药品调剂、管理药品入库等一些简单的工作,根本无法发挥药师真正的专业作用。目前国内还有很多执业药师在临床经验方面还有所欠缺,这是需要不断学习和通过长期临床实践来弥补的,但是如果不能从法律层面上给予药师相应的地位,药师在医院,即使是接触临床也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景。药师翘首以待按照此前卫生部医政司有关负责人的介绍,药师执业的规范化法制管理,有利于保障患者的用药利益,也有利于保护药师的合法权益;明确、规范药师的资格、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有利于提高药师的学习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提升职业道德水平;有利于加速药师队伍建设,规范药师执业行为;有利于药物治疗水平和医疗安全、质量的提升。 但也有部分代表提出了自己的担忧。按照国家的要求,“执业药师法”的草案制定工作由两部委合作进行,两部委在立法草案的思路上能否吻合,沟通情况是否顺利,这些都可能影响立法进度。因此,短期内是否可以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草案,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还需要看实际的立法进展情况。不过,从国家提高了对该部法律的重视程度来看,对于立法工作还是有好处的,这也是大家一致的观点。 舆论:为什么国外已经实行药师法已经有好几十年了,为什么中国这么难,就连印度都有药师法,中国连印度都不如吗?中国执业药师准入制度已经实行十几年了,比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还早,为什么相关立法比它们滞后,为什么中国相关部门办事这么低,执业药师不被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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