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可以查阅会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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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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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档案 的管理有哪几个方面?

会计档案的管理包括造册归档、制定使用及借阅手续、确定保管期限、严格履行销毁手续等方面。

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 制度 ,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造册归档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2、制定使用及借阅手续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各单位应当建立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应设置“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用来登记查阅人、查阅日期、查阅理由、归还日期等。

本单位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需经过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查阅会计档案,要经过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出具正式 介绍信 。

3、遵守保管期限和履行销毁手续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具体如‚企业和建设单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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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是没有墙的城岛是心上的疤痕

会计档案应该交给会计部门,让会计部门去检验和登记入册。拓展资料: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六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会计机构负责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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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的一切都好

出纳档案的管理要求分析

出纳档案的管理要求

(一)《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会计档案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账,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注意:各单位的财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

(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

1.会计档案的妥善保管

(1)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整理归档,并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继续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提示】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2)单位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原件;

(3)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2.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l0年、l5年和25年5类。(10、07单选;04、03判断)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1)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

(2)25年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5年的: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4)3年的:月度、季度财务报告;

(5)l5年的:其他。含所有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移交清册。

3.会计档案应当按规定程序销毁

(1)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2)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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