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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你的她远离我
临床执业医师考点:疾病的概念 疾病可分为传染性疾病和非传染性疾病。心里感到不适如火,人就得病了。由自体内遗传系统存在疾病基因或环境刺激因素等的作用下引发或诱发生命机能发生有害改变。引发代谢、功能、结构、空间、大小的变化,表现为症状、体征和行为的异常,称之疾病。疾病也可通过药物或手术来减轻或消除。普通疾病的诊断治疗常见而容易。人类遗传病是由受精卵或母体受到环境或遗传等的影响,引起的下一代的基因组发生有害改变产生的疾病。称之遗传病。近亲或有血缘关系的夫妇也会生下遗传病患者。 根据目前对疾病(disease)的认识,可将其概念归纳如下: 疾病是机体在一定病因的损害性作用下,因自稳调节(homeostatic control)紊乱而发生的异常生命活动过程。在多数疾病,机体对病因所引起的损害发生一系列抗损害反应。自稳调节的紊乱,损害和抗损害反应,表现为疾病过程中各种复杂的机能、代谢和形态结构的异常变化,而这些变化又可使机体各器官系统之间以及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协调关系发生障碍,从而引起各种症状、体征和行为异常,特别是对环境适应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减弱甚至丧失。 上述概念、概括了疾病如下的基本特征: 第一,疾病是有原因的。疾病的原因简称病因,它包括致病因子和条件。目前虽然有些疾病的原因还不清楚,但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迟早总会被阐明的。疾病的发生必须有一定的原因,但往往不单纯是致病因子直接作用的结果,与机体的反应特征和诱发疾病的条件也有密切关系。因此研究疾病的发生,应从致病因子、条件、机体反应性三个方面来考虑。 第二,疾病是一个有规律的发展过程。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变化,这些变化之间往往有一定的因果联系。掌握了疾病发展变化的规律,不仅可以了解当时所发生的变化,而且可以预计它可能的发展和转归,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第三,疾病时,体内发生一系列的功能、代谢和形态结构的变化,并由此而产生各种症状和体征,这是我们认识疾病的基础。这些变化往往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但就其性质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变化是疾病过程中造成的损害性变化,另一种是机体对抗害而产生的防御代偿适应性变化。 第四,疾病是完整机体的反应,但不同的疾病又在一定部位(器官或系统)有它特殊的变化。局部的变化往往是受神经和体液因素调节的影响的,同时又通过神经和体液因素而影响到全身,引起全身功能和代谢变化。所以认识疾病和治疗疾病,应从整体观念出发,辩证地处理好疾病过程中局部和全身的相互关系。 第五,疾病时,机体内各器官系统之间的平衡关系和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平衡关系受到破坏,机体对外界环境适应能力降低,劳动力减弱或丧失,是疾病的又一个重要特征。治疗的着眼点应放在重新建立机体内外环境的平衡关系,恢复劳动力。 所谓病理过程(pathologicalprocess)是指存在于不同疾病中的共同的、成套的机能、代谢和形态结构的异常变化。例如阑尾炎、肺炎以及所有其他炎性疾病都有炎症这个病理过程,包括变质、渗出和增生等基本病理变化。病理过程可以局部变化为主,如血栓形成、栓塞、梗死、炎症等,也可以全身反应为主,如发热、休克等,一种疾病可以包含几种病理过程,如肺炎球菌性肺炎时有炎症、发热、缺氧甚至休克等病理过程。;
你在他怀中
公卫执业医师考点:孕产期保健条例 孕产期保健服务是指医疗保健机构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的母婴保健指导、孕妇、产妇保健、胎儿保健、新生儿保健等孕产期的保健服务。 第十四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母婴保健指导: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遗传性疾病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 (二)孕妇、产妇保健: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 (三)胎儿保健: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 (四)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第十五条对患严重疾病或者接触致畸物质,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影响孕妇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予以医学指导。 第十六条医师发现或者怀疑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育龄夫妻,应当提出医学意见。育龄夫妻应当根据医师的医学意见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七条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 第十八条经产前诊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 (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 (二)胎儿有严重缺陷的; (三)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 第十九条依照本法规定施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应当经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意见。依照本法规定施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的,接受免费服务。 第二十条生育过严重缺陷患儿的妇女再次妊娠前,夫妻双方应当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医学检查。 第二十一条医师和助产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提高助产技术和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产伤。 第二十二条不能住院分娩的孕妇应当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接生人员实行消毒接生。 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医疗保健机构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和预防接种,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儿多发病和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
你是我最初的梦想
【导读】近日,疫情再次反扑,河北、辽宁以及北京部分地区又出现无症状感染者。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吉林考点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按照吉林考点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现场审核日前14天内有吉林市(包含外五县)以外旅居史的考生下载并填写《吉林考点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现场审核前14天吉林市以外旅居史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并发送至吉林考点邮箱,具体要求如下:请上述情况考生下载《调查表》(无旅居史考生无需填报),准确、真实填写表内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填好的电子版表格尽快发送至吉林考点邮箱。现场审核前14天有吉林市(包含外五县)以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受理本人现场审核,须委托吉林市内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考生委托书及考生现场审核所需材料,出示微信预约成功截图、出示代办人本人“吉祥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码,14天“通信行程卡”无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轨迹,且体温低于3℃,方可进入审核现场。注:对于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考生,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做出相应处理。二、请所有考生填写14天健康监测卡和《疫情防控与诚信报考承诺书》,将纸质版的健康监测卡和承诺书在现场审核当天上交给考点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卡和承诺书必须经本人签字。健康监测卡和承诺书要如实填报,如果发现有瞒报、误报等现象,将按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三、按照疫情防控最 新要求,所有参与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必须提供“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且体温低于3℃。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未治愈的;无症状感染者未治愈的;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隔离期未满的;现场资格审核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居史隔离期未满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治愈但仍处于隔离期、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现场资格审核14天内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未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有意瞒报或漏报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密接人员有接触史的;有意隐瞒自身不适症状,不能排除感染可能未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近期有国(境)外旅居史、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未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请广大考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吉林考点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工作顺利进行。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分享的关于“2021年吉林考点执业医师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最后小编认为掌握适当的执业医师考试高效复习方法,提前做好备考计划,夯实基础,有条不紊的进行备考,一定会通过考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