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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难了情难了
1. 对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差异原因对比会计收益是指根据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通过财务会计的程序确认的、在扣减当期所得税费用之前的收益;应税收益是根据国家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确定的收益。显然,会计收益的计算过程严格地受财务报告须采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的限制;而应税收益的计算则受国家税法的约束。对于它们两者产生的具体原因,中国将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美国 Nikolail和Bazley合著的《中级会计》把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差异的原因分为5种:即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营业亏损抵回与抵后、税收减免及期间所得税分配。但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设的会计原则委员会于1967年公布的第11号意见书——“所得税会计”,把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的不同而造成的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之间发生的、在以后能转回的差异,称为“时间性差异”。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于1987年公布的替代第11号意见书的《FASB说明书第96号——所得税会计》,则把“时间性差异”这个词扩展为“暂时性差异”。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两国对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差异原因的分析实质上是一致的,只是论述的详略程度和表达方式不同而已,都认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是造成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存在差异的两大基本原因。2. 关于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内容的对比尽管中国在1993年7月1日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使中国所得税会计处理开始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但目前还不规范,且中国与美国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规定有一定的差别,因此,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下面分别予以论述:1).永久性差异的对比永久性差异是指由于企业一定时期的应纳税所得与税前会计利润因计算口径不同而产生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后,不能在以后各会计期间转回。美国把永久性差异分为三种基本类型:有些收入在财务报告上确认为收入,但不要求纳税。如市政债券利息、公司因投保职工死亡而取得的人寿保险所得。有些费用在财务报告上确认为费用,但税法则不允许扣除。如商誉的摊销、高级职员的人寿保险费。有些项目税法规定允许扣除,但按一般公认会计原则不能确认为费用。如超成本折耗的百分比折耗、特殊股息扣减。中国对永久性差异包含的内容没有分类列示,而是在税法中逐项列示,但笔者认为,若要对中国永久性差异进行分类列示,分为项目差异和标准差异两种情况是比较合适的。项目差异。项目差异是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两者对收入、费用的确认不一致造成的,一方确认而另一方不予确认。具体可以细分为四种情况:一是会计上确认为收入,但不要求纳税。如购买国库券和公债利息所得。二是会计上不确认为收入,但税法要求纳税。中国对某些视同销售的规定即属此类,如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等。三是会计上确认为费用,但税法上不允许扣除。如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各种非救济、公益性捐赠和赞助支出等。四是会计上不确认为费用,但税法允许扣除。标准差异。标准差异是指会计准则和税法两者对费用都允许扣除,但税法对其扣除有限额规定,超过限额部分应予纳税。一是利息支出。会计制度规定应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高于按照向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超额部分,要作为计税利润。二是工资支出。会计制度要求工资、奖金据实进入成本,但税法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计税工资标准,企业实发数超过计税标准的部分要缴纳所得税。三是职工工会经费、福利费和教育经费支出。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按职工实发工资计提,而税法只允许按计税工资标准总额计提“三费”。四是业务招待费支出。财务制度虽规定应控制在规定比例范围内开支,但超过部分仍据实列支,但纳税时超额部分要作为计税利润调整。五是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会计制度规定此项支出应据实列支,但税法规定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 以外的部分要计算纳税。2).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的对比美国《FASB说明书第96号》列出了所有当期存在的暂时性差异,并把它们分为九类,其中前四类是关于财务会计所得和纳税所得的差额,后五类是与直接调整资产或负债时产生的暂时性差额相关。中国长期以来,为了既方便税务部门计征所得税,又便于企业计缴所得税,立法机构制定税法时,尽量使应税收益同税前会计收益保持一致,与此相适应,财政部在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时,力求与税法现行的规定接轨。由此决定了在中国时间性差异项目的出现是不多见的,即使有出现时间性差异的会计项目,也有很多限制条件,如折旧问题,所得税法要求对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直线法(年限平均法),企业如需采用加速折旧法而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但是,财务会计和税收作为两个不同的经济领域,其实施主体、所持立场以及工作目标都存在差别,如果我们硬把两者糅合在一起,不利于财务会计为社会有关方面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也不利于实现税收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因此,中国的税法和财务制度必须保持其独立性,美国在这方面走在了前头,它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学习。3).对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会计处理规定的对比对于永久性差异,采用应付税款法。而对于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美国学者对下面几个问题一直存在着争议,第一,究竟公司应不应该对暂时性差异进行跨期分配?第二,如果要进行所得税跨期分配,那么,是所有暂时性差异进行综合分配还是对某些暂时性差异进行部分分配?第三,如果要进行所得税分配,那么,应选债务法还是选用递延法?针对这些问题,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进行了详细调查研究,最后在《FASB说明书第96号》中明确规定了所得税会计处理的现行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即要求公司以“综合基础”采用“债务法”对暂时性差异进行“所得税跨期分配”。中国《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中明确提出:对于永久性差异,应采用应付税款法;对于时间性差异,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但出于稳妥的考虑,对于应用纳税影响法(递延法和债务法)限定了约束条件:当会计收益小于应税收益时,只有在以后时间性差异转回的时期内有足够的应税所得予以转销的企业,才能够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否则只能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会计处理。与美国规定相比,中国的会计处理方法不是很规范,但由于中国当前财务会计与税法规定差别不是很大,时间性差异出现的不多,按中国现行的规定基本上还能适应中国的现状,但如果随着中国税法与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经济的不断发展,美国的做法应是我们的目标,但并不是要原样照搬,应有鉴别地吸收。 美国《国内税务法规》准许公司将特定年度的经营净损失向前追溯3年或向后结转 15年,即“营业亏损抵回”和“营业亏损抵后”。所谓营业亏损抵回是指公司用当年发生的亏损去抵销以前年度报告的应税收益,它应在亏损期间予以确认,会计处理为:借记“应收所得税退还款”,贷记“营业亏损抵回所得税利益”,并应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为一项资产(短期应收款),在损益表上反映为营业亏损的减少;所谓营业亏损抵后是指公司用当年发生的亏损额去抵销以后年度的应税收益,它也应在亏损期间予以确认,其会计处理为:借记“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贷记“营业亏损抵后所得税利益”。在资产负债表上列报为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在损益表上反映为营业亏损的减少。这两者都将给公司带来所得税上的好处。中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计算。在发生亏损的年度,会计处理为: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记“本年利润”,在弥补时,不用作会计账务处理,仅进行计算调整。从两者比较可见,中国与美国税法的有关规定存在以下区别:1.中国现只有营业亏损抵后的规定,而没有营业亏损抵回的规定;2.抵补数额和连续抵补年限少 中国还没有独立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标准会计与财务及税务等法规搅在一起的现象至今还没有重要改观,如在企业有关财务法规中,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业务招待的开支标准,利润分配程序中的 “被没收的财产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其实不是会计问题,而是税法应规范的问题。另外,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企业所得税是只对实际收到的股利计征,还是按股权投资比例计算的实际投资收益计征,所得税法也未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可以看出,把两者糅合在一起,不利于财务会计为社会有关方面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也不利于实现税收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 中国在制度法规上存在的问题完备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可以保证财务会计为税收提供可靠、及时的会计信息,为所得税会计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而健全完善的税收法规能使得所得税会计有法可依。然而目前中国具体会计准则少,实施范围有限。税法与财务会计法规体系还没有完全独立,所得税法比较简单,刚性不强,不能自成一体。这些都不利于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的分离与发展。中国在计税差异的认识上不符合国际惯例的要求中国将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之间的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而美国将该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是指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的税基和其在资产负债表中帐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如果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的帐面价值比资产的计税基础高,就是递延所得税负债;反之,是递延所得税资产。所有的时间性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但有些暂时性差异则不是时间性差异。《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中同样描述了除时间性差异而由其他原因使计税基础和帐面价值不同而产生的差异。与美国相比中国的所得税会计处理还不是很规范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和损益表债务法均可使用,目前大多数企实际选用的是应付税款法,中国《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中又明确提出:对于永久性差异,应采用应付税款法;对于时间性差异,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但出于稳妥的考虑,对于应用纳税影响法(递延法和债务法)限定了约束条件:当会计收益小于应税收益时,只有在以后时间性差异转回的时期内有足够的应税所得予以转销的企业,才能够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否则只能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会计处理。另外,无论是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都没有规定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使用,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恰恰是《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中唯一允许采用的所得税会计方法,同时,《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中禁止使用递延法。由于应付税款法不符合收入费用的配比原则,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等一些准则制定机构也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取消了该法。目前中国的所得税人员和税务工作现状有一定缺陷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分离,客观上增加税款计算、纳税申报和税收征管的难度和工作量。目前,中国会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再加上会计操作手段相对落后,难以适应所得税会计独立后的会计工作需要。虽然新税制中规定了纳税代理制度,但由于中国税务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数量严重不足,纳税代理制度要在实际工作中推行,尚须时日。税收稽管工作也需很大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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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教材变化
第一章 总论
1.对企业的定义进行了修改
2.补充了“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
3.增加了“合伙企业分类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并对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分别进行了详细介绍
4.增加了“国有独资公司”相关内容
5.增加了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投资、筹资、营运资金、成本、收入与分配管理五个部分进行了详细介绍
6.删除了“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相关段落的内容
7.把“集权与分权的选择”相关内容替换成“影响企业财务管理体制集权与分权选择的因素”相关内容
8..对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设计原则-与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相适应的原则下的相关内容重新表述
9.删除了集中筹资、融资权与集中投资权下的部分内容
第二章 财务管理基础
1.“第一节 货币时间价值”均重新定义(重大变化)
2.第二节:
①删除了“必要收益率、资产的风险及衡量”的部分内容
②删除了“风险偏好和风险回避者”、“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单项资产贝塔系数计算和相关表述”和“证券市场线和证券资产组合的必要收益率”等相关内容
?对于预付年金现值和终值、递延年金现值的计算公式做了精简补充了很多图示,更换了大部分例题,给出了递延期的定义。
第三章 预算管理
1.第一节节标题变为“第一节 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概述”
2.其他只有个别文字和表述的调整
第四章 筹资管理(上)
1.第一节标题修改为“第一节 筹资管理的主要内容概述”
2.增加了“永续债”相关内容
3.增加“第四节 衍生工具筹资”
第五章 筹资管理(下)
1.减少“第四节 衍生工具筹资”
2.原第五章第三节拆分成三节,分别是第二节资本成本、第三节杠杆效应、第四节资本结构
3.删除了“融资租赁的资本成本计算”
4.增加了“资本结构理论”相关内容
第六章 投资管理
1.第一节节标题变为“第一节 投资管理的主要内容概述”
2.增加了“债券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导致债券溢价、平价、折价”的相关表述
第七章 营运资金管理
1.增加了“自发性流动负债的相关概念”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的相关内容”
2.收款管理增加了“收款方式的改善”的相关内容
3.删除了“应收账款的管理目标”
4.“增加的收益”相关表述均改为了“盈利的增加”和“经济订货基本模型”的详细公式表述
第八章 成本管理
1.第一节节标题变为“第一节 成本管理的主要内容概述”
2.正常销售量均改为“正常销售量(或实际销售量、预计销售量)”
第九章 收入与分配管理
1.删除了“收入与分配管理”的相关概念
2.新增了“价格运用策略-折让定价策略”下的11种策略的具体概念和表述
3.新增了“新增纳税筹划典型案例解析”。
第十章 财务分析与评价
1.把“资本积累率”改为“所有者权益增长率”
2.修改了“每股净资产”的公式
3.新增了“期末普通股净资产”的公式
4.把“销售收入”和“销售收入净额”改为“营业收入”,“销售成本”改为“营业成本”;把“销售毛利率”改为“营业毛利率”;“销售净利率”改为“营业净利率”;“销售收入增长率”改为“营业收入增长率”;“销售利润率”改为“营业利润率”;“销售现金比率”改为“营业现金比率”。
5.新增了“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行权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公式
6.修改了销售现金比率公式的分母,由含税收入改为不含税收入
2018年中级会计实务教材的主要变化
1.第一章
总论:基本没有变化
2.第二章
存货:删除3.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中“对于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转出的存货,也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其他无实质性变化
3.第三章固定资产
(1)删除“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相关内容。
(2)删除“专项储备”相关内容。
(3)删除“三、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内容。
(4)将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确定依据由“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改为“经济利益预期消耗方式”,并增加“企业不能以包括使用固定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折旧”的说明。
(5)将清理净损益的处理重新编写。
4.第四章投资性房地产:基本没有变化
5.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
删除“第三节共同经营”相关内容。
6.第六章无形资产
(1)将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依据由“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改为“经济利益预期消耗方式”,新增“企业通常不应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摊销”的相关说明。
(2)将“营业税金及附加”改为“税金及附加”。
(3)删除持有待售相关的知识点。
(4)无形资产出售确认的“营业外收支”改为“资产处置损益”,删除“三、无形资产报废”中转销时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
7.第七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将“换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支出”改为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2)例题中涉及换入不动产的,将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处理改为按60%和40%的比例分期抵扣。
8.第八章资产减值
删除“第四节商誉减值的处理”。
9.第九章金融资产
删除“公允价值的确定”中(一)-(五)的内容、仅保留(六)公允价值层次的相关内容。
10.第十章负债及借款费用
删除2017年教材中的“第十章 股份支付”的内容,后面的章节依次前移一章。
(1)删除离职后福利中“设定受益计划的确认和计量”。
(2)删除应付债券中“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3)删除应付债券中“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
11.第十一章债务重组:
将以固定资产清偿债务的例题中“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改为“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其他无实质性变化。
12.第十二章或有事项:基本没有变化
13.第十三章收入:基本没有变化
14.第十四章政府补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重新编写.
15.第十五章所得税:基本没有变化
16.第十六章外币折算:基本没有变化
17.第十七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基本没有变化
18.第十八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新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涉及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发生于报告年度汇算清缴之后,应缴所得税应作为本年度纳税调整事项”的规定。
19.第十九章财务报告
(1)新增“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2)新增“终止经营”相关内容。
(3)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其他收益”、“(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项目。
(4)删除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项目。
20.第二十章政府会计
(1)将2017年的“第二十一章 事业单位会计”改为“第二十章 政府会计”;
(2)将第一节“事业单位会计概述”改为“政府会计概述”,内容也重新编写。
21.第二十一章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基本没有变化
2018年中级经济法教材的主要变化
1、第一章:变动较大。
根据《民法总则》对多处考点进行了全面更新,“经济法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权的滥用”“代理关系的终止”和“诉讼时效制度”,对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对“经济法主体”的有关内容进行大幅删减,新增了公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概念,删除“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地域管辖”。
2、第二章:变动较大。
新增《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有关规定,主要变动点为,对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公司决议的效力、股东代表诉讼中诉讼当事人的列置、诉讼利益的归属和诉讼费用的负担等内容进行了新增,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就行了重大调整。
3.第三章:本章教材没有变化。
4.第四章:变化较大。
删除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新增“不托管的私募基金财产安全保障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
5.第五章:变动较大。
删除“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对若干考点进行了小幅修订、增补:“格式条款”“要约”“合同的成立”“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和“法定抵销”等进行了表述性变动。
6.第六章:变化较大。
将传统增值税业务与“营改增”业务合并调整,对本章内容进行了重新编写,重新调整了“增值税税率”“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删除“不征收增值税的特殊项目”,小幅修订、增补了“属于境内销售的情形”“进项税额抵扣期限”等。
7.第七章:变化较大。
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税收抵免、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及判定标准等补充更新了新的内容,税收优惠中低税率优惠、特别项目税收优惠以及专项政策税收优惠中均删除了部分规定,删除“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具备的条件”“创业投资企业的界定和投资期限的计算”“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等过于细化或者仅在特定范围内适用的税收政策。
8.第八章:变动较大。
删除“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财政监督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法律制度”,新增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新增“采购人员的回避”“因特殊情况不进行公开招标的条件”,对“质疑供应商的投诉”进行了调整。
你中分像神经
美国商科专业涉猎很广,而且不同的学校对不同的专业也有不同的名称,各个专业的学制时长在不同的学校里面也是不尽相同,有的是一年,有的是两年,大体方向主要包含下面几个:1.金融 2.会计 3.人力资源管理,4 市场营销,5 运筹,6. 供应链,7. MBA 8. 商业分析 9. 房地产 10. 项目管理,11. 非盈利12. 国际商务 13. 信息系统等 ,中国学生比较常申请的是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商业分析等,商学院就业最好的应该是会计,收入最高的是金融,目前最火的是商业分析。 会计是美国商学院的三大优势学科之一。已经OK了,你还要他怎么样呢。 对于想找留学中介办理留学但是不知道如何选择留学中介的学生来说: 留学监理网是一个第三方的免费平台,可以查询机构的信息,同时可以留下您的信息,会有老师联系您,给您分析各个留学机构的特点和重点的申请方向,同时针对个别机构,也可以给你推荐一些专业度很高的老师。在这里分享一个可以查询留学案例的地方,留学志愿参考系统中一键定位。使用方法:把你的GPA、语言成绩、专业名称、院校背景(211985双非)等信息输入到系统中,系统会自动匹配出与你成绩情况类似的同学案例,可以依据自己的条件看看有没有适合自己的留学案例,了解一下与自己情况类似的人,他她们都去了哪些院校,作为自己选择院校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