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期而归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与制度还有“第八章劳动合同法与制度”以及“第四章、第五章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法律制度”。
票据的一般规定当中,主要包含票据的特征及当事人,需要各位考生理解记忆,对后续学习票据有着一定基础性的作用;在票据权利方面,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案例进行掌握,经常会在不定项选择题目当中出现;票据行为中的背书、保证和承兑是亘古不变的明星考点。
初级会计考试注意事项
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审核一般在一周之内就会有结果,审核成功之后考生需要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缴费。如果会计信息审核一直不通过,可以看身份证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由于各地区政策不一,初级会计考后审核后领取证书的时间也不一致。部分地区的考后审核与证书领取时间是一致的,考生通过考后审核现场即可领取证书。也有部分地区考生在通过考后审核后,领取证书要等主管机构通知。
爱人怎离伊人怎弃
除了第一章不是重点,其他的都是,其实只要你认真看看书,然后做一些题,最后自己考几份试卷试试,基本上没有问题,我就是这样过的,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先做题,看到不会的或者没有记住的,反过来看书,看完之后再做一些题,也可以的最后自己考几份试卷试试
伊人红妆
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时间在九月份,经济法这一门科目,需要大家在备战后期加强记忆。今天学姐将证券法相关考点给大家整理出来,大家一定要话时间理解学习哟!
经济法必备考点经济法必备考点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交易
1。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条件
(1)基金的募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
(2)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4)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 000人;
(5)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2。基金份额的终止上市
(1)不再具备《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
(2)基金合同期限届满;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前终止上市交易;
(4)基金合同约定的或者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交易的其他情形。
禁止的交易行为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禁止的交易行为主要包括内幕交易行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虚假陈述行为、欺诈客户行为以及其他禁止的交易行为。
1。内幕交易行为
(1)内幕交易行为,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利用其掌握的未公开的、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其他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进行相关证券的买卖活动,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的行为。
2。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指单位或个人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买卖证券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4)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
(5)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3。虚假陈述行为
虚假陈述行为,指行为人在提交和公布的信息披露文件中作出的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发生重大遗漏的行为。虚假陈述行为要求如下:
(1)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2)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中国证监会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3)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
(4)传播媒介及其从事证券市场信息报道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其工作职责发生利益冲突的证券买卖。
云轻九子山
经济法:郭守杰老师。
郭守杰老师是经济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1995年开始从事《经济法》考试辅导,1998年开始编著“轻松过关”系列图书,是学员公认的财会类“经济法第一人”。
本人2015年通过注会经济法,个人觉得东奥郭守杰,中华苏苏讲的不错,大家评论也是如此;其次东奥黄洁洵和中华赵俊峰也可以听听他们的预科班、阶段测评班、习题班。另外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擅长以简明的例图、幽默的语言,把难懂易混的考点讲解得透彻清晰、浅显易记。被学员亲切称为“郭帅”。“追随郭帅,笑过注会”。
李玉华老师也不错,课堂气氛很好,游文丽老师讲课也挺好的,只是个人习惯选择了一个男老师而已,不过中华会计网校的老师讲得确实非常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