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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酒行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须在报考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的,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报名,但需尽快完成换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鬼魅般
百通医学课程为您解答:(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须在报考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的,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报名,但需尽快完成换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四)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台、港、澳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六)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七)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八)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九)军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十)考生近期(6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文件小于40kb,格式(十一)考区、考点规定的其他报名材料。
意峰峰意
做一个牙医就要有资格证书,现在都是持证上岗的。 第一,首先执业医师考试,是准入性的考试。就好像想进大学必须高考一样。分为四类两种,四类是临床,口腔,药学,护理,两种是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高等学校就是全日制大学,这个考试目前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负责。考试每年5月份报名,9月份考试。 第二,就是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是职称考试,也分专业,六个: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医学技术、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医学(综合)、口腔内科学。报考条件如下:(除口腔医学技术属于技术类,其他5个都是临床类) (一)临床医学医师类(中级) 根据 462号文件精神, 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1、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 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类 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分为中级资格、高级资格。 1、取得初级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并按照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药、护、技师 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 5年; 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3年; 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1年。 (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只可聘任药、护、技士职务。 2、取得中级资格,并符合有关规定,可聘任主治(管)医师,主管药、护、技师职务。 3、高级资格的取得均实行考评结合方式,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这个考试是由卫生部人才中心负责,,每年12月份报名,次年的5月份考试。采用人机对话,就是用电脑做答。
一亩心事
(一)直接报考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非助升师)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第1页:《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说明:1、考生上传的照片须符合要求。 2、考生本人必须在“本人承诺”栏和是否申请授予医师资格栏亲笔签名并填写日期。 3、应加盖考点审核合格意见及考点公章。 4、该表中各信息点内容应与其他报考材料保持一致。 5、申请表不得手写涂改。有信息修改需求时应在《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中修改并重新打印,由考生本人重新签名确认。 第1页背面: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请复印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背面) 说明:1、毕业证书复印件内容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所有对应信息一致,如毕业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入学及毕业时间等。 2、报考学历的学制显示为分段培养的,各阶段学历均应提交。 3、持《中专自考毕业证书》报考的,应同时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同时间段的毕业证书或学习证明书。 4、持军队学历报考的地方考生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入学时为军人身份的复员或转业、退伍军人,应提交复员证、转业证、退伍证复印件; 2军队学历为大专及以下学历,且毕业证书上有地方教育部门钢印的,应提交原入学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已审核过的招生计划;3军队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 第2页:学历鉴定相关证明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 说明:1、持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报考的,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2、持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报考的,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 3、所持的报考学历为分段培养学历的,各阶段学历均应附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中等专业学校学历)。 4、中国公民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注:提交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保证在4月30日前为可在线验证状态。 第3页: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说明: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不含户口本)。 2、港澳台考生须同时提交其在港澳台本地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4、报名期间身份证遗失的,可暂以“临时身份证明”(应含考生相片)代替。 第4页: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统一格式) 说明:1、该考核合格证明上所盖公章必须为医疗机构(非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公章,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一致。 2、该考核合格证明的试用机构公章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试用单位名称一致。 3、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的(含省内变更、省外变更至我省),各阶段试用单位均应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第5页:经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 说明:1、确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应由试用单位书面陈述未予备案的原因,同时提交试用单位2012年10月-2013年2月期间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缴纳社保单位应与试用单位一致。 2、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且已在原试用单位报备案的(省内流动),除提交在原试用单位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外,还应提交现试用单位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期间连续3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 3、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且原试用单位为省外医疗机构的,应提交现试用单位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期间连续3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 第6页:多个试用单位的,应同时提交相应试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页)复印件 说明:1、考生试用期间该试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试用单位必须有与考生报考类别一致的诊疗科目。(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试点)的考生,除第1-6页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第7-10页材料: 第7页: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盖章的《报考人员在岗声明》(全省统一格式) 说明:1、该声明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盖章确认。 2、该声明上所盖乡镇卫生院公章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试用单位名称一致。 第8页:报考人员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不少于5年的合同复印件。 说明:1、报考人员是该乡镇卫生院正式在编人员的,提交的合同应为人事部门规定统一格式的《聘用合同》; 2、报考人员是该乡镇卫生院非正式在编聘用人员的,提交的合同应为劳动部门规定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 第9页(选交):报考人员是该乡镇卫生院正式在编人员的,还应同时提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其为该乡镇卫生院正式在编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 第10页:考生、所在乡镇卫生院共同签署的,且经县卫生局盖章认可的《知情同意书》(全省统一格式)。 说明:1、考生和乡镇卫生院法定代表人应亲笔手写签名。 2、加盖的乡镇卫生院公章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试用单位名称一致。(三)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除第1-6页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第7-9页材料: 第7页:《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统一格式) 说明:1、填写该考核合格证明的医疗机构应与填写《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医疗机构一致。 2、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的(含省内变更、省外变更至我省),各阶段试用单位均应出具《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第8页: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说明:本次报考的类别应与原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类别一致。 第9页:执业助理医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说明:《医师执业证书》中的执业地点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上的试用单位一致。 第10页:试用单位为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的(如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还应提交执业地点为该试用单位,且类别一致的带教医师(执业医师级别)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11页: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转正证明、出生日期不符证明等)。 说明:1、报考材料中出生日期前后不一致者需开具身份证发证机关或毕业学校(非学校内设部门)出具的证明属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2、当年毕业的研究生报考时应提交学校(非学校内设部门)出具的具有1年临床实习经历的证明,内容包括所学医学专业。 3、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可自行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实习单位报考。 4、《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年版)》第五条“转正证明” 是指考生人事档案中人事部门在考生转正当年签发的证明材料。 5、颁发考生毕业证书的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应符合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办学资质的要求,与有关文件精神不符的,应提交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执业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所需材料,请各位考生铭记,避免耽误报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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