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离开后的天空
个人应提交材料及其办理程序: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认证手续);(4)最高等级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其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2007、2008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证明(省直人员以原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录入的继续教育信息为准);为便于装订保管,所有证书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复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原则上由各单位会计机构指派专人统一到所在地财政部门集中办理。单位会计机构要会同人事部门对持证人员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同时,提供持证人员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会计行政职务聘任文件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出具持证人员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和所在会计工作岗位的证明,并对有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统一到单位所属财政部门办理。
骚年骚妻
一、颁发范围从2009年9月28日起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申请办理“新证”的人员。二、颁发条件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完成财政部门要求的各有关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的会计人员。三、颁发新证时间颁发新证从2009年10月开始,利用两年时间对持有“旧证”的人员颁发“新证”。四、颁发新证工作方式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持证人员换证工作的组织、宣传、指导、审核和有关证件、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有主管部门的会计人员应将有关表和资料提交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将本系统会计人员资料收集审核,并汇总填写《新城区2009年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表》(样表见附件5),再按照本次换证工作统一安排的时间(见附件4),报区财政局办理换证手续;无主管部门的会计人员可将有关证件、资料直接提交区财政局办理换证手续。五、颁发新证提供资料(一)新申办人员:1、有效期内成绩合格单;2、《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一》(样表见附件1);3、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免试科目的还需提供珠算证等相关免试证明;4、近期同一底版2张1寸彩色照片。(二)持“旧证”换发“新证”人员:1、现从事会计工作人员: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人员),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以上复印件同一单位只需提供一份;②《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二》(样表见附件2);③《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样表见附件3);④旧证;⑤学历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历年继续教育成绩单原件(包括原继续教育手册)及07、08年度继续教育成绩单复印件;⑦近期2张1寸彩色照片,如需变更个人信息的还须提供所变更内容的证明材料。2、现未从事会计工作人员:①《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二》(样表见附件2);②《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样表见附件3);③旧证;④学历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历年继续教育成绩单原件(包括原继续教育手册)及07、08年度继续教育成绩单复印件;⑥近期2张1寸彩色照片。3、各大中专院校的学生:除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准备材料外,还需提供证明其学生身份的相关材料(如院校证明或学生证),由所在院校集中收集并与新城区财政局联系办理。六、网上填写程序登陆 “陕西会计网”( )进入旧版证书换发新版证书系统→填写个人信息→继续教育登记→打印申请表一、二和《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单位签字盖章→本人亲笔签名。申请人员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不能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核查的,不予核发证书。以上程序中所有的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七、相关问题说明(一)在2009年10月到2011年9月颁发“新证”期间,“旧证”仍然有效。办理“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并免收工本费。(二)2007年、2008年继续教育完成的学习内容将在其颁发的“新证”上予以记载,对未完成规定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内容的,应当补足学习内容后再换发“新证”。大中专院校持证的在校学生继续教育不作要求。(三)对未完成2006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查登记工作,但申请换发“新证”的持证人员,应由单位集中出具未年检的情况说明(加盖公章),随同换证申请材料一并送区财政局统计核实并上报,再由省财政厅统一审核处理。(四)在换证期间持外地市、区县《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申请调入我区的,应先办理调转手续调入我区后,再按相关程序办理换证手续。八、工作要求会计从业资格证换证工作是全省的统一行动,任务重、要求高,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切实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宣传,抓紧收集审核上报,力争做到应知尽知,应收尽收,不留死角,确保颁发新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
抱歉我还爱你
通 知 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及直属单位: 请各单位持有会计证人员,按下列文件要求整理好个人的会计证资料(写清单位及姓名装袋),于09年12月18日前上报局财务科。 新财发〔2009〕64号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总公司,区各人民团体: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水平,及时、准确掌握会计人员的基本情况,实现对会计人员信息的网络化管理,进一步强化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各单位依法任用合格的会计人员,根据《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会〔2005〕77号)、《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市财发〔2009〕939号)有关规定,现就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颁发范围1、2009年9月28日前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合法取得的2001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旧证”)档案号均以610102开头的持证人员;2、从2009年9月28日起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申请办理“新证”的人员。二、颁发条件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完成财政部门要求的各有关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的会计人员。三、颁发新证时间颁发新证从2009年10月开始,利用两年时间对持有“旧证”的人员颁发“新证”。四、颁发新证工作方式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持证人员换证工作的组织、宣传、指导、审核和有关证件、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有主管部门的会计人员应将有关表和资料提交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将本系统会计人员资料收集审核,并汇总填写《新城区2009年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表》(样表见附件5),再按照本次换证工作统一安排的时间(见附件4),报区财政局办理换证手续;无主管部门的会计人员可将有关证件、资料直接提交区财政局办理换证手续。五、颁发新证提供资料(一)新申办人员:1、有效期内成绩合格单;2、《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一》(样表见附件1);3、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免试科目的还需提供珠算证等相关免试证明;4、近期同一底版2张1寸彩色照片。(二)持“旧证”换发“新证”人员:1、现从事会计工作人员: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人员),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以上复印件同一单位只需提供一份;②《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二》(样表见附件2);③《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样表见附件3);④旧证;⑤学历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历年继续教育成绩单原件(包括原继续教育手册)及07、08年度继续教育成绩单复印件;⑦近期2张1寸彩色照片,如需变更个人信息的还须提供所变更内容的证明材料。2、现未从事会计工作人员:①《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二》(样表见附件2);②《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样表见附件3);③旧证;④学历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历年继续教育成绩单原件(包括原继续教育手册)及07、08年度继续教育成绩单复印件;⑥近期2张1寸彩色照片。3、各大中专院校的学生:除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准备材料外,还需提供证明其学生身份的相关材料(如院校证明或学生证),由所在院校集中收集并与新城区财政局联系办理。六、网上填写程序登陆 “陕西会计网”( )进入旧版证书换发新版证书系统→填写个人信息→继续教育登记→打印申请表一、二和《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单位签字盖章→本人亲笔签名。申请人员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不能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核查的,不予核发证书。以上程序中所有的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七、相关问题说明(一)在2009年10月到2011年9月颁发“新证”期间,“旧证”仍然有效。办理“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并免收工本费。(二)2007年、2008年继续教育完成的学习内容将在其颁发的“新证”上予以记载,对未完成规定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内容的,应当补足学习内容后再换发“新证”。大中专院校持证的在校学生继续教育不作要求。(三)对未完成2006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查登记工作,但申请换发“新证”的持证人员,应由单位集中出具未年检的情况说明(加盖公章),随同换证申请材料一并送区财政局统计核实并上报,再由省财政厅统一审核处理。(四)在换证期间持外地市、区县《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申请调入我区的,应先办理调转手续调入我区后,再按相关程序办理换证手续。八、工作要求会计从业资格证换证工作是全省的统一行动,任务重、要求高,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切实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宣传,抓紧收集审核上报,力争做到应知尽知,应收尽收,不留死角,确保颁发新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换证地址:新城区财政局会计科(西安市尚勤路231号,鑫源大厦三楼) 联系咨询电话:87439253 联系人:段洁。附件:1、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一;2、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二;3、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4、西安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时间安排表;5、新城区2009年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表。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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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各个地方政策不一样,您可以具体问一下当地财政局,建议您参考一下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换证流程。
(一)换证时间
1、会计证到期前6个月内。
2、因旧版会计证样式自2019年7月1日起作废。在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期间发放的旧版会计证应于2019年7月1日前6个月内办理换证。
(二)换证条件
1、持证人员所持证书为有效会计证并已到换证时间。
2、持证人员按时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在2013年12月31日前应完成的继续教育要完成规定学时并考核合格。
(三)换证流程
1、更新信息。持证人员登陆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网站()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其中:持证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以及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受到表彰奖励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证,到佳木斯市财政局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2、等级变更。持证人员按照《佳木斯市财政局下发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确认办法的通知》(佳财会发〔2012〕3号)规定办理等级确认或等级变更。
3、填写并打印换证登记表。持证人员登录财政厅会计管理局网站,点击会计人员信息查询系统,查看个人基本信息;登录信息采集系统,点击“数据采集”菜单,选择变更的信息项修改信息;上传一寸白底近期免冠彩照;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预约时间并进行现场确认,一旦保存成功不可修改,届时未到现场确认须重新选择预约。(未到换证时间或个人继续教育信息不全,解决办法是按提示时间办理换证或联系继续教育部门补全继续教育)。预约成功后,提示下载打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并本人签字;按照预约时间、地点携带变更信息表和换证有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4、现场确认。持证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有效会计证原件、填写准确完整的《省会计证定期换证登记表》、2张一寸白底近期彩照、持有旧版会计证的高级会计师应同时带《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原件,到佳木斯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换证手续。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换证的,应同时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5、审核换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对持证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会计证“换证记录”页注明换证时间及有效截止日期,并加盖会计从业管理机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用章”。
(四)换证费用
会计证换发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其他事项
1、第一次换发新版会计证时,旧版会计证和高级会计师持有的《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收缴并按规定销毁。
2、在应换证期间内,持证人员需要办理会计证转籍手续的,应在办理换证手续后方能办理调转。
3、会计证丢失或毁损应办理补办手续。如在应办理换证期间内丢失或毁损的,持证人员应持补办证书有关材料和换证有关材料,合并办理换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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