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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梦
执业医师每年要25分以上学分,对一类二类学分没有具体的要求,每年还要参加继续教育基本情况考试。根据《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第二十一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应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学分的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二条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基本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关于执业医师的其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一条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以上内容参考 上海健康学院——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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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继教学分》(1)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护士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护士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3)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三级医院的中高级护士每年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3分。省级医疗卫生机构(1)中级及以上护士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5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0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2)初级职称护士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市(州)级医疗卫生机构(1)高级职称护士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5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0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2)初中级职称护士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1)高级职称护士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2)初中级职称护士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5分;Ⅱ类学分不低于20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所有护士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不要求必须获得Ⅰ类学分,自学学分不超过5分。新入职的护士在取得初级职称前,原则上参照初级职称学分要求执行。经单位批准,凡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年度学习成绩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学分。参加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的护士,按照年度考核或结业考核成绩合格并由培训基地审核通过者,视为完成当年学分。经单位批准,参加卫生支农、对口支援、援疆援藏、援外医疗队或到外单位进修(含出国培训),3个月及其以上的经考核合格,视为完成当年学分;参加3个月以内的,每1个月授予6学分。不区分Ⅰ、Ⅱ类学分。参加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全年所获得的学分不超过10学分(含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Ⅰ类、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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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合格线为360分,而助理医师合格线为180分。执业医师资格证是判断医师是否具有从医资质的最主要标准,没有获得执业师资格证的所谓“医师”属于“非法行医”行为。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合法执业,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是越早越好。第一,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是可以开诊所的。但是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是不可能独立从事医疗活动。即使其他要求都符合也不行,没有获得执业医师证的所谓“医师”属于“非法行医”行为。第二,现在各大从医单位也会依据执业医师资格证来判别人才,而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人员,更能得到从医单位的青睐,更容易找到自己中意的工作单位。第三,多数社会人士需要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是医美行业的多。还有就是本身一直从事医学相关的行业。同时我们也知道职称越高,我们的待遇也会相应提高,所以有很多没有证导致晋升或者评职称困难才去考的,你越早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越能早些晋升和提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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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考试总分为600分,有600道选择题。其中,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形式。采用A型和B型题,共有A1、A2、A3、A4、B1五种题型。助理医师适当减少或不采用A3型题。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约为600题,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300题。考生需注意的是:1、正式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须知,并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2、考生需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并对个人密码的使用及安全负全部责任。3、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扩展资料考执业医师需要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官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必要时应提交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3、加盖公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含校验记录和变更记录)。4、网上报名后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两份。(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请在该表中“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请在该表中“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同时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地单位人事专用章和用人单位公章)。5、《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20张床位以下医疗机构工作的,还应提交指导老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业医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