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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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拂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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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与税收政策汇总

有关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和税收政策汇总的知识,大家知道有哪些?下面是我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与了解。

直接融资租赁

1)出租人会计处理

“营改增”后,融资租赁企业开始适用增值税,购买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应当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目前,各融资租赁企业对于融资租赁业务主流的会计核算方法是:购买资产时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入“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租赁开始日不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当收到租金时再确认当期增值税。

假设某融资租赁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购入资产的价值成本为1000000元,融资租赁合同总额1500000元(不含税),分10年等额偿还。不考虑未担保余值,租赁期满后融资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

⒈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资产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

贷:银行存款117万元

⒉租出设备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150万元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资产100万元

未实现融资收益50万元

⒊第一年收取租金,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17.55万元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15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中(销项税额)2.55万元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8.14万元

贷:租赁收入8.14万元

⒋租赁期届满

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出租方不需要做任何处理。

2)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如果知悉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应当采用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当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和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均无法知悉,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其中,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费用。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有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费等。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实务中不好明确确认的都计入了当期费用)。

承接上面案例

承租人:

第一步: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150000×10=1500000(元);

现值计算:每期租金150000元的年金现值=150000×PA(10期,8.14%),现值合计=1000187.26,现值大于公允价值(1000000)。因此,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为1000000元。

第二步: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租赁资产公允价值=1500000-1000000=500000(元)

会计分录:

⒈从出租方租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资产100万元

未确认融资费用50万元

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进项税额25.5万元(15*17%*10年)

贷:长期应付款175.55万元

⒉支付租金,分摊确认费用

支付第一期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17.55万

贷:银行存款17.55万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5万

贷: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进项税额2.55万

借:财务费用8.14万元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8.14万元

3)资产折旧的计提

承租人应对融资租人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折旧政策

对于融资租入资产,计提租赁资产折旧时,承租人应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同自有应折旧资产一样,租赁资产的折旧方法一般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则应计折旧总额为租赁期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扣除担保余值后的的余额;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未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且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届满后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应计折旧总额为租赁期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2.折旧期间

确定租赁资产的折旧期间应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即可认为承租人拥有该项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应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4)租赁期届满时的处理

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对租赁资产的处理通常有三种情况:返还、优惠续租和留购。

1.返还租赁资产

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资产时,通常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没有续租,根据租赁合同规定须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时,借:“营业外支出”科目,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3.留购租赁资产

在承租人享有优惠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支付购买价款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经营租赁

1)出租人的处理

⒈出租人应当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内,比如自用的建筑物用于出租时,应将其从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⒉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出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⒊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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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棂

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由于在租赁期里承租企业实质上获得了该资产所提供的主要经济利益,同时承担了与资产有关的风险。因此承租企业应将融资租入资产作为一项固定资产计价入账,同时确认相应的负债,并且要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1、租赁期开始日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2、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等3、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的处理——按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贷:银行存款借:财务费用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8-1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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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如春

1.融资租赁的判断标准。根据新准则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第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第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第三,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第四,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第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否则,为经营租赁。2.租赁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将租赁视为一种筹资手段,一方面取得一项资产,另一方面又承担了一笔债务。因此,承租人将租入的资产记录为自己的资产。同时,将未来的付款义务作为自己的负债,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要求,也符合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合理计算财务比率。根据新准则规定,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的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时,应按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现值。如不知按合同规定的利率,或两者都不知,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现举例说明。例1:2007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1)租赁标的物:产品生产线。(2)起租日:租赁物抵达甲公司生产车间之日(2007年12月31日)。(3)租赁期:2007年12月3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共3年。(4)租金支付方式:甲公司每年支付租金10.8万元。(5)租赁期满时该生产线的估计余值为4.68万元。其中,由甲公司担保的余值为4万元,未担保余值为6800元。(6)该生产线的保险。维护等费用由承租方甲公司自行承担,每年4000元。(7)该生产线在2007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33.4万元,原账面价值32万元。(8)承租人在租赁资产时用存款支付印花税。佣金。谈判费等初始直接费用6000元。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为6%(年利率)。该生产线估计使用年限为4年,承租人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租赁期满返还该生产线,期满日公允价值为5万元。在上述例子中,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3.4万元,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计算如下: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各期租金现值之和+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支付的金额现值=108000+108000×(PA,6%,2)+40000×(PF,6%,3)=108000+108000×1.833+40000×0.840=343564(元)由于343564>334000×90%=300600,所以,根据判断标准中的第4条,可以判定为融资租赁。2007年12月31日的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340000未确认融资费用30000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364000银行存款6000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承租人支付租金时,一方面应减少长期应付款,另一方面应同时将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按一定的方法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在分摊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时,按照新准则的规定,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在采用实际利率法的情况下,根据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不同情况,对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不同的分摊率。例2,承上例:根据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可以得出:108000×(PA,r,2)+108000+40000×(PF,r,3)=334000采用插值法,可计算出租赁内含利率为7.534%。由此可以确定,租赁期间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情况如下:2008年1月1日。2009年1月1日。2010年1月1日支付租金时的会计分录为: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108000贷:银行存款1080002008年12月31日确认本年应该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334000-108000)×7.534%=17027借:财务费用17027贷:未确认融资费用170272009年12月31日确认本年应该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334000-108000-(108000-17027)]×7.534%=10173借:财务费用10173贷:未确认融资费用101732010年12月31日确认本年应该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30000-17027-10173=2800借:财务费用2800贷:未确认融资费用28004.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在融资租赁下,由于租赁资产所有权上的主要报酬与风险已从出租方转移到承租方,承租人应比照自有固定资产对租赁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折旧政策。二是折旧期间。我国折旧政策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确定融资租赁折旧期间,应视租赁合同的规定而论。如果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了,折旧期应按照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如果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不知道是否转移,租赁期应按照租赁期与租赁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例3,承上例:甲公司采取直线法进行折旧,每年可计提的折旧额为:折旧额=(340000-40000)3=10000(元)租赁期间内的会计分录为:借:制造费用—折旧费10000贷:累计折旧100005.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履约成本是指租赁期内为租赁资产支付的各种使用费用,如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承租人发生的履约成本,通常应计入当期损益。其会计处理为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例4,承上例,每年会计分录为:借:制造费用4000贷:银行存款40006.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由于或有租金的金额不固定,无法采用系统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摊。因此,在或有租金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处理为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7.相关会计信息的列报与披露。在资产负债表中,将于融资租赁有关的长期应付款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差额,分别一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和一年以上的长期负债分别列示。承租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融资租赁有关的下列信息:(1)各类租入固定资产的期初和期末原价。累计折旧额。(2)资产负债表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以及以后年度将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总额。(3)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以及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所采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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