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未归
1、如果借款人名字是老板那么问题不大,经办人签字问题不大2、如果借款人名字是公司盖了公章并且是现金,那么分两种情况 如果公章是真的,且由职务人员合法保管时盖的章,那么公司应当承担借款责任(不管是根据表见代理或者是普通代理)。如果公章是假的,那么你承担责任。至于如果公章是真的,公司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你追偿(因为是现金,无法确定你是否将钱交给老板)。假如你实在找不到你和老板的聊天记录、交接记录等,那么现在你还是要有所准备比如 悄悄的、假装无意间和老板谈论起这个钱的事情,“老板,那个老王又来催我还那20万了,咋办啊”之类的,悄悄的录音或者摄像。如果老板没有当场反驳你,那么一般会顺着说的。那你就取证了。如果老板直接拒绝,那就是连你一起坑了晒,就该撕破脸了。不过一般都是你想多了老板不会那么坏。
Amo爱思念你
如果借款人写的是法 人的话和出纳关系不大。首先肯定要追查法 人;其次经办会计要承担责任,因为他没有起到审核监督的职责。如果你们单位借款不需要会计审核,直接出纳审核付款,那出纳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会计部门主管领导要承担责任,因为你们单位财务制度和报销流程有较大漏洞,尤其是如果法 人借款金额较大且支付的现金的话
人醉心亦醉人毁心亦毁
公司老板说用会计流水贷款,我觉得是不是说以公司的名义去贷款,然后银行可能要审核公司的相关现金流量,所以可能会用到公司的银行的收支明细,也就是在会计账上的一些银行的流水吧。 因为毕竟公司的事还是公司的事,而不可能会把公司让会计人员来用自己的流水来做私人贷款,再给公司用钱,这个好像就有点不合法了,并且也不合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