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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时雨
《医师法》时代,中国医生多点执业迎来什么样的新规定?多点执业写进医师法医生集团中最根本的是医师,《医师法》对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规定,直接影响着医疗城和医生集团的发展,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执业医师进入《医师法》时代。新出台的《医师法》不仅包含取消中专学历考取医师资格规定、医师多点执业、终身禁业、诊疗自主权、医师合法权益保障、紧急救助行为,住院医师规培和专科医师培训等十大亮点,而且还提到,执业助理医师可以在边远或条件艰苦的县级医院执业,而过去只允许在乡镇卫生院里独立执业,总体上新东西比较多。而关于医师多点执业,过去都是政策规定,这次是真正入法,在法律上被允许,这也是一个突破。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规定,《医师法》继续沿用了《执业医师法》有关内容,如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医师必须经注册后,才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如何理解这些规定?《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医师在二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国家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延续了十多年来有关多点执业的政策。医师多点执业,指在两个以上的医疗机构内执业,新医改文件就提及过这一规定,而且也是新医改的任务。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的原因: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缓解基层群众看病难等。在新医改推进的过程中,也在不断推进多点执业,从2009年开始,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2009年9月,原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7月,原卫生部再次发文,提出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范围。2014年,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提出探索备案管理、实行区域注册。此后,包括2017年在内的相关文件,对此也有提及。2017年2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公布以后,做出了三点规定,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医师变更执业注册信息进行网上办理,这都为多点执业提供了很多方便。在放开医师多点执业方面,深圳走在了前列,早在2015年7月就全面放开了医师多点执业。虽然国家政策层面在逐步放宽医师多点执业,但落地实施却并非想象中那般容易。医师多点执业为什么推进难?一方面是公立医疗机构院长不太愿意,另一方面跟医师自身有关,医师不愿意多点执业或自身能力不够等都是影响因素。医师多点执业入法本身就是一种进步,起码它在法律上是允许的,长远来看,还有很多值得探索的地方。医师如何做好多点执业?《医师法》对多点执业带来利好,包括会诊和医联体在内。办理相关变更注册手续需要注意三种情形。其一,《医师法》第18条规定: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对口支援、会诊、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慈善,或其他公益医疗、义诊,承担国家任务或者参加政府组织的重要活动,要在医疗联合体内的医疗机构中执业。这一规定实际上为优质医疗资源的有序流动以及多点执业从法律上打开了另一条通道。如医联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可以纳入当地公立医疗机构组建的医联体内,这种情况下,公立医疗机构的医师,到相关医疗机构内多点执业就可以不办理手续,这是一个机会。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受法律允许、政策鼓励,但实际落地实施的过程中并不会那么顺利。其二,医师定期考核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定期考核不合格,医生的执业注册就容易出现问题。其三,医师区域注册与多机构执业。这个在政策里有规定,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和本次《医师法》规定里面仍然是一个障碍。什么叫区域注册?区域注册按照政策规定,就是医师可以以一个省为单位来注册,但与多机构的执业还不一样,所要办的手续不同,政策规定也有差异。
醒如音
可以。第一类是指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的医师多点执业。如卫生支农、支援社区和急救中心(站)、医疗机构对口支援等。第一类医师多点执业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批准,无需到县卫生局备案或审批。 第二类是指两家或多家医疗卫生机构(不包括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之间,以整合医疗资源、方便患者就医和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为目的、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开展横向或纵向医疗合作的医师多点执业。第二类医师多点执业由医疗卫生机构填写《医师多点执业备案表》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审核备案。 第三类是指受聘在两个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医师多点执业。第三类多点执业医师,应当与受聘的各医疗卫生机构就发生医疗事故或者民事纠纷,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签订协议。由拟申请增加执业地点的执业医师经第一执业地点医疗卫生机构同意并签字后向县卫生局申请增加注册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