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于她
一、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属于会计档案中的“其他会计资料”类。二、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下:1、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2、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3)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4)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3、比照上述分类的规定,“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应属于“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归入”其他会计资料“类。
深拥窒息
不是。会计凭证要求
1、原始凭证名称。
2、填制名称的日期和编号。
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4、对外凭证要有接收凭证单位的名称。
5、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
6、经济业务所设计的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和金额。
7、经办业务部门或人员的签。
扩展资料:
填制
1、记录要真实
原始凭证所填列的经济业务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符合实际情况。
2、内容要完整
原始凭证所要求填列的项目必需逐项填列齐全,不得遗漏和省略。
3、手续要完备(签名、盖章:谁出票谁盖章,谁经手谁签字)
4、单位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
5、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