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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影
【1】牛明艳.财务指标体系应用研究——基于现金流量信息【D】.江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12.P1.2
【2】萧维.企业资信评级【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5
【3】袁敏.资信评级的功能检验与质量控制研究【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7.9
【4】肖舟.中国工商银行信贷制度变迁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
【5】朱顺泉.中国企业资信评级方法及应用研究【D】.中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1.10
【6】潘永泉,杨志英,张敬秀.基于人工智能方法的企业资信评级【C】.中国控制与决策学术年会论文集,2004
【7】黄爱华.企业资信等级的熵权评估模型研究阴.重庆文理学院学报(自然科学报),2007.10
【8】朱荣恩编著.资信评级【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9
【9】梁雪春,谢岭南,陈森发,刘艳.企业资信等级的定性定量评估模型研究叨.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9
【10】王一鸣,印为,石勇.基于次序逻辑斯蒂模型的企业贷款信用风险评级研究【R】.数学、力学、物学、高新技术研究进展,2008(12)卷
【1l】陈志斌.基于价值创造的企业现金流管理研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5
【12】陈建煌.现金流量的经验性评估—来自沪深股市的实证证据【D】.厦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0
【13】晏静.现金流量信息功能研究:理论分析与实证【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4.7
【14】陆晓雯.中小企业板块会计盈余与现金流量信息含量的实证研究【D】.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4
【15】张友棠.财务预警系统管理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3
【16】刘庆华.基于现金流量的企业财务预警系统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4
【17】刘格辉.基于现金流的财务风险预警研【D】.湖南大学MPAcc学位论文,2007.10
【18】张传明,陈俊.报表收益与现金流量的决策有用性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07.7
【19】曹建新,王春丽.自由现金流量与盈利质量的关系研究【J】.粤港澳市场与价格,2008.6
【20】李延喜.基于动态现金流量的企业价值评估模型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2.12
【21】史冬元.基于现金流量的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研究【J】.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6
1.娄尔行:《基础会计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朱小平:《初级会计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陈少华:《会计学原理》,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吴水澎:《会计学原理》,辽宁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5.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6.[美]罗伯特﹒N.安索尼 詹姆斯﹒S.里斯 朱利﹒H.赫特斯坦:《会计学教程与案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7.[美]查尔斯﹒T﹒亨格瑞、[美]瓦特﹒T﹒哈里森、[美]米切尔﹒A﹒罗宾逊:《会计学》第三版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8.乔世震:《会计案例》,中国财经出版社1999年版。
9.陈今池《现代会计理论概论》立信会计出版社1993年版。
10.汤云为、钱逢胜:《会计理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宋雪婷,安鹏.试论云南绿大地事件对注册会计师的启示[J].经济研究导刊.2013(22)
[2]丁红燕.审计失败及其后果--基于证监会2006-2010年处罚公告的分析[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1)
[3]丁红霞,丁红燕.审计失败:原因及对策--基于证监会2006年-2010年处罚公告的分析[J].商业会计.2012(24)
[4]魏梦莹.新大地IPO何以被终止[J].资本市场.2012(10)
[5]唐曦.绿大地事件中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责任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2(16)
[6]朱清贞,严丽娟.“绿大地”会计造假案引发的思考--基于经济学视角的分析[J].会计之友.2012(16)
[7]孙毓璘.注册会计师关注:审计过程与审计结果比较[J].财会通讯.2012(13)
[8]李涛.从绿大地事件看上市公司监管[J].财会研究.2012(06)
[9]金蕊.论审计失败[J].现代会计.2011(06)
[10]李平,王晓敏.上市公司审计失败的现状和防范措施[J].经营与管理.2011(09)
[11]张博亚.绿大地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完善[J].财务与会计.2011(09)
[12]杜淑芳,李建民,马蓓蓓.审计失败的制度分析[J].中国农业会计.2011(03)
[13]赖丽娜.上市公司审计失败影响因素研究[J].财会通讯.2010(13)
[14]张洪高.审计失败的成因及后果分析[J].会计之友(中旬刊).2007(02)
[15]陈志强.质疑审计失败主流观点[J].审计月刊.2006(13)
[16]高明华,袁清波.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成因与对策研究[J].财会研究.2005(03)
[17]李若山,周勤业.现代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四大局限[J].审计研究.2003(04)
[18]林钟高,叶德刚,刘先兵.论审计失败[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07)
[19]吴德林,温天璟.论执业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成因[J].山东审计.2002(05)
[20]孙一秀.审计失败因素及案例分析[J].中国审计.2002(05)
[21]李爽,吴溪.审计失败与证券审计市场监管--基于中国证监会处罚公告的思考[J].会计研究.2002(02)
[22]侯海燕.CPA审计失败的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一份调查报告的启示[J].财会通讯.2001(11)
[23]温天璟,程珏.审计失败衡量标准之研究[J].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学报.1999(03)
[24]秦荣生.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成因及规避[J].注册会计师通讯.1999(04)
[1]骆正山,信息经济学[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3:270-278.
[2]郝慧娟.企业社会责任与融资行为关系研究[J].财会通讯,2014(03):76-79.
[3]陈金龙,谢琦君.社会责任、产权属性与融资约束[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14(03):96-103.
[4]范明、牛刚,现代企业理论[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155-165.
[5]王群勇,STATA使用指南与应用案例[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6]凌江红.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比较研究[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1-105.
[7]翟华云.审计委员会和盈余质量--来自中国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J].审计研究,2006(6):50-57.
[8]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课题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价系统研究[J],南开管理评论,2003(3):4-13.
[9]于富生,张敏.信息披露质量与债务成本:来自中国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7(5):93-96.
[10]郑新源,刘国常.审计委员会有效性研究--基于盈余管理的视角[J].财会通讯,2008(8):98-118.
[11]葛家澍.中级财务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工业出版社,1999.
[12]李玉敏.中级财务管理[M].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2002.
[1]李维安.公司治理[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31-32.
[2]王雄元,张士成,高祎.审计委员会特征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经验证据[J].审计研究,2008(4):87-96.
[3]何佳,张晓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研究研究报告[R].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2001年深圳综字第0043号.
[4]林有志,张雅芬.信息透明度与企业经营绩效的关系[J],会计研究,2007(9):26-34.
[5]汪炜,蒋高峰.信息披露、透明度与资本成本[J].经济研究,2004(7):107-114.
[6]管亚梅,王嘉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能缓解融资约束吗.--基于A股上市公司的`实证研宄[J].经济与管理研宂,2013(11):76-84.
[7]孙德美.社会责任视角下的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研宄[J].经济论坛,2013.
[8]沈艳,蔡剑.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与企业融资[J].金融研宄,2009(12):127-136.
[9]周小春,董平.自愿披露社会责任报告能降低公司权益资本成本吗?[J].财会通讯,2013(04):78-81.
[10]解维敏,方红星.金融发展、融资约束与企业研发投入[J].金融研宄,2011(05):171-183.
[11]刘凯平.企业社会责任与权益资本成本关系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2(05):3940.
[12]孙伟,周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关系的实证研究[J].中国管理科学,2012(20):889-892.
[13]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14]孟凡利.会计基础知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1]陈小林,陈作习.论内部控制审计动因、成本与收益[J].财会月刊,2010,(20):77-79.
[2]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3]孙璐.商业银行内部治理审计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06.
[4]蔡春.审计理论结构研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5]戴维斯·诺思.制度创新的理论:描述、类推与说明[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6]于玉林.试论面向新世纪的内部审计制度[J].审计研究,2000,(6):17-21.
[7]方堃.关于社会责任审计的思考[J].审计研究,2009,(3):38-40.
[8]余玉苗,黄兵海.我国上市公司战略审计初探[J].财会月刊,2004,(3):37-38.
[9]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M].商务印书馆,2000.
[10]诺斯.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11]陈青.企业社会责任审计述评与实现[J].企业研究,2010,(12):23-25.
[12]傅黎瑛.公司治理的重要基石:治理型内部审计[J].当代财经,2006,(5):119-122.
[13]何卫东.论非执行董事对于公司战略的参与[J].南开管理评论,1999,(4):20-22.
[14]道格拉斯·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15]靳磊.企业战略审计初探[J].淮南工业学院学报,2000,(4):22-25.
[16]李嘉明,赵志卫.我国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内部审计的构想[J].中国软科学.
[17]程新生,孙利军,耿伟雯.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改进了财务控制效果吗?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J].当代财经,2007,(2):118-122.
[18]刘长翠,陈增雷.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初探[J].山东经济,2006,(7):116-121.
一笛相思曲频带梨花雨
会计独立性问题是会计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它包括两层含义,即微观方面会计执业者的独立和宏观方面职业环节的独立。新会计准则实际上是从宏观方面保证了会计职业判断的独立性,而只有从微观方面保证会计执业者的独立性,才能使其在宏观方面的独立性得到发挥。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会计独立性一、会计独立性的双重内涵会计独立性最早始于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问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形式上的独立是指与被审查的单位或个人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实质上的独立指得是一种精神状态,一种自信心及在判断时不依赖和从属于外界压力和影响的精神。具体来说,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微观方面,从企业内部委托代理关系而言,由于现代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所有者(委托人)要能够有效监督经营者(受托人)的管理情况,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是其最重要的渠道之一。但会计人员往往受制于经理人员的控制,这就把会计人员置于一种两难的境地,此时会计人员相对于经理人员具有一定独立性就成为一种关键的安排;二是宏观方面,从企业外部规范其会计核算行为的会计准则、制度而言,会计是对企业经营轨迹的描述,如果描述经营活动的会计只是被动地执行国家的行政命令,不能根据企业自身的理财环境及实际的经营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和反映,那么会计核算的结果就可能因为过分执著于刻板的行政命令而偏离了经济业务的实质,反而不利于为利益相关者提供真实有用的决策信息。此时的会计独立性主要表现为要求会计准则制定者能够给会计人员一定的选择空间,让他们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更自主地做出合理的职业判断,提供更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从微观层面保证会计人员在企业中的独立性,是从宏观方面保证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独立性的前提。一方面如果不能保证会计人员在企业中的独立地位,而单独过分强调会计准则制定者给予会计人员足够的自由度来做出会计判断,那么可能的结果就是经理人员有了更多的空间来粉饰财务信息,要求会计人员利用更多的空间来协同造假;另一方面从微观层面保证了会计人员在企业中的独立性后,如果不从宏观方面保证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独立性,将削弱前者的意义。之所以要保证会计人员在企业中的相对独立性,是为了让会计人员能够更自主地进行会计核算。如果此时的会计人员仍被要求严格按照会计命令来进行经济业务的核算,那么会计人员仍然不能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千差万别的经济业务进行判断,并选择一种最为有效的核算方法。这样,就不利于会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方法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二、新会计准则给会计独立性带来的挑战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对会计信息需求多元化的需要,以及经济全球化下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世界潮流,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由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应用指南组成的新会计准则体系。与旧会计准则相比较,新会计准则给予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和在相应制度约束下的灵活应用以更大的空间,会计标准愈加准确、简练。在会计原则选择方面,会计原则对会计业务的处理是指导性的,所涉及到的具体环节需依赖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如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给以充分准确的披露;对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以上只是一个原则说明,哪些重要、哪些不重要,并没有明确定义,在实际业务操作中,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在会计估计方面,记录的交易或事项涉及未来不确定性事项时,不得不对许多尚在延续中、其结果尚未确定的交易或事项根据经验予以估计入账。如企业应于期末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但计提比例并没有明确规定,需根据历史资料并结合债务单位当前的还债能力来判断可能发生多少坏账,进而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计提比例不合理,直接影响企业整体状况的公允表达,这就需要会计人员作出正确判断。另外,新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从理论上讲,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广泛运用会使资产和负债的反映更为公允、更为相关,然而公允价值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反映公平交易中双方交换资产或者清偿债务的依据。公允价值的确定具有特殊性,葛家澍教授认为:“通常需要合理的估计,较难可靠计量,需要找到能可靠计量且可具体把握的计量属性作为它的代表。”这样,公允价值就更多地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可以说,新会计准则赋予了会计从业人员更多职业判断的内容,也即在宏观方面保证了会计的独立性。但我们从会计宏观方面的独立性和微观方面独立性的关系可以看出,原本通过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独立性,根据每个企业、每笔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做出更好、更具经济解释力的会计处理,以达到提供更相关、更可靠的财务信息的目的。但由于缺乏有效内部治理结构对企业内部会计独立性的支持,这种由会计准则的原则指导性替代行政命令而给予的自由空间反而助长了经理人员的造假动机。这样,只有从微观方面更好地进行会计独立性建设,才能真正有利于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的独立性。三、如何更好地从微观方面加强会计的独立性建设1、健全并完善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中没有独立性的专门规定,会计实务经常受到来自各方的干扰和影响。也正因为如此,会计造假、财务欺诈频繁。如果会计中有专门的独立性原则,会计过程(确认、计量、记录、披露)能按独立性规定去排除各种干扰和影响,那么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才具有可靠性、相关性。为了使得会计活动能独立地开展,我们必须要加强制度建设,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规定独立性原则。2、完善产权制度。产权界定清晰是会计信息生成的基础,是实现会计独立性的重要制度保证。产权明晰才可调动产权人尽职监督产权,公司产权明晰就可以通过股东的监督保障会计独立性,这相当于将会计人员与管理层的双方博弈转变为包括股东的三方博弈,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会计人员对管理层的依赖。西方各国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是依靠其比较有效的产权制度,而这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因此,我国可以借鉴他们成功的做法,减持国有股,形成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相结合的产权结构。产权制度的不断完善,可以有效解决“内部人控制”现象,形成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约束。3、提高审计质量,加大外部对会计独立性的监督。内部审计无论在隶属关系上还是在利益关系上,都始终未能解决其真正的独立性问题,因而这种审计监督无法从根本上保证会计的独立性。西方国家的经验表明,加大外部监督对保证会计独立性是十分有效的。因此,可以采取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力度的措施。首先,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的执业水平,使其能够胜任不断创新的会计行为;其次,审计与咨询相分离,保证审计行业的独立性;最后,审计不仅要鉴证企业提供信息的公允性,还要对企业是否有舞弊行为进行专门的审核,切实起到监督、保障会计独立性的作用。主要参考文献:[1]张立.新会计准则下对会计职业判断的思考.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1.[2]王丽珺.具有双重含义的会计独立性初探.财会月刊,2004.11.
能不能不爱了因为爱太痛
摘要:该文结合我国实际,认为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非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及规模、缺乏严厉的事后惩罚机制是影响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重要因素。提出了改善审计独立性的途径,即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明确审计委托机制,规范非审计业务,改革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扩大事务所规模,建立严厉的事后惩罚机制。关键词:影响;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因素;对策注册会计师审计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及商业正义的一道有力防线,审计独立性是该防线的基石;丧失独立性,审计意见价值甚微,审计职业的社会功效就不复存在。从安然事件到银广夏事件,凸显出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缺陷所带来的弊端。透过对这些审计失败案的立体反思,我们应该认识到,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的安身立命之本,会计界只有严以律己,提高对独立性的认识与要求,行业的诚信才能得以恢复和发扬。一、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因素(一)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对独立性的影响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股在多数情况下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它的持股单位一般是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而这种持股主体是一种虚拟主体,对公司经营者的管理和约束缺乏一种内在动力,这就造成国有股股东对公司经营者的监督和约束机制虚置。而对众多的中、小股东来说,假设他们是市场经济中的理性人,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他们不会花费时间、精力去监督公司董事会。他们的理性选择是“等待”。这样,股东大会的职权难以得到有效行使,公司董事并未受到来自股东大会的真正制约,他们缺乏维护股东利益的根本动力,董事会无法起到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控制作用。同时,许多公司经理本身就是董事长或董事会重要成员,来自于持股股东的经营者实际上集公司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于一身,股东大会形同虚设。在这种情况下,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具有“合一”的倾向,公司经营管理层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另外,在我国国有企业,由于产权关系不明晰,同样存在“所有者缺位”现象。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失效,企业管理当局作为被审计人同时担任了审计委托人的角色,决定着注册会计师的选聘、续聘、报酬等所有事项,扭曲了审计委托人、审计人和被审计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破坏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加大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可能,直接降低了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信赖。[1](二)非审计业务对独立性的影响注册会计师提供非审计业务(如会计服务、税务代理、管理咨询)是否会对独立性产生影响,长期以来众说纷纭。笔者认为,注册会计师对同一企业既提供法定审计业务又提供非审计业务,会过多地涉足企业事务,从而与客户管理当局形成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亲密关系。虽然注册会计师不是决策者,但他是决策过程的参与者,在提出建议、进行可行性研究、判断最好方案的整个过程中,注册会计师一直与管理当局有亲密接触。这种接触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和管理当局之间形成人格上的微妙的相互作用,从而削弱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此外,注册会计师开展非审计业务,其质量可以用客户的经营成果加以衡量;同时,管理当局也是根据评估管理者的标准来评估他。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的声望取决于他的成果。那么,注册会计师在非审计业务的结果中就不可避免地与客户存在着财务利益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就不可避免地受到怀疑。正如莫茨和夏拉夫所说:“一旦为公司决策提建议,咨询顾问与公司之间利益的相互依存性就开始发展。作为一个成功的咨询顾问,他因为自己的声望而与公司有了经济上的利害关系。而且,这种利害关系与专任职员的利益关系没有质的不同,只有量上的差别”。(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及规模对独立性的影响现阶段,从组织独立的角度来衡量,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只是处于形式上独立而实质上未独立的状态。具体表现在改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于自身资金积累有限,抵御风险能力差,造成其与从前的挂靠单位有一定的依赖关系。这种明脱暗不脱的关系经常形成暗箱操作。毋庸置疑,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关系的不独立,充其量只能成为所挂靠单位行业或地域部门的一个控制机构,一旦行业、地区利益与其他利益发生矛盾,会计师事务所自然难以摆脱所属行业或地域部门自身利益的束缚,客观公正的天平就会发生倾斜。事务所的规模也是影响审计独立性的重要因素。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偏小。尽管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在经历由小到大的自然发展过程中,也曾面临诸多政府推动下的市场整合,规模有所扩展,但总体的规模与国际相比,仍差之甚远。由于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普遍偏小,业务收入偏低,不仅正常的审计业务难以规范,而且,由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大公司,在经济上也不可避免会对大客户产生依赖,很容易被内部人控制的客户所收买,致使其难以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从而导致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独立性的缺失。[3](四)缺乏严厉的事后惩罚机制也对独立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事后惩罚机制是保证审计独立性的最后一道防线。事后惩罚机制薄弱会使会计造假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事务所就会怀着侥幸的心理,铤而走险。我国相关法律追究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责任的相关规定较为完善,而对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特别是民事责任的追究的相关条款太笼统,不具备可操作性。法律的不完善,缺乏与之相配套的司法解释,造成了追究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有法不能依,削弱了审计独立性。二、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对策(一)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明确审计委托机制现代公司的治理结构的基本特征是产权分散化基础上的权力制衡,因此建立以法人股为主体的多元化产权结构,可以从制度上支持注册会计师保持独立性。具体做法是:建立以法人股为主体的多元化产权结构,以法人股取代国有股在上市公司的主体地位,建立包括投资银行、投资基金、投资公司、个人、国家等多方投资主体共同持有公司股份的产权结构,解决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形成的国有股“一股独大”及“所有者缺位”的情况。这种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可以形成对经营者的制约机制,强化股东的控制权,降低“内部人控制”的缺陷。此外,还可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制度,由审计委员会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范围及报酬,定期与会计师事务所会面,了解审计进程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帮助解决会计师事务所与管理部门之间的冲突等等。从而理顺审计委托代理关系,解决审计人与被审计人合二为一的现象,提高审计独立性。(二)规范非审计业务尽管非审计业务对独立性有影响,但不能因此而禁止注册会计师从事非审计业务。因为这不符合我国国情,也不利于拓宽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选择范围和加快行业建设。理想的做法应该是对非审计业务加以规范。如:将审计业务和非审计业务由不同的注册会计师承担。这种做法可以避免注册会计师实施与委托人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相一致的非审计业务影响到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西方国家大中型会计事务所一般在其内部将审计部门和咨询部门分开,各负其责。(三)改革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扩大事务所规模我国应大力推进事务所由有限责任制向合伙制转变。合伙制最能反映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业特征,符合社会公众的要求,也是国际上最普遍采用的组织形式。合伙或独资制也是专业人士执业的主要组织形式。采取合伙制,合伙人利益与事务所业绩和命运紧密相关,更有压力和动力加强风险、责任、质量和品牌意识,自然也更能抵御来自公司经营者的不当意志。其次,从会计师事务所组织规模看,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对业务量较大的客户的经济利益依赖性要比小会计师事务所小。当该客户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违法的审计报告并以终止委托相威胁时,大会计师事务所拒绝其要求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相对较小。而且大会计师事务所更注重长期发展,它们更在乎自身的职业声誉,而这种声誉才是它们长期稳定经济来源的真正基石。而小会计师事务所更注重短期的经济利益,会因为惧怕从此失去其主要经济来源而倾向于放弃自身独立性。[4](四)建立严厉的事后惩罚机制加大对注册会计师造假的处罚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是加大对注册会计师丧失独立性,触犯刑律的司法介入力度,追究违法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二是司法机关要抓紧研究和制定具体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民事赔偿责任细则,做到有法可依。三是抓紧建设包括企业管理当局、证券承销机构、法律顾问、大股东、内幕交易及股份操纵者,甚至政府证券监管机构在内的行为规范,为注册会计师保持审计独立性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氛围。参考文献[1]安广实。改善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途径研究[J].财贸研究,2003,(4):118~122.[2]周朝仑。论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因素及对策[J].经济问题探索,2003,(6):83~85.[3]贺丽萍。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研究[J].北方经贸,2004,(4):59~60.[4]熊枫。独立性: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灵魂[J].湖北财贸,2003,(7):36~37.
命脉沉珂
一、影响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因素(一)审计市场需求不足我国企业总体上并不积极要求,甚至排斥独立、客观、公正的高质量审计服务。绝大多数企业聘请注册会计师不是为了改善自身经营管理或满足相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而是为了应付上市公告、政府监管以及应付年检、贷款、纳税等对企业强制审计的要求。这种基于需要不得已委托事务所进行审计的状况使企业认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作用不大,不愿接受审计,形成潜在的需求空缺或不足。还有某些客户从满足自身不正当利益出发,特意选择诚信不高的事务所为其服务或对原提供服务的事务所以种种理由进行变更威胁,使注册会计师审计市场成为典型的“柠檬市场”,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二)审计关系失衡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受托审计。委托人、被审计单位、审计机构三者之间应当是相互独立的,但从实际情况看,来自于发起人或控股股东的公司管理当局事实上集公司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于一身,公司管理当局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即管理当局聘请审计机构审计,监督管理自己的行为,并决定着审计人的聘用、续聘、收费等事项。在这种情况下,其选择的标准很可能是视其“配合”的程度而定,越是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和职业道德的会计师事务所越容易失去客户。这种与审计的独立性相背离的审计市场环境,往往使会计师事务所在与客户之间的审计关系中处于从属和被动的地位,并对公司管理当局有经济依赖性,必然从根本上破坏审计的平衡关系。(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弊端1.会计师事务所经营不独立的影响。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在挂靠体制下发展起来的,虽然目前已经完成脱钩改制,多数事务所采用了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但挂靠体制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独立性造成的损害和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行政干预事务所现象仍然存在。事实上,有一部分事务所演变为事务所和原挂靠单位互相利用,共同创收,收益共享的经济利益关系。一部分事务所仍依仗原挂靠单位手中的权力大搞地区割据和部门垄断。2.会计师事务所利益驱动的影响。目前,会计师事务所都以追逐最大利润为目标,规模普遍偏小,客户数量不多,内部管理尚待加强,其扩大经营的心情非常急迫,都以争取客户为第一任务,风险识别与管理能力较差,赚钱意识强于服务意识,对潜在风险不太关心。大量事实证明,当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自身的经济利益与审计独立性发生矛盾和冲突时,很难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自身利益视而不见或放弃自身利益,而去报告他所发现的错报,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3.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的影响。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承接业务时不能不考虑成本与效益问题。目前,每一份审计报告都是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讨价还价的结果,委托者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购买“审计”,注册会计师则为获取利益而承担风险进而丧失独立性。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审计市场逐渐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会计师事务所的无序竞争,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占有市场份额、保持客户,不惜降低审计收费,支付回扣、佣金,对企业管理当局言听计从,从而导致审计独立性的丧失。4.会计师事务所“混业”经营的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审计业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等非鉴证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为被审计单位提供会计咨询、会计服务,要以被服务客户的利益为重,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甚至利用自身娴熟的驾驭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能力,帮助客户制造虚假会计资料。同时,注册会计师又对经过自己许可或亲手处理生成的会计资料进行审计,其结果的可靠性和独立性很难保证。而且,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鉴证业务等相关服务的收入比较可观,而审计服务的收入相对较低,事务所由于害怕失去非鉴证业务所带来的利益,作为妥协有可能在财务报表审计方面网开一面,在收取高额非鉴证业务服务费的情况下,事务所是很难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的。(四)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不独立注册会计师应独立于客户公司及其母公司、子公司以及联营、合营企业。如果注册会计师个人与客户之间有着直接、间接的经济利益、关联关系、长期交往等都势必会影响审计的独立性。一旦注册会计师与客户有着某种利益上的牵连,就有可能难以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五)监督机制和法律法规不健全外部质量控制机制方面,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某种程度上是财政部下属的行政部门,由于其行政事务繁多且专职人员不足,因而很难对我国目前的几千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进行全面地检查和控制。内部质量控制机制方面,我国已颁布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但是,从目前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构成及总体的执业环境来看,仅仅通过行业自律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在现行制度下,造假被发现的几率还很小,从收益与风险相比的巨大差异来看,注册会计师有赌博的心态,也就纵容了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增加了执业风险,影响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保持独立客观的自制力。二、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对策(一)规范审计市场企业管理者要把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改善自身管理,促进企业发展的动力,真正地从内在要求上需要审计的监管,堵塞自身的漏洞。同时,我国还应培养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投资意识。大多数投资者不重视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质量,不关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因而上市公司管理当局没有聘请“独立性高”的事务所的压力,甚至为达到其“利润操纵”的目的,他们反而需要“独立性低”的审计服务。如果投资者能够理性地运用经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投资决策,就会迫使公司管理当局聘请独立性高的事务所进行审计鉴证工作。(二)平衡审计关系我国应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加强董事会、监事会、监管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作用,杜绝由经营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做法,真正做到委托人、被审计单位、审计机构三者之间的相互独立。(三)改善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1.保证会计师事务所经营上的独立。我国应深化企业改革,切实规范政府对法定业务的需求,改善审计关系,理顺审计需求秩序,给事务所以真正的经营自主权,从根本上保障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独立性。2.优化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体制。发展合伙制事务所,实施对合伙人的财产登记制度,将赔偿责任追究到自然人,还要建立和健全职业保险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投资者能够得到赔偿。同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强强联合、强弱合并。通过合并重组,不仅客观上增强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而且也增强了抵御来自客户压力的能力、防范风险能力和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并且也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地域垄断的局面。3.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我国应防范审计市场的无序竞争,规范审计收费,按规定的标准公开收费,杜绝或有收费。4.调整会计师事务的审计范围。混业经营是破坏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首要原因。当注册会计师介入到企业的管理中时,势必影响其保持独立、客观和公正。但因此而禁止注册会计师从事非鉴证业务还不太符合我国国情,也不利于拓宽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和加快行业建设。理想的做法应该是对非鉴证业务加以规范。如:将审计业务和非鉴证业务由不同的注册会计师承担。5.实行审计委派制。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建立会计师事务所资源库,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分级归类,然后通过随机抽取,委派审计,这样可以阻断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与各利益相关单位的联系。虽然这样会加大审计成本,但可以相应提高审计费用。应制定合理的指导价格,从制度上保证注册会计师审计相对于被审计单位的独立性。(四)保障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的独立性我国应加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的独立性。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与被审计单位不独立,则会计师事务所不能承接对该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和其他鉴定业务;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被审计单位不独立,则该注册会计师应当回避。(五)加强监管力度我国应制定严厉的惩治制度和机制,使违规者承担的责任大于预期的违规收益,增加其违规成本,从而有效地遏制和威慑违法行为。具体措施:一是赋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权,可在注册会计师协会下成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委员会,专门负责监管处理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二是加大查处注册会计师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众曝光,使全社会共同监督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活动。同时,还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环境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促进公平竞争。从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人手,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管理,强化行业内部的同业复查制度,使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