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于过深
护士资格证要考试才能获得,分为护士、护师、主管护师、付主任护师、主任护师,和医师、教师、工程师等一样,都从初级、中级、高级一步步上来,平常所说的职称就指它。拥有资格证的护士,无论是初级、中级,还是高级,如果想执业(从事护士工作),必须经过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才可以,才合法。它没有级别之分。 两者完全不同
维他梦
护士资格证编号查询可以打电话向问卫生局或者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般都有记录。护士执业证书编号和信息可以上国家卫生部网站查询,有些地方卫生局网站也有开通护士执业证书查询入口。【1】含义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开始正式实施的。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2】考试介绍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开始正式实施的。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的考试。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3】报名时间2017年护士考试网上预报名时间确定为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月6日,现场确认工作将于2016年12月16日-2017年1月7日进行(具体确认时间各地区自行确认),现场确认之后考生于2016年12月16日-2017年1月16日进行网上缴费。【4】考试时间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除甘肃省直和兰州考点仍采用纸笔考试外,全国其他地区全部采用人机对话考试。人机对话考试在5月6-8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考生将随机分配至一个轮次完成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纸笔考试在5月6日举行。【5】考试范围(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专业工作的人员;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二)专业及级别范围:护理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含护理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社区护理六个亚专业)。(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在两天内完成四个科目的考试。考试方式采用笔试方式。
深爱却不曾打扰
回答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护士执业证书和护士资格证书区别如下:(1)证书来源护士资格证书:通过国家组织的护士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组织考试部门发放的证书;护士执业证书:通过护士资格考试取得成绩单或者资格证书以后,向相关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后,审批通过取得的证书。(2)证书获取方式护士资格证书:只要成绩合格,人人都可以拿到资格证。如果是在学校报名考试的就在学校领取,如果是在网上报名考试的就去当地卫生局指定的地方领取,具体时间建议咨询当地人事考试局或者人社局通知;护士执业证书:需要申请人填写注册申请表,并凭借成绩合格证明、学历证明、单位聘请合同等等相关材料,上报卫生部门审核通过,才能获得。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岗位聘请,即便拿到资格证,也无法注册执业证。(3)证书性质用途护士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是职称证书,它关系到工作之后的职称级别、待遇等。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是上岗证书,代表亲可以在相应岗位上执业。有资格证,但未取得执业证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4)证书发放时间护士资格证书:一般是考试结束后半年发放。每一个地方发的时间都不一样,一般是在2、3月份左右,通过考试后在规定的时间里直接领取就可以了。
逼着我们成熟的是人心
17年中专毕业考的护士资格证,在2021年不能参加护师考试。因为护师考试对学历年限有要求,中专学历需要5年以上,而大专学历需要3年以上。所以按照17年取得护士资格证来计算,需要在2022年才可以报考护师资格。护师的工作职责与护士没有明显的差异,但是在一个护理组中可能分工不同。护师可以随着年龄和经验的增长不断获取更高的技术职称。扩展资料:《护士条例》第十四条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护士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第十五条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护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