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句语气原来好像你
财政局会计科的职能:
1、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会计制度;
2、管理本市会计工作,拟订有关制度规定;
3、负责会计人员管理;
4、承担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考评及注册会计师考试管理工作;
5、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工作。
财政局会计科的职能: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并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指导全市财政工作。
(二)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各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对经济、社会调节和综合平衡财力的建议。
(三)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市级有关政府性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审核及申报等工作;参与全市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
猜他心
财政局会计科的职能:1、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会计制度;2、管理本市会计工作,拟订有关制度规定;3、负责会计人员管理;4、承担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考评及注册会计师考试管理工作;5、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工作。一、财政局办公室人员要求1、财政局的人要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坚守工作岗位。2、办公室人员要精简会议,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提倡少开会、开短会。二、财政局工作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财务会计方面的法令、条例及其它有关政策。(二)根据地方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地方财政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预算和编制年度决算,执行地方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综合平衡地方财力。(三)管理地方各行政部门、政法部门、文化、教育、卫生、科学技术、广播电视等单位经费支出,监督指导行政、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四)管理好地方的预算外资金,审查收支范围,对预算外资金实行统一征收管理,严审支出计划,杜绝乱收费行为。三、财政局属于行政单位1、其目的在于合理调控地方经济。2、财政局负责地方的财政工作,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政策组织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支出,管好用活地方的财政资金,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财政局也培训专职财会人员,提高科学理财的素质和企业财务管理水平;3、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开发财源,为振兴地方经济服务。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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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主要有:
1、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会计制度;
2、管理本市会计工作,拟订有关制度规定;
3、负责会计人员管理;
4、承担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考评及注册会计师考试管理工作;
5、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工作。
财政局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制定本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参与制定重大的经济决策和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对经济运行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区财力的建议;拟订并执行区与街乡财政分配政策;负责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办法和指标体系。
(二)承担本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批部门年度预决算。
(三)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对本区的贷款业务;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参与拟订本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及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四)负责本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本区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本区彩票资金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财政局会计处
如果相爱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
湖北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 2011年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22日—31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6日—15日。报名网址: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网址:)。准考证打印:考试前10日,考生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打印准考证。成绩公布:全科考试结束后30天内公布考试成绩。证书办理:自公布成绩后的第20日起。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财会发[2011]6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的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组织形式
全省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举行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负责本辖区的考务工作。各市、州应根据所属县(市、区)报名等情况,合理确定县级考点设置方案,报省财政厅备案。
三、报名时间
2011年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22日—31日;2011年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6日—15日。具体时间为每日8:00至22:00,双休日照常报名。
四、报名方式
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准备
1.报名前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片。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例如:XXX.JPG;像素宽114,高156;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KB;相片应符合身份证登记照要求。
2.应具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登录报名网站
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网址:)后,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考试公告,了解报名须知、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三)选择考试管理机构
登录“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按照属地原则(工作地、户口所在地、全日制在校学生中高等院校所在地)就近选择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允许跨省、市(州)、县(区)报名,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填报个人信息
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正确上传电子相片。
(五)选择报考科目
符合下列条件者,选择“一科”,仅需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自毕业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2年内(含2年)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或学位。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考试科目选择“三科”。
(六)网上缴费
“三科”考生直接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一科”考生应携带身份证、能证明自己符合“一科”报考条件(详见“网上报名流程”第4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报名信息表》(登录并填报相关信息后自行打印),到所选择的区域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后,再重新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
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缴费成功后,资金进入国库,将难以办理退款手续。
(七)报名成功确认
考生网上缴费结束后,系统提示报名完成,考生次日后务必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有疑问可向属地考试管理机构咨询。
(八)错误信息更正
考生发现填报的信息有误后,可在考试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到属地考试管理机构申请更正。
(九)准考证打印
考试前10日,考生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在报名系统中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系统验证码进入考生信息管理模块,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应清晰无误。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时间
1.上半年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6月11日上午8:20—9:50
《会计基础》:
6月11日上午10:30—12: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6月12日、18日、19日、25日、26日,考试时间60分钟,具体场次、时间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考区考点的计算机数量和参加考试人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生参加考试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不得调换考试时间。
2.下半年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1月12日上午8:20—9:50
《会计基础》:
11月12日上午10:30—12: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1月13日、19日、20日、26日、27日,考试时间60分钟,具体场次、时间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考区考点的计算机数量和参加考试人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生参加考试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不得调换考试时间。
(三)考试要求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在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时,请务必携带本人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经监考人员验证无误后,粘贴于《考场座次表》上,便于管理机构采集照片和制作证书。考试合格后,因未交照片或照片不合要求而影响办证的,责任自负。
(四)考务日程
1.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报名截止后15日内,按规定在管理系统中完成考区合并、考试统计和考场预测工作。
2.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凭介绍信于考试前2日领取考试试卷。其中,恩施、宜昌、十堰、神农架林区可于考试前3天领取考试试卷。各地要按规定做好试卷保管工作,严格保密制度,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考试开始前2日从人员管理系统中完成考生信息的接收,在考试结束后5日内完成录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答题信息卡和导入《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信息,审核无误后,在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中将考试信息上报省财政厅。
4.省财政厅于全科考试结束后30天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通过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或湖北省会计学会网() 查询。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现了试题客观化和评卷自动化,不受理查卷申请。
5.考试合格者自公布成绩后的第20日起,可凭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单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参考书目
考试参考书目:湖北省会计学会按财政部2009年10月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的《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全套四册,包括:《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习题集》(2010年修订、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
上述参考书目本着自愿的原则实行网上订购,由考生在订购成功15日后,到报名时选择的会计管理机构领取。
六、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文件(鄂价费[2005]64号)规定执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每科45元,《初级会计电算化》60元。
七、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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