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梦里的主角常常是你
所谓视同销售,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没有做销售处理,但是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需缴纳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现行税法规定视同销售有八大具体内容: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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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是税法中的一种说法。举个例子:公司生产的产品分给员工了,这其实对于公司来说是一项福利费支出,但是在税法上面,为了税收的链条不中断,我们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所以,有时候非会计人员很难去理解,为什么这些情况下要交税。但是,这些背后都是有它的逻辑所在,会计也是按照法规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