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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会计职称> 司法考试和注册会计师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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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梦亦梦已失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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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第一年参加司考 第二年参加注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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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是我活该

注会的经济法,包涵了司法考试中的经济法、民商方法的部分内容,有些法律注会考的深像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等。另外注会的税法司法考试也涉及到皮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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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细腿小细腰大眼睛苍蝇吗

为了目标加油。1、鉴于注会需要在5年内通过,司考是一次性通过;二者考试时间在同两天;故,需要先通过一个再考另一个。2-3年想过,由于你是会计专业,建议先考注会。考完之后的一两个月可以看看法律相关的内容,做以了解。2、司考就是要有时间复习,对于在校学生尤其有利,司考想一次通过,也比较难。而且,需要大三暑假过后才有资格考。没有基础,如果2年一直复习,估计机会比较大,一年的可能性可能较小。3、这两张证也是我的目标。可以交流QQ——9334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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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等你说爱我

必须的啊,司法考试和注册会计师每年都是同一时间考啊,所以必须选择一个去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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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莫莫笑少年木有媳妇

有呀,主要是经济法和税法部分,但考察侧重点不同!注会的更注重财务方面。重叠部分相对来说内容详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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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上眼控不住的思维

注会和司考冲突吗?不冲突吧?至少说时间不冲突,有精力自己准备吧,没精力的话你还是考注会吧按你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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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定下辈子

司法考试科目试卷一:综合知识 。 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司法文书、论述。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全国统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分专业和综合两个阶段,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实行“6+1”。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设综合测试1个科目。分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最明显的交叉就是经济法,你可以参考一下,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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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深刻的记忆只不过是回忆

首先,你的想法很好,支持你这样做。事在人为,没什么不能克服的。注册会计师考试考试简介注册会计师考试(也称CPA考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设立的执业资格考试,是目前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于1991年首次举办,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中国最具权威性和吸引力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目前已有近14万人通过了全部科目的考试。2008年是第18次考试,2008年全国共有57.4万人报名参加考试,比2007年增加近4000人。为扩大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影响力,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于2006年首次在欧洲地区开设考场。2008年11月14日至16日,2008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举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考试官方主管机构)网址: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历经18年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利弊各有,为此2008年8月26日印发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2008年11月27日印发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计划对注册会计师考试进行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考试实行”6+1”制度,考试分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在原有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基础上增加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新增科目)共6门考试科目,综合阶段考试科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要求进行考核。 2009年1月15日,中注协发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下面是这次改革的全部内容)为了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实现行业人才国际化,推动实现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目标,提出如下改革方案: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于1991年创立,至今已举办17次考试。经过不断的改革完善,建立健全了考试基本制度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累计14万余人取得全科合格证,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注册会计师考试已成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特别是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日益融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实施了包括人才战略、国际趋同战略和做大做强战略在内的行业发展战略,行业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新突破。行业发展的关键在人才。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人才建设的基础工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新需求,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选拔和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考试制度需要改革和完善。为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加快培养国际化人才,深入实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于2007年初作出决定,启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发挥注册会计师考试对深入实施行业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持作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和继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基本经验,充分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职业组织的成功做法,通过比较、分析、提炼、吸收,科学改革考试制度,发挥注册会计师考试在行业人才建设中的导向作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为指导,提升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分体现胜任能力评价要求的考试制度,促进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的提高,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与国际普遍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相趋同,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打造成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通行证”。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包括报名条件、考试阶段、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基本制度,考试命题、考试评卷、考试合格标准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以及考试组织、考场设置、考试纪律等考试组织管理制度。这次改革主要涉及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一)将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即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第二阶段,即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考生在通过第一阶段的全部考试科目后,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基于第二阶段的考试侧重于考查考生的胜任能力,建议考生在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前注意积累必要的实务经验。(二)调整考试科目在现行考试制度5个科目的基础上,进行分拆、补充和整合,对考试科目作以下调整:第一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第二阶段,设综合1科。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各科目均不设英文附加题。(三)调整成绩有效期第一阶段的单科合格成绩5年有效。对在连续5年内取得第一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成。对取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三、新的考试制度与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新的考试制度于2009年开始实施。现行考试制度在2009年仍继续实施一年。2009年,具有现行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的考试制度或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的,其至2009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按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发放全科合格证;未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其至2010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单科合格成绩的转换方式是,现行考试制度下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现行考试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个科目的合格成绩。新的考试制度下,以转换方式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至2013年。其他考生从2009年起均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改为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通常为9月第三个周末。[编辑本段]考试内容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试卷的具体科目为: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司法文书、论述。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前述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题(含法律文书写作)。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参加考试的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分数核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和申请律师执业,应当符合修改后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条件。从以上不难看出,注册会计师考试分为5科考试,而司法考试为一次性考试,注会考试有经济法和税法,我建议你可以先考其他专业科目,然后经济法、税法和司法考试一起考,不冲突。其实有很多人都有你的想法,相信你一定能成功,加油!资料提供:考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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