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自己想哭就要笑
目前,2009年注会改革内容已经正式公布,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变化: 第一,将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为专业阶段、综合阶段、英语综合测试。考生只有通过第一层级的考试科目,才能参加第二层级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一次。最后参加英语综合测试。 第二,专业阶段考试设6科,即在延续现行考试的5科基础上,增设“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与现行5科相比,难度略有降低,内容略有扩充。综合阶段考试设1科,考试科目为综合测试。专业阶段单科成绩5年内有效,综合阶段考试科目3年内完成。 通过专业阶段后,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书”,该证书长期有效。第三,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对实务经历的要求,拟在考试制度中增加对考生实务经历建议性要求。考生参加最后一科“综合测试”考试前,建议其在具有1年实务经历的基础上报考,以便更好地适应综合测试要求。 第四,设立英语水平测试,考生在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后才能报考。英语水平测试合格证书独立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另外,每年注会考试也由原来一次,增加到两次。具体考试报名时间,请留意注会网的公告
小情绪各种嗨
的确是难多了,我本来准备明年考的,现在有点忧豫了. 本年就不好过,现在更是设了个槛. 可能考了也是白考. 给你个详细的.自己看看考虑清楚吧. 09年注会新考两大变化:分两层级 科目“6+1” 发表于:2008年11月25日 12时43分17秒来源:权限: 公开阅读(0)评论(0) 举报本文链接: 09年注会新考两大变化:分两层级 科目“6+1” 日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发《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新考试制度将于2009年正式实施,同时,现行制度将针对老考生继续实行一年。征求意见截止到9月22日,具体修改方案预计将于年底发布。其主要内容是将考试分为两个层级、新增考试科目《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并对实务经历提出要求。那么,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各门课的难度是否会加大?诸多变化引起热议,笔者就此采访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CPA远程教育的辅导教师刘正兵。 新考试拟分两层级,科目“6+1”据刘正兵介绍,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呈现出“两阶段、6+1”的新变化。所谓“两阶段”,是指将注册会计师考试分为专业阶段和高级阶段两个级别,考生只有越过专业阶段的台阶,才能参加高级阶段的测试,只有“两阶段”成绩合格者才能最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全科资格证书。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掌握基本应用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要求。高级阶段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知识的考核和综合能力的测试,包括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所谓“6+1”,是指基于专业阶段的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新增)的6项考试科目,加上高级阶段的1科综合测试,形成完整的考试科目体系。专业阶段单科成绩5年内有效,高级阶段考试科目3年内完成。专业阶段考试设6科,并在有关科目中相应增加企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的筹划、组织、管理及其运营环境的知识,信息技术应用与评价,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与现行5科考试相比,专业阶段考试重点测试基础理论和基本应用技能,难度略有降低,内容略有扩充。新增的“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主要考核《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要求考生具备组织和企业的相关知识。报考条件将有所收紧此外,征求意见稿对实务经历提出了建议性要求,对实务经历条件进行了限制,即考生参加最后一科“综合测试”,应在具有1年实务经历的基础上报考,以便更好地适应综合测试要求。刘正兵表示,高级阶段的综合测试科目则是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两个层级的总体考试难度与现行考试难度相当。其次,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建议将现行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科目的英语附加题制度及英语测试制度加以合并,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联合举办统一的英语水平测试,水平定在“在英语环境中工作的能力”。英语水平测试合格证书独立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英语水平测试拟于2009年实施,考生在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后才能报考。2009年新旧考试制度将并行新的考试制度拟从2009年起实施,现行考试制度在2009年继续执行1年。从2010年起,现行考试制度将废止。2009年,首次报名考生及曾报考但未通过任一考试科目者,需按新制度报考;现行制度下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选择新旧任一制度报名参加考试。2009年度考试结束后,参加现行考试制度考试的考生,累计通过全部5科,准予发放全科合格证书;未能取得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其仍有效的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制度下的合格科目,2010年按新考试制度参加考试。2010年,全面实施新考试制度,现行考试制度同时废止。“对于正在准备或者已经参加了部分科目的学生而言,面对明年考试制度即将修改,并不会影响其考试。对此修改,考生也大多表示支持。”刘正兵说。要想获取含金量高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建议考生要把握考试趋势、转变考试方式的同时,更要“厚基础、重应用”,特别强调的是“执业现场解决问题的能力”。
空城已死寂别请求别挽留
同学你好,不必担心英语不会作为满分里面的分值,,只会是在附加题里面。例不做英语题你的卷面满分是100分考到60分就可以。。但如果把下面的英语题做了满分就是130分也是到60就可以
茶橘
个人认为这个对比比较直观些~~考试政策的变化 2009年以前 考试不分阶段,五年内通过五科,颁发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证书. 2009年以后 考试分为专业阶段、高级阶段、英语测试 专业阶段:五年内通过六科 颁发获得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专业资格证书 高级阶段:一次性通过综合测试(一科) 颁发注册会计师高级资格证书 英语测试:一次性通过 颁发英语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报考条件 09年以前:大专及以上 09年以后:专业阶段报考条件待定,估计不会变 高级阶段需通过专业阶段全科考试,并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英语测试需通过专业阶段全科考试 考试科目的变化 09年前: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经济法 09年后: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经济法 新增: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测试、英语测试 考试内容的变化 09年前:会计(含英语附加题)审计(含英语附加题)财务成本管理(含英语附加题)税法、经济法 09年后: 会计(无英语附加题)审计(无英语附加题)财务成本管理(无英语附加题) 税法、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新增)英语测试(新增) 综合测试(新增) 考试形式:09年前A、B卷中选择一套,09年后随机选 考试次数:都是每年一次 政策过渡:2009年前报考,如2009年考试结束时通过了五科可以获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否则按新制度继续参考,原成绩有效; 2009年第一次报考或之前报考一门都未通过者,直接按新制度实行; 2010年及以后直接实行新制度。
神经病里的精神者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2014年CPA进行了改革,2016年具体政策还没有出来,详情请参考2014年的:
问:今年的报名政策、流程安排与去年相比,有哪些变化?
答:为了进一步方便考生报考,我们在报名政策和流程安排上进行了优化,主要包括:
第一,适当延长网上预报名和交费确认的时间。
第二,对于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取消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流程,经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对其学历予以审核。也就是说,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完成网上预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和交费手续后,无须再进行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在7月7日至18日期间,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即可。在规定期间未录入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或学信网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人员,报名资格将不予审核通过。
第三,对于持国外学历的内地报名人员,取消学历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要求,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即可。
第四,对于特定范围的报名人员,也就是1967年12月31日前(含)出生的报名人员,纸笔作答考试方式将保留至2015年,从2016年起取消。
问:考生非常关注考试大纲的调整,今年的专业阶段考试大纲有什么变化?
答:为保持考试的延续性,同时体现新的经济环境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我们在2013年度考试大纲的基础上,根据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以及考生和专家的意见,对专业阶段各科目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其中,对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科目考试大纲进行了较多修订,对会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考试大纲的个别内容和能力等级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大纲修订遵循的主要原则,一是围绕注册会计师职业胜任能力框架,引导考生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按照学科的概念体系和基本理论,引导考生提高理论判断和综合分析的能力;三是对某些内容进行了更新,尽量将新知识、新法规、新要求体现在大纲内。
问:今年综合阶段考试大纲有什么变化?
答:综合阶段考试大纲,主要是呼应专业阶段各科目内容的变化,进行了修订,并细化了大纲的内容;同时,在综合阶段考试大纲附录中提供了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涉及的主要专业术语的中英文对照表。
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英文题分值为22分,其中,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英文题分值为10分,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英文题分值为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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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想走其实很想留
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的说明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会”)批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发布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现就改革方案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于1991年创立,至今已经举办了17次考试,累计14万多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在这一过程中,建立健全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质量保证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成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特别是我国经济与国际市场的日益融合,对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现行考试制度,对于加快培养和选拔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和企业国际化发展新需求的行业人才,尚存在一定差距,迫切需要我们认真总结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基本经验,充分借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国际经验,在深入探索和认识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成长规律和考试规律的基础上,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进行改革。第一,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的需要。我国市场经济不断深化和公司治理不断完善,为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提供了新的巨大需求。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在传统审计鉴证、税务服务、管理咨询等业务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到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司法会计、破产管理、内部控制鉴证等新的领域。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加快更新知识,不断提高知识整合能力、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这就需要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进行改革,提升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将新的执业环境对注册会计师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充实到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为选拔和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需要的行业专业人才提供有力的引导。第二,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加快培养国际化人才的需要。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我国企业跨国投资、跨国并购和国际化经营日益增多。国际化企业需要能够提供信息引导、国际鉴证、战略咨询服务的国际化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会计师事务所需要熟悉国际经济环境、通晓国际会计审计惯例、能够承担国际业务的会计专业人才。为此,我们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措施加强注册会计师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很不够。培养注册会计师国际化人才,最有效的途径,是按照国际标准建立自己的人才培养和选拔体系。借鉴国际经验,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无疑是培养和选拔注册会计师国际化人才的重要环节。第三,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深入实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的需要。随着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战略的有效实施,我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并平稳过渡。内地与香港会计审计准则实现了等效,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审计准则的等效谈判正在进一步推进。为了保证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切实发挥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公平公正的重要作用,要求我们坚持不懈地做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的培训和实施工作。按会计审计准则体系的要求充实注册会计师考试内容,将有效地引导注册会计师后备人才学习和掌握会计审计准则体系,把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把注册会计师专业水平推上一个新台阶。 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第一,《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为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提供了理论指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发布的《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为指导,以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实际为背景,制定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对注册会计师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实务经历等胜任能力要素进行了全面描述,提供了注册会计师培养和选拔的衡量标准,为全面指导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指导。第二,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实践为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提供了经验基础。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经过10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健全了包括基本制度、质量保证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在内的制度体系,以及以全国考委会为主体的领导决策体系,为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基础。第三,其他国家和地区会计职业组织考试工作经验,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在建立和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十分重视学习其他国家和地区会计职业组织考试工作的成功经验,及时掌握其他国家和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发展趋势和改革动向,深入研究注册会计师考试规律。其他国家和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成功经验,为我们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的研究起草过程在全国考委会的指导下,中注协对考试制度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制订了详细的工作规划,全力投入,围绕考试制度改革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工作机制、改革内容、衔接办法等,进行了全面的研究论证。主要工作如下:第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全国考委会领导下,中注协成立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组、境内外专家咨询组,建立了包括全国考委会决策、工作组研究起草和境内外专家咨询三个层次的工作机制。第二,开展课题研究,进行理论论证。就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中的关键问题和重要领域,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改革研究”、“命题制度改革研究”、“注册会计师资格互惠研究”等课题的研究工作。在这一过程中,搜集并编译了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职业组织考试制度文献,达60万字。在此基础上,对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职业组织考试制度进行了辨析、梳理和分析,对各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考试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加深了我们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和考试规律的理解。第三,组织起草和征求意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于2008年3月底完成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初稿)》。初稿完成后,组织内部征求意见,前后达10次。其中包括,征求全国考委会委员的意见,征求中注协理事的意见,征求地方注协意见,征求境内和境外两个专家咨询组的意见,征求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征求开设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的意见等。在内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分别于2008年8-9月,以及11-12月,先后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内部征求意见和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面给予了高度重视。在充分肯定考试制度改革方向的同时,大家对改革方案中科目结构、考查内容、衔接办法等具体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这些建议为方案的形成和最终定稿给予了极大的指导和帮助。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包括基本制度、质量保证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本次改革主要涉及基本制度中考试阶段划分、科目设置、考试内容等几个方面。改革方案提出的改革内容主要是,在现行考试制度规定的5个科目基础上,进行分拆、补充和整合,将一个阶段的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的考试;将第一阶段考试设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个科目,将第二阶段考试设为综合1个科目;第二阶段考试着重考查考生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第一,关于考试阶段的划分。考试阶段的划分与报名条件密切相关。根据对其他国家和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考察,报名条件对学历的要求越高,对专业的限定越多,考试阶段和考试科目越少,反之,则越多。考试阶段的划分与考试理念也有着密切的联系。注册会计师的成长是一个学习知识、掌握技能、不断提升的过程,是一个理解职业道德、在实践中建立职业价值观、形成良好职业态度的过程。《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取得执业资格前具备相关的实务经历”。基于《注册会计师法》对“高等专科”等报名条件的规定,改革方案将注册会计师考试划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第二阶段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第二,关于考试科目的设置。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的设置应当充分体现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的要求,与考试阶段的划分相配合。改革方案在现行考试制度5个科目基础上进行分拆、补充、整合,使各阶段考试目的更加清晰,使各科目考查内容更加明确。其中,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是在现行考试制度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分拆和补充形成的;第二阶段综合科目,主要是对现行考试制度各主要科目相关实务要求进行归并与整合而成。第三,关于实务经历要求。改革方案对考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前的实务经历要求作出了提示。其中指出,“基于第二阶段的考试侧重于考查考生的胜任能力,建议考生在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前注意积累必要的实务经验。”也就是说,考生在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前的实务经历并非强制要求,而是提示和引导。第二阶段的考试侧重于考查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多地是在实践中积累。如果有了一定的经验积累,无疑会有助于考生更好地应对第二阶段考试。这里所讲的实务经历,既指独立审计实务经历,也指会计实务经历、理财实务经历等。第四,关于英文附加题。为培养和选拔能够在英语环境中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国际化人才,进一步提高英语水平测试的国际认可度和实际效用,改革方案提出,两个阶段各科考试不再设英文附加题。拟将注册会计师考试英文附加题制度与英语测试制度进行整合,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职业组织联合举办“英语水平测试”。 基本设想是,重点考查注册会计师在英语环境中工作的能力;考生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后自愿参加英语水平测试。英语水平测试的合格证独立于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四、关于两种考试制度的衔接为实现新的考试制度与现行考试制度的顺利过渡,改革方案提出了两种考试制度的衔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两点:第一,规定了单科合格成绩的转换方式。现行考试制度下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现行考试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两个科目的合格成绩。第二,规定了现行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合格成绩的有效期限。2009年,具有现行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也可以按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的,其至2009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2009年按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未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其至2010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 以转换方式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至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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