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自愿会计变更

你说没对象你媳妇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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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给的回复是他没有权限,连通知企业变更都不愿意。要么就等非正常之后出具非正常之前离职的证明报运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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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劫婚好不好

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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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傻可我不蠢

会计政策变更的条件业选用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但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1)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这种情况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企业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按规定改变原会计政策,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2)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这一情况是指,由于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使企业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已不能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应改变原有会计政策,按新的会计政策进行核算,以对外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也就是说,非强制性会计政策变更,只能在能对外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时,才能变更,不能自愿随意变更的。后者说法容易让人误解,一般不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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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识你

作为财务人员,只需要把自己离职这个事实,光明正大的告诉税务局就行了。

企业税务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更换财务负责人而不办理变更手续,那是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既然属于违法行为,那税务机关就有责任去纠正去处罚,作为财务人员,只需要把自己离职这个事实,光明正大的告诉税务局就行了。

扩展资料:

《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也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财务人一定要明白,财务工作本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会计人员在离职的时候必须要到税局办理好财务负责人变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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尛破孩

折旧方法改变是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政策包括的会计原则、基础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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