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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恋爱就捣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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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买其他企业,应该以被购买企业对净资产和经营权实际上转让给购买企业的日期作为购买日。在具体实务中,只有当保护相关各方权益的所有条件均满足时,才能认定控制权已经转给了购买企业,这种条件包括:1)购买协议已经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并且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如果需要),2)购买企业和被购买企业已经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3)购买企业已经支付购买价款(指以现金或银行存款支付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4)购买企业实际上已经控制被购买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得利益和承当风险。在考试中,股权购买日期一般是“股权转让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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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曾后悔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除此之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 •初始计量: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应收股利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确定:按照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提示】采用了两笔交易观,视同先将非货币性资产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再以所取得的对价购入一项新的资产即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持有期间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确认•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 科目。•【提示】不分不做账,分了就做投资收益。望楼主采纳沈阳金蝶财务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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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风煮酒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1、母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第五条 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七条 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一)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二)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2、权益法下初始投资成本的计量第九条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举例说明:企业将一批闲置不用的材料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20%的股权。材料公允价值为l20万元,账面价值100万元。则投资成本=120+120*17%=140.4(万元),被投资企业账面净资产公允价值500万。按新《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会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00万商誉 40.4万贷:原材料100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0.4万营业外收入20元旧准则处理:投得多占得少计入股权投资差额,按期摊销;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00万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20.4万贷:原材料100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0.4万企业将一批闲置不用的材料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20%的股权。材料公允价值为l20万元,账面价值100万元。则投资成本=120+120x17%=140.4(万元),被投资企业账面净资产公允价值800万。按新《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会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60万贷:原材料100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0.4万营业外收入20万投资收益19.6万旧准则处理:投得少占得多计资本公积;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60万贷:原材料100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0.4万资本公积39.6万3、减值准备不得转回第十四条 按照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其他按照本准则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处理。(第十七条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4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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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过

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参考《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三条 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二)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第二十四条 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按照应分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第二十五条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第二十六条 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一)被投资单位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二)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四)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7-2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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