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后随风走
一、专用会计记账凭证的填制方法1、收款凭证的填制方法收款凭证根据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凡是涉及到增加现金或者银行存款账户的金额的,都必须填制收款凭证。收款凭证左上方的“借方科目(或账户)”,应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右上方应填写凭证编号。收款凭证的编号一般按“现收×号”和“银收×号”分类,业务量少的单位也可不分“现收”与“银收”、而按收款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统一编号,如“收字×号”。“摘要”栏内填写经济业务的内容梗概;“贷方科目(或账户)”栏内填写与“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相对应的总账(一级)科目及其所属明细(二级)科目;“金额”栏内填写实际收到的现金或银行存款数额;“记账符号”栏供记账员在根据收款凭证登记有关账簿以后做记号用,表示该项金额已经记入有关账户,避免重记或漏记。2、付款凭证的填制方法付款凭证根据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凡是涉及到减少现金或者银行存款账户的金额的,都必须填制付款凭证。付款凭证的填制方法和要求与收款凭证基本相同,不同的只是在付款凭证的左上方应填列贷方科目(或账户),因为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减少应记账户的贷方;付款凭证的对应科目为“借方科目(或账户)”,需填写与现金或银行存款支出业务有关的总账(一级)科目和明细(二级)科目。对于只涉及到“现金”与“银行存款”这两个账户的业务,如从银行存款中提取现金或以现金存入银行等,只需填制付款凭证,不再填制收款凭证,以免重复记账。3、转账凭证的填制方法转账凭证根据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的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凡是不涉及到现金和银行存款增加或减少的业务,都必须填制转账凭证。转账业务没有固定的账户对应关系,因此在转账凭证中,要按“借方科目(或账户)”和“贷方科目(或账户)”分别填列有关总账(一级)科目和明细(二级)科目。借方科目的金额与贷方科目的金额都在同一行的“金额”栏内填列。二、通用会计记账凭证的填制方法通用记账凭证的名称为“记账凭证”或“记账凭单”。它集收款、付款和转账凭证于一身,通用于收款、付款和转账等各种类型的经济业务。其格式及填制方法与转账凭证完全相同。三、汇总会计记账凭证的填制方法1、汇总收款凭证的填制方法汇总收款凭证根据现金或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按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的借方分别设置,并按贷方科目加以归类汇总,定期(5天或10天)填列一次,每月编制一张。月份终了,计算出汇总收款凭证的合计数后,分别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总账的借方,以及各个对应账户的贷方。2、汇总付款凭证的填制方法汇总付款凭证根据现金或银行存款的付款凭证,按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的贷方分别设置,并按借方科目加以归类汇总,定期(5天或10天)填列一次,每月编制一张。月份终了,计算出汇总付款凭证的合计数后,分别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总账的贷方,以及各个对应账户的借方。3、汇总转账凭证的填制方法汇总转账凭证根据转账凭证按每个科目的贷方分别设置,并按对应的借方科目归类汇总,定期(5天或10天)填列一次,每月编制一张。月份终了,计算出汇总转账凭证的合计数后,分别登记各有关总账的贷方或借方。4、记账凭证汇总表的填制方法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总账,如果工作量很大,可以先填制记账凭证汇总表,然后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再来登记总账。填制方法一般如下:①填写记账凭证汇总表的日期、编号和会计科目名称。汇总表的编号一般按年顺序编列,汇总表上会计科目名称的排列应与总账科目的序号保持一致。②将需要汇总的记账凭证,按照相同的会计科目名称进行归类。③将相同会计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分别加总,求出合计金额。④将每一会汁科目的合计金额填入汇总表的相关栏目。⑤结计汇总表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和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双方合计数应相等。
梦中酒仙
1、如果制作的话一般有日期、凭证号、附件、摘要、借方金额、贷方金额、合计,在表下方录入会计、出纳、制表人等。如果是填制会计凭证,按照原始凭证填制凭证。2、会计凭证的填写: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记账凭证上必须有填制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的签名或盖章。
气贯长虹
记账凭证怎么填写才正确?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分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接下来,我跟你分享最全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记账凭证的名称及填制单位名称,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记账凭证的编号,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的签章。
记账凭证编制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会计科目必须做到“有借必有贷”,金额必须做到”借贷必相等“;
2、要根据业务内容填写正确的摘要。
其他补充要点:
1.记账凭证日期,应以财会部门受理经济业务事项的日期为准(年,月,日应写全)。
2.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
3.填制记账凭证摘要,应简明扼要,说明问题。
4.会计科目内容,记账方向及金额填制应做到:
填制会计科目时应先填写借方科目,后填写贷方科目,且借方金额合计与贷方金额合计应当一致;
每张记账凭证只能反映一项经济业务,除少数特殊业务外;
记账凭证合计行金额数字前必须填写人民币符号;
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事物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右上角处至最底一行的左下角处划一条对角斜线注销;
记账凭证所填金额要和所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的金额一致
5.记账凭证应附原始凭证
6.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并做到为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
7.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于机制记账凭证,也应当符合国家同意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记账凭证是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者汇总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填制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整个会计核算过程,填制记账凭证时,应遵循如下基本要求:
1.正确、简明填写'摘要'栏。'摘要'栏是对凭证所反映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要做到言简意赅。
2.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对记账凭证连续编号。采用通用记账凭证时,可按经济业务发生的顺序编号。采用专用记账凭证时,可采用'字号编号法',即收字第×号、付字第×号和转字第×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时,可采用'分数编号法'。但不得把不同类型的经济业务合并填制一张记账凭证,混淆账户的对应关系。
3.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并且记账凭证的内容和金额,应和所附的原始凭证一致。
4.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事项后,如有空行,应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5.记账凭证的日期要正确填写。收、付款凭证应按编制凭证的日期填写;转账凭证应按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写。
6.填制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符合下列要求:
(1)阿拉伯数字应当按规范书写,不得连笔写。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或货币名称简写。币种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阿拉伯数字前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
(2)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者用符号'--'代替;有角无分的,分位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3)汉字大写数字金额,一律按规定用正楷或者行书字体书写;不得任意自选简化字。大写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元'或'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或'正'字。
(4)大写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