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4

  • 浏览数

    6763

首页> 会计职称> 公司会计犯法吗

4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两重心事

已采纳

法律分析:如果是普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会计,构成挪用资金罪。如果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构成挪用公款罪。均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9评论

别送

你好公司财务信息不得随意向社会公开。 即使是能够披露信息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也应当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定期披露。 如果会计师随意向他人披露财务信息,属于违法行为的。拓展资料:1、如果会计把公司的财务信息透露出去,是违法还是违规得看属于以下的那种情况,目前,没有泄露商业秘密罪,只有侵犯商业秘密罪。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引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或者获得的商业秘密,导致商业秘密权利人损失惨重。2、根据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款;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获取商业秘密以盗窃、引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侵害权利人的利益;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款所述方式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明知有前款所列行为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可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商业秘密。3、根据刑法第十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要件包括:以盗窃、引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款所述方式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拥有的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工作人员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148评论

怪咖先生

法律分析:不合法,公司财务账户使用私人账户是不合法的。公司用员工的银行卡走账会涉及转移公司财物的行为,漏税或逃税行为等违法行为,您可能会被税务调查要求补税等,不补税就会被拉入黑名单,或被起诉,具有很大的法律风险。公司用私人账户走账,在员工知情的情况下则员工也需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六条 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153评论

伊唯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故意销毁应该保存的账簿等,都属于违反了会计制度。

126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