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情断念
一般商品以旧换新的会计处理以旧换新销售方式,就是企业在销售自己的货物时,有偿收回旧货物的行为。按我国现行增值税法的规定,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冲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销售货物与有偿收购旧的货物是两项不同的业务活动,销售额与收购额不能相互抵减。[例1] 百货大楼销售A牌电冰箱,零售价3510元/台,若顾客交还同品牌旧冰箱作价1000元,交差价2510元就可换回全新冰箱。当月采用此种方式销售A牌电冰箱100台,作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251000材料物资——旧冰箱1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A牌冰箱3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应特别注意的是:收回的旧冰箱不能计算进项税额。因为该商店不是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的收购单位。更不应以实际收到价款251000元作为零售价格入账,因为那样就会少记销售收入,偷逃增值税税款。
免你泪
有点矛盾:“调换遵循同等价位,也就是说原来买了一个20000元的钻戒,再来调换时看中一个25000的项链,她只要再付500元就能购得”差价不是5000吗?怎么再付500就能购得?且不管它交营业税的是吧?开不开全额发票?如果开1、开红票冲减原钻戒,同时收回原发票,开发票销项链借:现金500 (应是5000吧?)贷:主营业务收入——钻戒-20000主营业务收入——项链20500(应是25000吧)借:库存商品——钻戒贷:库存商品——项链2、如果不开全额发票,补差价借:现金500 (应是5000吧?)贷:主营业务收入500借:库存商品——钻戒贷:库存商品——项链
暖心人凉心人
一般商品以旧换新的会计处理以旧换新销售方式,就是企业在销售自己的货物时,有偿收回旧货物的行为。按我国现行增值税法的规定,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冲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销售货物与有偿收购旧的货物是两项不同的业务活动,销售额与收购额不能相互抵减。[例1] 百货大楼销售A牌电冰箱,零售价3510元/台,若顾客交还同品牌旧冰箱作价1000元,交差价2510元就可换回全新冰箱。当月采用此种方式销售A牌电冰箱100台,作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 251000材料物资——旧冰箱 1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A牌冰箱 3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应特别注意的是:收回的旧冰箱不能计算进项税额。因为该商店不是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的收购单位。更不应以实际收到价款251000元作为零售价格入账,因为那样就会少记销售收入,偷逃增值税税款。
家在远方
换入的首饰视为购入换出的首饰视为销售 税费主要涉及增值税和消费税当然还有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借: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存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银行存款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消费税
肯原谅
黄金以旧换新,按实际收到的不含税价计算增值税、消费税。(1)销售时借:库存商品(或“在途物资”)——按旧首饰的作价记账库存现金——实际收取的含税价格贷:主营业务收入——倒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格×17%(2)计提消费税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格×5%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格×5%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与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账户的贷方与几个账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会计分录三要素:一、记账方向(借方或贷方);二、账户名称(会计科目);三、金额 。会计分录的种类:根据会计分录涉及账户的多少,可以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简单分录是指只涉及两个账户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是指涉及两个(不包括两个)以上账户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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