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体温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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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的你给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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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省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个人安全,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现将考试期间(8月26日至28日)考生防疫须知发布如下:

1.请考生在考前10日起做好日常健康状况监测,关注自身是否存在新冠相关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嗅味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如有异常立即报告,不得谎报、瞒报。考前7天起建议原则上“非必要不出门”,如需出门,规范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在外出活动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

就医途中或赴考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无禁忌而尚未接种疫苗的考生尽快完成接种。 跨区域参加考试的考生出行前须了解居住地和考试地的疫情防控等级(常态化防控区域、低风险区域、中风险区域、高风险区域),跨区域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并按要求执行后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报名系统中应如实绑定本人手机号码,保持安康码和大数据行程卡正常状态。各市考办考前将集中对考生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行筛查,如考生未如实绑定本人手机号码、多人绑定同一手机号码等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黄码”和“红码”均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务必尊重并遵守考点各项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配合防疫检查,对不符合当地疫情防控具体规定的考生,考点有权拒绝考生入场考试。  3.考生应提前自备口罩(按每场考试1支准备)、消毒纸巾(用于手部及键盘、鼠标消毒)等个人防护物资,并按照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严禁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 4.考生应当根据准考证上载明的考点信息提前熟悉考点地址,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考生车辆不允许进入考点校园。

5.凡考前7天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考前10天有港澳台地区、国外旅居史的,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考试当日,考生须提前60分钟以上到达考点,须按如下要求开始候场检查,排队期间考生与考生之间保持一米以上间隔距离:(1)须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须摘下口罩接受验证);(2)体温正常(体温低于37.3℃、体温不合格者,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进行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疫情防控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部门进行评估,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3) 两码正常(安康码绿码、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电子报告以安康码右下侧显示为准、纸质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5)进入考场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提供健康状况承诺书(按考试科目数准备多份)。凡不完全具备上述条件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完成考试后请立即离场,不扎堆,不聚集。

7.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腹泻、呕吐等异常状况,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可以继续考试的考生,将安排进入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8.考生凡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疫情传播或流行的,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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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何止一句在乎

2022年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一版)

报名参加由贵州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的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2022年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一版)》。在整个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并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相应材料。同时,他们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要聚集在一起。隐瞒或者谎报居住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关键信息的,而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询问、调查、医疗等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的违纪违法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如有违反法律,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9版)》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参加2022年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在病例康复或隔离期间,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未解除隔离的无症状感染者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护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对其流动、出差需要申报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未按要求申报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天,出现可疑症状且现场医护人员不能排除新冠肺炎感染的考生,应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前往相应医院,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7)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8)从境外来(回)贵州的人员,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的,不符合取消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九)在省外有本地感染报告的县(市、区、旗)低风险区居住过7天的人员,从陆路口岸城市来(回)贵州48小时内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以及其他需要实施“三天两检”的人员,到达贵州后按规定实施“三天两检”。如果第一次核酸取样没有在24小时内完成,如果

(10)原则上要求所有考生按照“收全、收全”的要求,完成新冠肺炎预防接种和免疫接种全过程。

(11)除符合其他防疫要求外,所有考生均需在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前48小时内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我省连续两天举行的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第一天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二天即可提供。(需要进行“3天2测”的考生无需在考前48小时内重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果第二天继续检测,除了提供第一天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必须保证按照“3天2检”的要求完成相应数量的核酸样本。)

为保证入学考试进度,考生可提供一份纸质的核酸检查阴性证明(可使用考试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打印的电子证明复印件);可通过“贵州卫生码”首页“核酸检测结果”一栏查询;也可以通过“贵州核酸检测”小程序查询。请考生在入场前提前打开。

(12)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身份验证外,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三)每科开考前90分钟,考生可以开始接受考试,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提前做好联考准备,确保联考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学考察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4)多科目考试,最后一个科目考试结束后,外出人员重新进入考点,必须再次接受入学考试。请考生及时就餐(建议自带饭菜),按时返回考点进行测试和录取,以免耽误时间,影响考试。每科考试结束,考生应按指示有序离开。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入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15)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除与考试有关的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试中心。建议考生不要自己开车去考点。考虑到交通堵塞和入学考试时间,建议提前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乘车前往考点。接送车辆要停在离考点入口一定距离的地方,避免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情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16)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建议考生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官方账号,在便民服务栏点击当地防控政策,选择始发地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当地防控政策;建议考生提前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提前监测自身健康状况,查看“贵州卫生码绿色码”。如《贵州卫生规范》与自身病情不符,请立即咨询,并按要求处置;为避免7天内在所居住的县(市、区、旗)本地感染,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返回)贵州,为相应数量的核酸采样预留足够的时间。

使用“贵州卫生代码”及贵州省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51-12345。

二、入场检查规定

在入学考试期间,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所有要求才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我的“贵州健康码”绿色码;

(2)检测后体温正常(低于37.3℃);

(3)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4)在检查前48小时内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需要实施“3天2检”的人员,应按规定提供相应的核酸采样证明。

三、入场检查步骤

要求考生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查点,排队等候。入口检查通道分别设有特殊检查通道和常规检查通道。

(1)专用检测通道

需要“三天两考”(即“贵州卫生码”出现“温馨提示”弹窗或首页出现“三天两考”标志)的考生,必须主动进入专门的检测通道。_

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考生应到专门的检测通道提交本人的《贵州卫生码绿色码》、《按“三天两测”要求完成的相应次数核酸采样证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次》、《准考证》等相应证明材料,并交由检测人员进行验证和体温检测。测试合格后,测试人员应在准考证上加盖准考证通过章。

(2)常规检测通道

其余考生进入常规测试通道,具体测试步骤如下:

考生在考试当天通过常规检测渠道向检测人员提交《贵州卫生码绿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进行验证和体温检测。测试合格后,测试人员应在准考证上加盖准考证通过章。

如果发现需要实行“3天2考”的考生,立即转入专门的测试通道进行测试。

(3)临时隔离检查站

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考生,必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站。间隔15分钟后,现场医护人员会用水银体温计复测体温。复试后体温正常(低于37.3℃)者可参加考试。如果复试温度仍≥37.3℃,则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相关提示

考生必须符合本条规定的可以参加考试的条件,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疫情防治的规定和本条的要求。因不遵守或不符合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试前国家和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发生变化的,考试中疫情防控要求按新规定另行公布。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疫情防控相关法规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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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味道淡了不会撒盐么

cfa二级天津考点防疫要求2022年如下

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天津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一、如实申报健康信息

(一)考生应于8月18日前,使用本人手机通过“津心办”APP、“支付宝”等渠道申领“天津健康码”,并于8月19日至考试当天每日登录健康码进行1次亮码。

外省市考生必须申领天津健康码,申领“天津健康码”时,填报健康信息中的“返回地区”、“详细地址”可按考点或入住酒店所在地填写。

(二)考生应于8月18日前,须使用本人手机通过“通信行程卡”APP、“津心办”APP、“支付宝”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三)《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流行病学调查表)》(以下简称《流调表》)填报小程序(网址:),请考生收到短信后用短信内的账号密码登录填写。

对所填写健康信息进行承诺,并实时监测健康状况。《流调表》填报内容如有变化须及时更新。

考前72小时至考试当天请考生下载打印《流调表》并手写签字,携带至考点,入场时需提交纸质版流调表(每科次一份)。考前《流调表》所填信息发生变化的,须第一时间予以更新、重新下载打印。

二、考生流调分类及防疫政策

(一)第一类考生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第一类考生:

1.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括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下同)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或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

2.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

3.考前10天内,境外及港台地区入境人员;

4.考前7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

5.考前7天内,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需要隔离管控的(重点疫情地区以“津云”APP或公众号最新发布的“排查管控范围”为准,下同);

6.闭环管理期间或脱离岗位未满7天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

7.新冠病毒感染者符合出院(舱)标准且离院(舱)后未满7天的;

8.天津健康码非“绿码”的;

9.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卡”的。

第一类考生中,按当地防疫政策可以自由流动的外省市来津考生,抵津后按照我市排查管控政策(参见“津云”APP或公众号最新发布的“排查管控范围”)需要进行隔离管控的,应在考前完成并解除隔离管控后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例如:参加8月26日“8:首场考试的,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8月24日上午8:30之后)

第一类考生中,考前7天始终处于天津的,须于考前72小时前如实填报《流调表》报备有关情况,经分析研判,可安排在隔离考点参加考试。

隔离考点考试的考生应于考前48小时“点对点”闭环进入隔离考点,持考试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考试前24小时内1次,2次检测至少间隔24小时。

(例如:参加8月26日“8:首场考试的,第1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8月23日上午8:30至8月24日上午8:30,第2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8月25日上午8:30之后)

(二)第二类考生

天津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卡”,不属于第一类考生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第二类考生:

1.考前7天内,有境内低风险区或非管控人员中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直辖市将所在县(市、区、旗)调整为所在乡镇(街道);

2.解除集中隔离未满7日的;

3.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同住人员;

4.考前7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需持有排除证明);

5.新冠病毒感染者符合出院(舱)标准且离院(舱)后未满28天的;

6.离开风险区域、重点疫情地区未满10天的;

7.处于健康监测或其他需要核酸筛查的人员。

第二类考生,应持考试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常规考点的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前24小时内1次,2次检测至少间隔24小时,其中,来津、返津考生应同时满足我市最新进津政策有关要求。

(例如:参加8月26日“8:首场考试的,第1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8月23日上午8:30至8月24日上午8:30,第2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8月25日上午8:30之后)

(三)第三类考生

非第一类、第二类考生为第三类考生。

第三类考生,应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其中,来津、返津考生应同时满足我市最新进津政策有关要求。

建议核酸检测日期如下:

考生情形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对应的类别政策执行。

三、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一)进入常规考点所需的证件、材料:

1.符合规定时间和次数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防止因网络原因现场无法查询电子结果,建议携带纸质检测报告,同时截屏电子报告备查);

2.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3.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

4.天津健康码“绿码”;

5.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已接种疫苗考生,凭有效电子标识或纸质接种证明参加考试;未接种疫苗考生,在现场进行登记后参加考试);

6.《流调表》。

(二)考试期间有关要求

1.考生须遵守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测温、验码等健康检查工作,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必须在考试前60分钟到达考点。

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后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确保考试结束后人员不聚集。

2.除核验身份时,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凡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的考生,考点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3.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4.考试过程中发现体温达到或超过37.3℃,或出现咳嗽、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三)其他要求

1.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印发的《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22年8月8日—23日(每天8:)。请全体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本人准考证,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2.鉴于近日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建议考生在当地应接尽接新冠病毒疫苗。

四、主动进行健康追溯

所有考生均须进行考后7天健康监测,有发热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等异常的,应及时就诊并报告。报告主要内容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异常情况(1.有发热等症状,经诊断确诊为新冠肺炎;2.有发热等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3.其他情况)。

第二类考生、在隔离考点或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除需进行7天健康监测外,应在本人考试结束后第3天和第5天进行核酸检测并将结果报告。以上内容的报告邮箱:。

五、温馨提示

(一)请考生按要求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确保考试入场前查询到检测结果,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流调表》事关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请考生高度重视,如实、按时填报,如有变化应及时更新,避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三)考生应自觉加强个人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聚集,做到非必要不前往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天津本地考生考前7天内非必要不离津。

外省市来津考生,要提前了解来津、离津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各地疫情防控措施参见“中国政府网”小程序“疫情服务”或查询网址)

(四)考生可通过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查询核酸检测结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全国核酸检测机构、各地疫情风险等级等信息。

(五)考生应提前准备符合防护要求的医用口罩,带呼吸阀口罩及一般性装饰口罩不得使用。

(六)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天津考区)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考生必须每天关注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和“津云”APP或公众号,及时了解考试和防疫最新相关信息,同时请全体考生保持手机电话等通讯畅通。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病情、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佩戴口罩等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

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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