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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告终
都是很令人羡慕的工作,要看你本人的志向和意愿,如果想当一窍不通的出纳,最好先充电会计知识,这样无论对你的工作还是将来的发展都是很有用的。出入境管理科的科员对于学英语的你应该是轻车熟路。我觉得也不错。
我要长高啊我低头就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七十四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阻止出境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公安部制定。
这主要是针对法定代表人的,对公司的部门经理或者会计人员没有约束力。
扩展资料:
根据规定,对逾期缴纳税款应征收滞纳金的,还有以下几种情况:
1.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至海关发现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
2.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海关监管货物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应当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自应缴纳税款之日起至海关发现违规行为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
这里所述“应缴纳税款之日”是指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该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应当以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作为应缴纳税款之日。
3.租赁进口货物分期支付租金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每次支付租金后的15日内向海关申报办理纳税手续,逾期办理申报手续的,海关除了征收税款外,还应当自申报办理纳税手续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0.5‰的滞纳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款滞纳金
从此陌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阻止出境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公安部制定。。。。。。。。。。。。。。 这主要是针对法定代表人的,对公司的部门经理或者会计人员没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