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5
浏览数
645
迷与狂
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扛过
法律分析:法定代表人不要求必须是执业药师,但是质量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执业药师是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其工作内容有:1、指导并参加药品调配、制剂工作;2、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检仪器的使用保养;3、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法律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执业药师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二)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四)经执业单位同意;(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却显多余
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化中重要指出:配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订实施执业药师业务规范,严格执业药师准入,推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程,提高执业药师整体素质,推动执业药师队伍发展。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配合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对执业药师配备的要求,新修订GSP规定了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都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药店药房要配置2名执业药师,达不到配置要求的药店必需停止药品销售。也就是法人代表和企业负责人都必须具有执业药师资格。
优质医学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