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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ories殇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过期了,请尽快与发证机关联系,看会计证是否被注销。如无注销,就按时进行本年的继续教育,同时补上以前年度遗漏的继续教育内容。时间耽误太长,就可能被注销了。
《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学分制管理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从次年开始进行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工作起次年进行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人员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NobodyCares
你是不是一直没有换新的会计证啊?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你还要重考的,我就是这个样子,去年才重新考的,很好考如果你有电算化证就不用考电算化了只考会计实务和财经法规。而且报税时是不用看会计证的,我建议你赶快去办你的会计证,如果能换就换不能换就抓紧今年考一个,祝你好运吧!
老子那么爱你
法律分析: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罚金 。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