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男春
我认为这种规定是非常必要的,一来是保护医师的安全,让医师在救治病人时没有后顾之忧,二来是给伤患一个机会,让更多的医师愿意参与到伤患的救治当中。医患关系是一个存在已久的话题,在医院设备齐全的情况下,依然有可能救治失败。在公共场所缺少设备的情况下,医生就更害怕会出现医患纠纷了。医生最害怕的并不是遇到疑难杂症的病人,而是害怕在自己尽力救治之后依然会遇到不能理解自己的患者或患者家属。有时候医生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去救治患者,但是结果并不一定能如意。这就导致了医患关系的紧张,最终导致医生对重症病人的治疗为手畏脚。在自媒体网络发达的今天,我们经常可以在网上看到,医生在公共场所救治病人的事情。其实这些医生都是冒着非常大的风险去做这件事情的,因为在公共场所医疗环境并不是很好,医疗设备器械都不是非常齐全,只能靠医生的经验来做出急救的措施,稍不小心就会引来医患矛盾。一、医师自愿参与公共场所救治免责规定,是在保护医师的安全。医生在公共场所遇到需要救治的病患时,大多都会秉承着医生救死扶伤的原则去参与到救治当中。但是在公共场所的医生基本上都不会带上他们常用的医疗器械,只能依靠自己的医疗经验去判断病患所处的状态,然后做出应急措施,这是有一定风险的。现实中就发生过医生在公共场所紧急的帮病患作出急救措施之后,病患依然没有得到好转,最后造成病患家属大闹医院的事情。如果当时就有了医师自愿参与公共场所救治免责的规定,那么就可以用法条来直接避免家属大闹医院的事情了。西安有一个非常有名的老中医,不管走到哪里都会带上一包针灸用的银针,他也经常在公共场所给需要救治的病患扎针,而且很少遇到病患和老中医闹矛盾的情况。当然中医在这里是比较特殊的,因为中医不需要太多的器械,但现在大多数医生更偏向于西医,所以这个条例非常重要。二、医师自愿参与公共场所救治免责规定,是在给病患一个机会。医生大多数都是愿意在医院,在公共场所,在任何地方,在任何情况下,去救治需要自己治疗的病患的。因为成为医生的那一刻,救死扶伤已经永远地刻在了他们的灵魂当中。但是,当被病患反咬一口的事情发生的多了以后,医生内心的坚持也会动摇。而现在有了医师自愿参与公共场所救治免责的规定之后,医生就不用再担心被患者反咬一口的事情发生了,因为有法律的保护自己。所有的医生在公共场所,都可以放下心中的包袱去全心全意,尽全力去救治需要自己帮助的病患了。当医生没有顾虑地投入到救治当中,在公共场所突然发病的病患,也有了被救治的机会。不会再出现医生害怕发生医患纠纷,而放弃在公共场所给病人治疗的情况。这种保障医生权益的规定,可以让更多的医生投入到公共场所救治患者的事业当中,也可以让更多的患者在公共场所接受到治疗。三、虽然在公共场所救治患者的行为大都有好的结果,但是也有必要做好预防我们在网络上所看到的大多都是积极向上的故事,医生在公共场所救治了病人之后,都会得到病人的感激,得到病人家属的感激。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就算人们的道德教育和素质都有提高,也不影响由法律来约束人们行为规范。毕竟世界上的事情谁也说不准,总有医生害怕出现110000的情况,也总有病人没有一点点道德底线。所以,提前给公共场所救治患者的行为一个安全的保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不管什么事情,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就是有必要的。这个条例的出现,也可以大大减少医患关系紧张的情况。因为在公共场所救治患者免责的条例出现之后,会有更多的医生愿意参与到公共场所救治患者的行为当中。网络上就会有更多的正能量的视频,正能量的事件,在这个社会当中传播。四、结语不管有没有这个条例出现,我也相信作为医生的人,都会在公共场所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而被帮助的人当中也有极大一部分是会抱着感恩的心去对待救助自己的医生的。愿这些人都能平安一生,愿这个免责条例永远都不会被拿出来用。
点烟抽寂寞
首先如果出了医疗事故,你们三个人可能都是有责任的,法人和负责人肯定是跑不了,你有执业医师证,肯定会负责医疗,那出现问题也只可能是在你手上,所以出现医疗事故,他们两免不了责任,但是你也恐怕要担责,这个不是你签个免责协议就能解决的,可能你们内部承担赔偿的时候自己进行划分,对外是不会区分的。
枯了海的少年
我认为这种规定是非常有必要的。这种规定的制定,也是对医师参与公共场所救治会面临的一些可能的情况的保护,避免了他们遇到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也是鼓励医师参与公共场所的救治。遇到突发情况需要专业医师伸出援手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突发的紧急情况。比如是突发性的火灾,爆炸,又或者是人的突发性疾病。这种情况下,伤者就需要专业的人士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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