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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汹涌
身份证被别人拿去注册公司的,建议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法律的规定,冒用、盗用居民个人身份证注册公司,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可以由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刑事处罚。
爱已无能
你所说的你的亲人用你的身份证注册公司显示你是财务职务,这种情况你会有什么风险?如果你亲人用你的身份注册的公司,出现了一些财务方面的问题纠纷或者是银行贷款等情况。另外如果公司破产欠债等你有可能会有牵扯进去承担连带责任的一些风险。除非你能够有完整的证据证明你的身份证只是出借,但是你并没有实际参与公司的相应经营,也没有获得相应的分红,或者是从中得到一些利益。
似对我有所语
作为会计需要把自己没有在这个企业实名登记为财务负责人的这个事实,光明正大的告诉税务局。税务局要是不管,那就是不履行职责,明知企业违法而不管,这可是渎职。当然,这里的关键还是得有证明,你确确实实把自己实际情况告诉税务局了,写个书面报告,把手机的录音录相功能打开,面交税局的录像录下来。如果不给你改正,你完全可以起诉税局,一是要求税局恢复你名誉,二是要求税局履行职责,三是要求严惩渎职。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严格的说必须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拓展资料: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一、贯彻党的经济工作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政策和各项财务制度。具体领导本单位财务工作,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办法。二、按照《预算法》,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及时检查分析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找出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建立和健全经费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对部门预算、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要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民主理财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四、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根据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明确会计、出纳分工,并做好内部和外部的协调工作。五、规范各项会计基础工作,及时审查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定期组织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保证财会工作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六、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七、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八、时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做到遵记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依法理财。九、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组织和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政策执行水平和业务能力。十、会计或出纳调离本岗位时,应负责监交。
嘴在逞强
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若确实被冒用身份信息而产生不良后果,当事人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要求公安机关立案 二是申请工商局撤销工商登记 这个涉及工商登记行为的程序合法性问题,如果工商局工商登记行为程序合法,工商局往往不会单方决定撤销登记。但若确定是被冒用身份信息,可拿着相关资料,当事人到公司注册所在地工商局申请撤销公司或者是除名,若有犯罪行为,可要求公安机关参与调查。 三是提起行政诉讼 要求撤销公司工商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公司登记行为确实和当事人没有关系,结合身份证及其有效期、遗失证明等,可以认定被冒用注册公司时该身份证已经失效。根据笔迹鉴定的材料或者双方庭审时均认可注册公司的申请材料中的签名均非失主本人签名,可以证明公司注册时提供了虚假材料。
心软是病敷衍成性
作为会计需要把自己没有在这个企业实名登记为财务负责人的这个事实,光明正大的告诉税务局。税务局要是不管,那就是不履行职责,明知企业违法而不管,这可是渎职。当然,这里的关键还是得有证明,你确确实实把自己实际情况告诉税务局了,写个书面报告,把手机的录音录相功能打开,面交税局的录像录下来。如果不给你改正,你完全可以起诉税局,一是要求税局恢复你名誉,二是要求税局履行职责,三是要求严惩渎职。
离愁尽在不言中
亲人用当事人身份证注册公司显示当事人是财务职务当事人可能会有连带责任的风险。如果公司破产欠债等当事人有可能会有牵扯进去承担连带责任的一些风险。除非当事人能够有完整的证据证明当事人身份证只是出借,但是当事人并没有实际参与公司的相应经营,也没有获得相应的分红,或者是从中得到一些利益。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因此,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但是,由于民事立法上允许连带责任无因设置,即当事人自行约定,所以连带责任的构成又有例外。比如担保合同中的保证人,其主观上虽无过错,也未实施违法行为,但其仍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连带责任的构成还有其自身的条件和特点。连带之债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连带之债是指以同一给付为标的,各债权人或各债务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多数人之债,其中数个债务人连带承担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债务,称为连带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早已被抛弃
法律分析:要看别人是用你身份证登记注册为股东之一还是让你担任公司法人,这二者是有区别的。
股东是公司的最终受益人,可享有公司盈利部分的分红;而法人只是一个职务,是公司的担保人,具有一定风险存才。法人也可以担任股东,也可以由股东单独聘请担任法人;法人只是一个职务,可以不持有股份。
另外,公司还有一个职务叫监事,监事也法人相同的都是职务,都可以持有股份和不持有股份。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