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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夏天的风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会计从业资格被列为建议取消的职业资格事项。因取消会计从业资格涉及到修订《会计法》,需要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目前,会计司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会计法》的修订工作。
是否取消等待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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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证书与旧版证书办理流程相同。包括以下步骤: (一)填写申请表。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登录新疆会计事务办事大厅(。xjcz。gov。cnaccNet),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新办证申请表》,打印1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盖章,应提供居住地街道(乡镇)或社区(村)开具的居住证明,或有关户籍证明。在校学生应提供学校教务或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在校学生证明。 (二)现场申请。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区)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向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县(区)财政部门申请;在校学生向学校所在地县(区)财政部门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新办证申请表》(加盖公章或携带相关证明)。 2。二代身份证原件。 3。如有下列学历或资格,可一并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3)经济类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4)珠算等级证书原件。 (三)各级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后应当即时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不符合颁证条件的,应当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我是妳的稻草人
一、将第六条修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分别负责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二、将第九条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允许其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三、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下列事项:(一)制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二)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软件系统的建设及管理;(三)接收并管理财政部下发的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四)组织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五)监督检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风、考纪,并依法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处罚。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公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考办法、考务规则、考试相关要求、报名条件和考试科目。”四、将第十四条修改为:“财政部统一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和编号规则。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印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分别负责相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印制。”五、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调转登记手续。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自管辖范围内发生变化的,应当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登记。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跨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管辖范围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持证人员应当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在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六、将第三十四条修改为:“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本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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