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经济法黄

可食用的月野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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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里的胆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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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定在9月初,考试大纲已经公布,距离考试只有4个月不到的时间。正所谓知彼知己,才能百战不殆,中级会计职称的考试有三科,分别是中级会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每年的知识点都有变动、各章节的分值都不一样以及重难点的学习,都是需要考生朋友们熟知掌握的。

一.各章节考情和重难点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的《经济法》共有八章。各章节情况如下:

二.学习方向

(1)重点章节是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章和第五章多为法理性的知识点和条文,考试的难度不大,重在准确的理解性记忆,考试要求是主观题的分析和法理条文的解释。第六章和第七章是税法的内容,抓住税法的要素(纳税人、纳税范围、税率、计税依据、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的主线,多做题掌握计算。

(2)次重点章节是第一章总论、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这四章内容出现主观题的概率很低,更多的是需要记忆相关知识点,达到客观题正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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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情未有

【导读】《经济法》是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之一,想要学好此科目我们可以从教材开始进行基础考点复习,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进行基础学习,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了《经济法》讲义,后面会给大家每天分享,希望帮助大家更好的进行备考复习工作,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讲义:股东缴纳出资,大家赶紧来学起来吧。

(一)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1.非货币财产的评估作价

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出资后减值的(&)

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以存在权利瑕疵的土地使用权出资

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4.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出资

①已交付但未办变更手续(&)

a.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b.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

c.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②已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

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以货币财产出资

1.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而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出资人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不直接抽出】

【例题·单选题】李某以违法犯罪所得的20万元出资并取得公司股权。对李某犯罪行为处罚时,就其股权处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补偿受害人损失

B.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0万元

C.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李某的股权

D.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其他股东对20万元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缴纳出资。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

以上就是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讲义:股东缴纳出资的全部内容,当然,学习完知识点以后,还是希望大家能多进行相对应的练习,学会举一反三,更多如何备考中级会计师的方法和技巧,后面也会给大家继续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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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乱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有哪些备考技巧?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想要顺利通过,掌握高效的学习方法就能事半功倍。《经济法》作为考试中的记忆性科目,学习的时候更要注意方式、方法,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备考技巧!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

一、理解第一,记忆第二

《经济法》相比《中级会计实务》和《财务管理》,记忆的内容会多一点,背诵在所难免,但理解更重要。在记忆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将知识点烙印在脑海中,而不是随着记忆力的衰退,让知识点像水一样流走。如果只是死记硬背,就只能做与课本内容完全一样的考题。 当你看到案例形式的问题时,你会傻眼,你会变成一个煮饺子的茶壶。只有理解才能学习和应用,看透知识点,知道它的脉络和规定的法律原则,把知识点消化成自己的知识。在了解的基础上,记忆确实可以减轻记忆的压力。

二、做好题,作对题

(1)练习是必要的

学税法,一定要做大题,做题过程中要记住知识点。因为税法部分的知识只是简单的背诵,很多知识点不能在问题中灵活引用,而当真正回答问题时,问题中的很多隐藏条件都会被忽略。大家做题的时候要注意积累,遇到特别典型的问题,要整理出来,等到强化阶段或者冲刺阶段再反复研究拓展。在税法部分,客观题是考查政策法规的熟练程度,而主观题是考查业务的熟练程度,即如何巧妙运用知识点解决题中的问题,所以 有必要做这个问题。

对于非税法部分,做适当的题,题是用来辅助理解和推测考场的。例如,如果你记住了某个规则中的具体数字和关键词,你就会做题,但如果你不记得,你就不会做题。所以非税法部分没有税法部分严格,但我们根本做不到,特别是后期需要消化知识点,锻炼做题速度,提高做题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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