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满满的幸福
1988年,美国北达科他州立大学法务会计教授Joseph T.Wells在德克萨斯州的澳斯汀成立了美国注册欺诈检查师协会。目前该组织会员人数超过2600000名,致力于反欺诈和白领犯罪,他为会计人员提供注册欺诈检查师的考试与培训,及相关的学术研讨活动。随后美国全国法务会计师协会(NAFA)成立,主要目的是帮助其成员更好地为保险公司提供相应的法务会计服务。1992年,Robert. L.O'Block博士成立了美国法务检查人员协会(ACFE),出版发行了同业评论期刊《法务检查人员》,ACFE目前共有12个法务委员会,其中的美国法务会计师委员会成立于1997年3月。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会计学教授(D.L.Crumbey)在1993年建立了一个“文学作品中的法务会计师”的专业网站,他从80年代开始从业法务会计,并开始进行文学创作,通过主人公的经历教授学生法务会计知识,至今他已写出了12部有关法务会计师历险经历的小说。2000年,法务会计专业性期刊《法务会计:审计、欺诈行为、税务》开始出版发行。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AICPA的诉讼与纠纷附属委员会颂布了多项实务帮助及特别报告帮助,如:《提供诉讼服务》、《AICPA职业准则在诉讼服务中的应用》、《在诉讼服务中的利益冲突》、《诉讼服务中的勾通理解:从业信函、在诉讼及纠纷服务中的欺诈调查》、《提供破产和重组服务》、《执行忠实于现有经济状况的评价》、《计算在个人伤害和非正常死亡及劳动不平等待遇中的损失》、《可选择纠纷解决服务》、《知识产权估价和计算无形损失》等。波提那.K*彼得森和大卫*R*博恩赫尔(Botina K Pet.erson&DavidR.Barnh i 11) (2003)针对1993年Daubert诉Merrell Dow制药公司案以后法务会计人员在法庭上的专家证言所面临的挑战出发,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了当代美国的法务会计人员作证时所面临的挑战,并且提供了应对指南以及应当遵守的准则。波比·沃加、金·卡普里奥提和瑟斯.C.安德森(Bobby Waldrup,KimCapriotti&Seth C.Anderson) (2004)分析了法务会计人员在法庭上的角色和任务,总结了法务会计人员在法庭上作为专家证人通用的五个步骤:明确问题并且量化目标、选择衡量目标的一般标准、系统的净化数据、将资料与标准相比较、得出结论。近年来美国的法务会计教育已有了很大的发展,已有至少82所大学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开设了法务会计或类似课程,部分学校还开办了法务会计专业。据调查,截止2007年1月在美国至少有82所大学开展了法务会计的教育。这些开设法务会计课程的大学名录以及课程层次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在美国,人们形像地将法务会计师比做嗅觉敏锐的“数字警犬”(Bloodhounds)。人们经常提到:会计师们只知道看数字,而法务会计师则能够找到数字后面的“猫腻”。鉴于此,人们普遍认为法务会计师的工作更为刺激、新鲜,较少有程式化与定义化的工作程序与责任限制。许多注册会计师热衷于通过参加专门的培训加盟法务会计师队伍。从目前情况来看,在美国,无论是法务会计师职业组织的运作、法务会计的学术研究、法务会计的教育与培训,还是法务会计服务市场的发展都正处在一个良性发展的时期。 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ICA),自1998年成立优秀法务会计联盟(t,he IFAAlli ance)以来,在国际仲裁、法务会计师应有的知识及角色、国内法律的变更,知识产权诉讼支持、以及建立法务会计实务指南和准则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们还进行专门的法务会计专家认证(CA.IFA),目前已有200000名得到认证的成员。2004年10月加拿大调查与法务会计协会(CA.IFA)和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A)在多伦多召开调查与法务会计——卓越联盟第六届年度研讨会。研讨会主要研讨:个人侵权新信息、目前的调查新问题、反舞弊计划和控制的主要因素、法务会计使用的新技术、提高获取舞弊调查的有效性、采购舞弊、调查与法务会计准则新信息、调查与法务会计实务问题、电子数据法的信息保密和保护。加拿大的优秀法务会计联盟(the IFA Alliance)与多伦多大学的罗特曼管理学院和在蒙特利尔的Ecole des Hautes Etudes商业语言学校创办的法务会计专业学习在2001年开始至今了。 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公会(CPA Australia)是澳大利亚两大会计组织之一,CPA法务会计讨论组成立于2002年,会员大部分在公共事业部门工作,他们主要进行对怀疑的欺诈行为进行调查及对部分控制和防止欺诈行为的方法进行评价。该小组还向成员提供必要的知识为法庭提供司法鉴定服务。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ICAA)是另一会计职业组织,主要致力于私有部门的会计实践工作,它成立了法务会计专门兴趣小组帮助其成员为法庭计算因违反合同或侵权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还研究进行调查欺诈的方法等。ICAA还于2002年6月专门通过法务会计准则APS 11号,以及CPA Australia联合研究的指南2一~一法务会计(GN2)。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ICAA)与澳大利亚的莫纳什法学院的法务研究国际学会及澳大利亚辩护协会(FIAl)合办的法务会计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课程最早于2002年7月开办。 每年四月和十月最后一周为全国统考时间,提前二个月启动报名程序;考试科目及方式:考试科目:高级法务会计学(综合全部)考试方式:综合一门考试,包括单项(150道)、多项选择题(30道),具体时间设为180分钟,考试时间到则系统自动关闭。考试地点:电脑考试(按照美国的考试方法,可上网的任何区域)考试通过率:每次考试是从题库中随机抽取单选题,多选题。合格标准:得分率70%为合格
叫你2B都对不起铅笔
一、法务产生的必要性
法务会计是会计学和法学相结合的一间新型的边缘性学科。只是被部分国家所接受。它强调秩序的规范,不但要建立、健全各种保障体系,而且更主要的是关注己经颁布实施的各种法律制度的规范状况和执行力度,并对这种执行结果进行归类量化,认真确认;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加以检验,判断定性,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以保障现代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良性竞争;监督权利人在获得合法财产权益和既定利益的同时,全面履行法律规定的各种义务。产生法务会计有其必然性。
(一)单纯会计专业知识的局限性使得现代会计控制力度不足。
虽然,现代会计和实务的不断和完善大大提高了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但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现代工具的不断创新,当代的经济现象变得越来越扑朔迷离,同时也使得有关部l门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日趋复杂。为了应付这一社会特征的需要,近几年,世界各国不仅强化了对经济活动监管的力度,同时也颁布了成倍于前几年的会计规范,力求便会计语言尽可能正确反映复杂的经济现象,以便使会计报表使用者不仅能通过会计语言对经济现象作出正确的决策,而且,还可以通过会计这一信息系统来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控制。然而,不管各国政府作了多大的努力,面对经济过程的复杂化与多元化,使得具有控制与反映作用的会计日渐乏力。比如,某国有破产清算时,共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为若干万元。而这项资产转让所得的处理则涉及到《企业破产法》、《民法通则》、《税法》、《合同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制度的规定,这些规定不是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本身所解决的。因此,现代会计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法制化的要求,不但要求会计能随时解决计量和核算等常规,还应能有效地解决破产企业财产清算、保险理赔、海损事故损失分割、税收理算、侵占公司财产等特殊问题。
(二)会计量化标准的不严格和证明力度的乏力。
法律对经济行为规范执行情况,必须通过会计信息和会计证据来具体量化和证明。任何一类法律对经济行为和财产权利的规定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不能由该法律自己来证明。比如《公司法》明确规定了成立各类公司的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要证明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达到国家的法定标准,只有靠会计信息和会计的证据。由于会计基本原则和与法律规定的差异,客观上造成了管理实践中会计工作与法律执行的偏差。如在流转税和所得税时,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之间产生的差异的调整,已是广大会计工作者普遍接受的事实。但是随着经济业务多元化的发展,新型经济业务的不断产生,隐形经济业务的不断增加,会计理论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差异,将会越来越多,单凭会计知识或法律知识都不能完整地解决这些问题。比如A公司与B公司之间原不存在任何的经济关系,A公司聘用的经理利用职权将A公司的货币资金投人B公司作为B公司的注册资本,经中介组织出具验资报告后又将读部分资金转回A公司。这件事情的纠纷给A公司是否造成损失?A公司经理人是否就此事非法获利?恐怕简单地从会计或法律的角度难以作出准确的回答,但如果利用会计证明与法律制度的有机结合,深层分析,答案就一目了然。
(三)现代审计功能的弱化。
现代社会经济的复杂性,加重了企业破产的因素,这些破产因素包括舞弊和企业自身经营决策的失误。当然,也包括了外部经营环境的改变。作为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他们总是期望注册会计师能在企业破产之前,将可能发生风险的信息,提前告知报表的使用者,但注册会计师却认为,他们一般只能对前期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合法性以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表示意见。他们只对不遵循公认审计准则而产生的审计失败而承担责任,难于完全满足公众的要求,因此社会公众的期望与注册会计师职责的差距日益拉大。为了缩小这一差距,满足社会的需求,这就需要有一种更为独特的调查方式,以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来予以解释。
(四)法律实践的要求。
自从有了财产物资的分割和经济利益的确认,便产生了法务会计的实践运用。只是当时由于受到立法体系完整性和财产利益关系的相对单一性的限制,法务会计并末被人们所认识,只有当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海上航运业和保险业的发展之后,海损事故损失理算和保险理赔接受的产生,才将会计与法律相结合的业务推到了会计实务的主要地位。其后,各国依靠税收确保国家财产收入的重心日益确定,个人利用职权侵占公共财产等非法行为急剧增多,最终便税收理算会计、司法会计等法务会计实践越来越被会计界和法学界所接受并倍受重视。现在,通过法律来调节经济活动中的所有行为,已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特征。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各种企业单位,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将成为一种有效的手段。特别是《公司法》、《合伙法》《票据法》、《证券法》等的出台和实施,经济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的,票据继承和欺诈行为对非货币化经济业务核算带来的各种问题,更促使大部分会计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认识到,必须有既精通会计又熟知相关法律规定的专门人才,才能确定与胜任那些日益增多的特殊的经济业务。
二、法务会计对传统会计的影响
可见,法务会计是全面吸收了会计的基本原理和法学理论特别是证据学的基本理论,也吸收审计学中部分审计的技术方法和统计学中的某些统计分析、比较分析方法而形成的一间新型学科。法务会计与诸如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等不同,它不是某个“单一会计”,而是更广泛意义上的会计,它是某一领域的业务,它主要存在于三大领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司法机关以及国家审计部广,其主要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各国法制体制的完善程度和各种法规对经济或财产问题规定的详细程度,从目前我国法律实践来看,包括保险赔偿责任理算会计、税收理算会计、社会福利保障会计、物价利得会计等。
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工和完善,本质上也是法制经济的完善,对会计提出了挑战,也提供了机遇。
(一)对财务信息的确认、解释更为准确有效。
法务的产生和运用,充实了会计。根据的特殊规定,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在管理和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法定经济标准、经济界限规范过程和报告结果进行、检验、、认定,并为法庭提供证据。它远远超出了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而且对财务的确认与解释更为准确、清晰。当某一团体对某一事项产生抱怨、质辩、谣言、疑问时,法务会计能很快地确认出财务事项的要害所在,并根据经验与所掌握法学和会计学的理论,作出相关的认定,向冲突的双方解释。这种冲突的双方包括一般民众与管理阶层。例如,当涉及到某一国外司法诉讼时,法务会计人员会用通俗的语言对相关的财务问题予以解释。这种解释也正是法务会计的职责。当财务问题得到确认之后,法务会计就须对该问题进行调查,以取得相关的证据来说明上述与质疑、谣言相关的财务事项。当然,在调查取证时,不仅要证实这些事项的存在,还要精通复杂的公认会计准则,报表披露规则,内部控制原理及与公司管理有关的人的行为要素。
(二)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法务会计作为一间新型的复合型边缘学科,需要更高层次的人才。为了适应这种新世纪的要求,高等要培养大批的符合需要的法务会计人员。法务会计学科对专业人才素质的要求主要体现在:
1、精通会计,熟悉相关法律。
法务会计是运用会计专业知识来解决法律问题,所以,首先要求从业者具有扎实的会计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会计实践工作经验,对于不同的行业、不同地位、不同时期的会计实践的变化情况应了如指掌,否则将会无从下手。其次是对经济行为或财产权益规定机关的部门或行业性法律较为熟悉,否则会因法律知识的欠缺而使从业者所提供的报告与要求解决的问题之间,缺乏紧密相关性。法务会计所应熟悉的常规法律知识极为广泛,因此一位法务会计的从业者,首先应是一位法学者。
2、高尚的职业道德。
保密、自律是从业者职业道德的最高要求,法务会计解决的大部分问题都会涉及到不同单位或者相关的商业秘密或执法秘密,所以从业者对委托人负责,只能对某一问题的认识报告给委托人,在法律规定的保密期内,不能私自将涉及的相关,有意或无意泄露给与委托人无关的单位和个人,更不得未经允许私自保留与报告相关的证明材料。
3、独立敬业的精神。
这也是从业者综合素质的体现,独立与保密是密切相关的,为了保密的需要,从业者不能与他人商讨、磋商正在委托解决的具体问题,也不能与解决同问题的其他执业者商讨同一问题,以免从业者之间相互因资历、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人格感染力的而影响他人证明结果的客观性和独立公允性。
(三)为解决复杂、特殊的经济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我国在法制建设过程中,曾碰到了许多与会计相关的法律问题,由于缺乏理论指导与实践经验,无法完美地解决。比如,上海浦东的一位投资者向法院提出诉讼,就红光实业公司的虚假财务报表,要求认定责任。但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不能确定投资者的经济损失,故法院不得不以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而将此案驳回。再比如在琼民源的舞弊案中,尽管对相关的责任人已作出了刑事以及行政处罚,但在民事诉讼中如何来确定有关人员的过失责任,也缺乏相关的依据。法务会计的出现,正可以弥补这一缺陷,使问题圆满地解决,并为解决问题提供法律上的依据。
(四)强化了会计的控制职能。
传统的会计运用会计专门核算以保证会计信息的正确性与真实性,根据确认的标准控制经济活动的合法与合理性,通过所提供的信息揭示在执行计划或预算时的偏差。会计控制的依据是会计核算方法、会计规范和会计信息。而法务会计根据法律的特殊规定,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在经济管理和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法定经济标准和经济界限规范过程和报告结果进行计算、检验、分析、认定,它主要处理财务事实与企业问题的关系,并运用于法律上的鉴定。法务会计经常涉及舞弊调查,并为管理部门、律师或者私人调查服务。它经常帮助管理部门强化公司的内部控制,以减少管理部门的舞弊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