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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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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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子公司,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的。开设所需要材料:1、 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 总公司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 上海分公司的名称4、 总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5、 总公司公章6、 总公司验资报告7、 总公司董事会决议开设流程:查名——带总公司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送工商领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结案规费约为:1500元左右注册一个公司找代理注册上海时3500左右。QQ:37350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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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一笑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第一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第二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三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具体流程如下:一、到工商局领取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企业名称核准,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第二、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处,去刻公章、财务章。第三、审批程序:第一领取申请表第二缴费第三数据录入及传输第四省中心核准赋码第五数据处理第六制证、制卡第七发证、发卡 第四、审批时限: 承诺单开出起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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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暖时光

注册公司的步骤: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3.签订租房合同:你要与你所租的办公室的房东签定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4.买租房的印花税。5.编写“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样本:一次到位公司章程范本、分期到位公司章程范本、一人公司章程范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6.刻私章。7.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8.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9.办理验资报告。10.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11.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特行科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12.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是148元。13.办理税务登记。14.请兼职会计: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从业资格证和身份证。你可先请一个兼职会计,小公司刚开始请的兼职会计一般300元工资就可以了。15.去银行开基本户。16.申请领购发票。另外您的情况建议可以选择当地的经济园区直属招商注册(园区也有招商部,也会代办整个注册程序)有些经济园区也可以帮你垫付资金注册.经济园区可以帮你提供免费的注册地址(也就是公司注册完成后你居家办公都可以,办公室都不用租);而且还可以享受注册经济园区的办证便捷(全程代办,甚至还可以帮你融垫资注册,你自己都不用出资);并且因为是直属招商,没有代理费用.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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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良养猫人

根据财政部令第24号公布《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中:第二十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设立分所。第二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人事、财务、执业标准、质量控制等方面对其设立的分所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分所的业务活动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应当由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第二十三条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3年以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二)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拟到分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不低于50名;(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的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的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四)申请设立分所前3年内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已设立的分所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设的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的,其成立时间可以合并或者分立前会计师事务所的成立时间为准。第二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分所负责人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二)至少有5名注册会计师(含分所负责人);(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第二十五条分所的名称应当采用“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分所所在行政区划名+分所”的形式。第二十六条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应当向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申请表(附表5);(二)会计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会作出的设立分所的决议;(三)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附表3);(四)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资产负债表;(五)会计师事务所拟设立的分所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分所的管理办法;(七)分所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合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于合并当年提出设立分所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材料,但应当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第二十七条省级财政部门批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程序比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办理。跨省级行政区划设立分所的,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就设立该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征求该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的意见。该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10日内回复意见。省级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立分所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并将批准文件抄报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划设立分所的,批准设立分所的省级财政部门还应当将批准文件抄送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及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十八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分所经省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应当依法办理分所工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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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怕

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分所负责人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二、至少有5名注册会计师(含分所负责人)。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

二、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三、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四、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五、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1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做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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