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制度管理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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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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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朝的设置都非常复杂,而且每朝不同,以下我将以最近资料最全的清朝做列:清朝中央官制旧官制中的机构:中枢部:内阁 | 军机处 | 六部(吏部 · 户部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佐理部:都察院 | 大理寺 | 理藩院 | 翰林院 | 通政司 | 国子监 | 钦天监帝室部:宗人府 | 内务府 | 詹事府 | 太常寺 | 光禄寺 | 太仆寺 | 鸿胪寺 | 太医院新官制(1911年)内阁及各部:内阁 | 外务部 | 吏部 | 民政部 | 度支部 | 学部 | 陆军部 | 海军部 | 法部 | 农工商部 | 邮传部 | 理藩部其他机构:弼德院 | 法制院 | 典礼院 | 资政院 | 翰林院 | 大理院 | 军咨府 | 盐政院 | 宗人府 | 内务府 | 钦天监 | 太医院可以看出就算一个清朝变化都很大,所以要归纳各个朝代非常复杂,如果您有需要知道某个朝代的可以开新问题问我。 因为你问的是皇宫中的部门,所以我猜测你要知道的是帝室部的各部门负责的事。 宗人府:宗人府是中国明清时期管理皇家宗室事务的机构。掌管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册,按时撰写帝王族谱,记录宗室子女嫡庶、名字、封号、世袭爵位、生死时间、婚嫁、谥号安葬的事。凡是宗室陈述请求,替他们向皇帝报告,引进贤才能人,记录罪责过失之机构。 内务府:内务府根源于满族早期社会的包衣组织。包衣是“家仆”的满语音译,八旗制度产生时,包衣作为八旗成员的一部分而被编入包衣牛录。随着满族社会的发展和清王朝封建君主制的确立,皇属包衣牛录的职责和地位也发生了变化,向具有宫廷服务性质的机构——内府转化,这就是内务府的雏形。清入关后,由于清宫服务范围的扩大和历代封建王朝宦官制度的影响,内务府一度被宦官机构——十三衙门取代。内务府衙门分内务府堂及所属七司、三院等50多个部门,总称总管内务府衙门,其最高官员为总管内务府大臣,特任,无定额。内务府总管为内务府之主官,品等为正二品,通常为宦官担任,下设如会计等七个司,功能职务为管理出纳,财务收支,祭祀礼仪等。内务府设七司:广储司(下设六库、七作、二房) 六库:银库、皮库、瓷库、缎库、衣库、茶库;七作:银作、铜作、染作、衣作、绣作、花作、皮作;二房:帽房、针线房都虞司(下设东档房、西档房等办事机构)掌仪司(下设果房、神房、中和乐处、僧录司、道录司、东档房、西档房、本房等办事机构)会计司营造司(下设七库、三作) 七库:木库、铁库、房库、器库、薪库、炭库、圆明园薪炭库;三作:铁作、漆作、花炮作庆丰司慎刑司另设三院上驷院武备院:下设北鞍库、南鞍库、甲库、毡库奉宸苑内务府属其他机构三织造处:江宁织造、苏州织造、杭州织造织染局绮华馆打牲乌拉处 詹事府:詹事府,是唐代到清代的官署之一,主要负责东宫事务。顺治元年(1644年)沿明制置詹事府,仅设少詹事一员,以安置降臣,清首任翰林院掌院学士胡世安即曾任此职[1]。因无职掌,故于同年十一月裁撤,并入内三院。顺治九年(1652年)复置詹事府,设詹事一员,少詹事一员,主簿一员,录事二员,通事舍人二员。置左右春坊,设庶子各一员,谕德各一员,中允各二员,赞善各二员。置司经局,设洗马一员,正字二员。此次复詹事府未设满缺,俱以内三院汉官兼之,另外专设满洲詹事一员以掌府事,司其印信[2]。因其时并未立储,故詹事府“未有职掌”,形同虚设,因而于顺治十五年复被裁撤,官员另行补用。康熙十四年(1675年)十二月丁卯,立胤礽为皇太子,即复詹事府。升内阁侍读学士孔郭岱、翰林院侍读学士陈廷敬,并为詹事府詹事[3]。仿其他中央机构,设满、汉复职,其具体设官情况如下。詹事满、汉各一员(均正三品);满、汉少詹事各二员(均正四品);满、汉主簿各一员,满录事二员,汉录事三员;满、汉正字各二员。置左右春坊,设满、汉庶子各一员,满、汉谕德各二员,并设满洲笔帖式十员(清书、汉书各五员)[4]。此后詹事府设官情况多有调整。此次詹事府之设,除满、汉复职这一点纯属清代特色外,其职掌基本上与明代同。胤礽被废后,其作为东宫僚属之职能消失。詹事府作为东宫僚属之职能消失后,仍与翰林院一起行使某些其他职能。具体职掌如下。詹事、少詹事可参加朝会侍班,“恭遇升殿,满汉詹事、少詹事,皆在殿上,序于翰林院掌院学士之次”。九卿、翰詹科道集议,詹事、少詹事均可参加。詹事坐于大理寺卿之次,少詹事坐于左右通政、大理寺少卿之次。凡纂修《实录》、《圣训》,詹事、少詹事等官例得派充副总裁官;纂修其他书史,少詹事及坊、局官皆得选充纂修官。此外,尚有某些职掌可与翰林院互兼,如经筵讲官、日讲官,尚书房侍直、殿试充读卷官等 太常寺:太常寺是中国古代掌管宗庙祭祀的机构。清初便设置有太常寺,隶属于礼部,顺治十六年(1659年)原由礼部掌管的祭祀事宜改由太常寺负责。之后康熙二年(1663年)时寺事又归礼部,康熙十年(1971年)时又改回来。雍正元年(1723年),特简大臣综理寺事,后来到了乾隆十四年,规定礼部满尚书兼管太常职衔,永为成式。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太常寺裁并礼部,不久又恢复,但到了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时又再次裁并。 光禄寺:光禄寺是中国古代掌理膳食的官署。 光禄寺原称为光禄勋,由汉朝郎中令演变而来,统属宫廷宿卫及侍从等。至魏、晋仅存其名,北齐则易名为光禄寺,职责亦变为掌理皇室膳食。自此各代均保留此制,仅辽时曾易名为崇禄寺,金则职属宣徽院。清朝另有内务府掌责,光禄寺成为外廷职司,为管理祭祀食品的官署。 太仆寺太仆寺,中国古代朝廷的中央机构之一,在清朝,主要从事牧马政令,皇帝出巡,扈从车马杂物皆为总管。其中,置卿、少卿、员外郎等官职。1910年代,清朝灭亡后,该机构废除。 鸿胪寺:鸿胪寺,中国古代官署名。汉改秦代典客为大行令,汉武帝时又改名大鸿胪。鸿胪,本为大声传赞,引导仪节之意。大鸿胪主外宾之事。至北齐,置鸿胪寺,后代沿置。南宋、金、元不设,明清复置,主官为鸿胪寺卿。主要掌朝会仪节等 太医院:太医院,中国古代官署名。秦汉以后设太医令,为掌管医疗;隋唐设太医署;宋设医官院;金代改称太医院,长官为提点;明清相沿,长官称为院使,其下辖御医、吏目、医士等数十人,分为大方脉、小方脉、伤寒、妇人、针灸、口齿等科,主要为宫廷服务,并需分班处理紧急医痛,是为宫直,清代又于其中设教习厅,以培养宫廷医务人员;1910年代,清朝灭亡后,该机构废除。 另外,我觉得您说的宫中部门应该也算进了太监的部门:十三衙门,由清朝宦官吴良辅建议设立的机构,于清顺治十一年(1654年)设立。十三衙门乃仿明朝体例内官廿四衙门而设。其下即:司礼监、御用监、御马监、内官监(宣徽院)、尚衣监、尚膳监、尚宝监(尚宝司)、司设监、尚方监(尚方院)、惜薪司、钟鼓司(礼仪监、礼仪院)、兵杖局、织染局(经局)。 这些太监的部门不就不一一介绍了,因为从名字就能知道他们的职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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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制度下,原本同是汉人的包衣汉姓与汉军,在清朝本来各成体系,迥然有别。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种种原因的作用下,他们又非常接近,难分彼此。(一)包衣汉姓,即原本由汉人出身的包衣,主要指清朝内三旗旗鼓佐领下或管领下人,亦即清朝内务府包衣汉姓人,所谓内府世仆。当然也包括下五旗旗鼓佐领、管领,或分管、管辖下包衣汉姓人。包衣汉姓与汉军本不相同,清官书早已言之凿凿。雍乾之际成书的《八旗通志》及乾隆时修成的《钦定八旗通志》曾明确记载:只有在八旗满洲洲里方有包衣组织,包衣汉姓隶属八旗满洲。由包衣汉姓组成的旗鼓佐领乃至管领等均在八旗满洲之中,不论上三旗还是下五旗。在上三旗者为内务府属,下五旗者为五旗王公府属。其他旗分即八旗蒙古与八旗汉军中并无包衣组织。雍乾之际敕编《八旗满洲氏族通谱》,更称这些包衣旗鼓佐领及管领下人为满洲旗分内之尼堪姓氏,即满洲旗分内汉姓之人。对此,清人福格曾明确说,“若内府旗鼓,按《八旗通志》内统于上三旗满洲都统,本与八旗汉军不同。《满洲氏族谱》内谓旗鼓人为满洲旗分内汉姓人。”“其八旗汉军,别列一门,盖内务府乃皆从龙,隶于满洲,自与外八旗汉军别置八帜者,固有不同也。”这就是说旗鼓佐领乃包衣汉姓,其成员随为汉人出身的汉姓人,却向来隶属于满洲,为八旗满洲之人,是八旗满洲而非八旗汉军。所以,包衣汉姓即八旗满洲汉姓与八旗汉军是两个概念,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界限清晰,本不相混。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情形却发生了变化。大概在雍正年间以后,由于诸多事态,包衣汉姓与八旗汉军之界限已越来越不清晰,以致人们对其认识如同雾里看花,以讹传讹,以致出现习惯的谬误而约定俗成。乾隆年间的《青文补汇》即误云:“内务府三旗汉军佐领,俱名旗鼓佐领,旧作齐固佐领。”而最具权威的如《清实录》等清朝官书中亦出现有“包衣汉军”这一很不规范的称谓。影响所及,所谓“旗鼓汉军”、“内务府汉军”等等不正确的称谓,比比皆是。近来一些有关清代内务府包衣的重要论著,以翔实的史料和充分的根据论述了内务府包衣的分类,组织,属性及包衣与汉军关系,或系统论述了清代内务府世家情况,点明了汉姓人问题。人们如加留意,认真领会,过往的认识谬误当不会重复。但实际的情形却是:“旗鼓佐领即包衣汉军佐领”。“旗鼓佐领,汉人包衣佐领,或叫包衣汉军佐领”,甚至将《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中所列举的“尼堪姓氏”中之“尼堪”,亦误认为就是“汉军”,等等提法、称谓、认识充斥于现今许多论著中。显然这是不正确的。之所以如此,除学术交流滞后,重要和根本的原因在于:1、忽略了包衣汉姓人的本质属性,未细究包衣汉姓人在八旗中的实际地位;2、由包衣汉姓人组成的旗鼓佐领,与八旗汉军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彼此交叉之事、相同点甚多;3、清统治者所推行的一系列将包衣汉姓与八旗汉军往一起连的政策。(待续)以上摘自《满学研究》包衣汉姓与汉军有各自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包衣汉姓原本是充作女真人——满洲的家内奴隶的汉人。包衣之出现早在16世纪辽东女真崛起之时。其沦为依附主子奴隶的主要途径,是被掳俘而失去人身自由,成为会说话被驱使的工具。八旗制度建立,他们便随主子一起被编入八旗满洲之中。按其被奴役的状况,他们又往往被分为“有时亦随主驰驱”即临战阵者,和“专为家之舆台奴仆”,即供厮役者。前者被编入管领,或分管、管辖之中。其名称不一,效力内容不一,但本质则一,即均为满洲主子的家内奴隶,与“奉职于国”的旗分佐领不同,是“奉职于家”,其号为包衣者。包衣又有上三旗及下五旗之别。上三旗包衣即皇帝亲领的镶黄、正黄及正白旗中的包衣,由专设的内务府机构加以管辖,称内务府上三旗包衣,或称内务府三旗包衣。内务府所辖汉姓包衣,除佐领下人及管领下人外,还有其会计司管辖下的庄头旗人,为屯居旗人之一种。下五旗包衣,即隶属于下五旗的诸王、贝勒、贝子、公等之包衣,所谓五旗王公府属。其中的汉姓包衣,虽然没有像上三旗内务府那样的专门管理机构,但所拥有旗鼓佐领及管领则略同于上三旗。作为汉姓包衣,他们虽为汉人出身却失去了汉人的身份与地位,也不像在八旗内自树一帜自成体系,具有独立性,所谓旗分佐领的汉军,当然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奴隶即不同于没有组织起来的旗下家奴,所谓“八旗户下人”的贱民。他们是受组织管辖,具有一般社会平民所具有的权利的特别人群。如他们拥有贱民所不具备的科举仕进的权利,有些人还因此而显赫。其中内务府上三旗包衣,属皇帝的家奴,非同一般。其中能直接伺候皇帝者,往往受到青睐,被远派地方,委以重任。他们仕一群特殊存在于清代社会的“非贱民的奴仆”。有一点不变的是他们的汉姓(尽管其中有些人已不再使用汉姓、汉名,但他们汉姓人的身份却无法改变),他们是名副其实的八旗满洲中的汉姓人。汉军产生则在汉姓包衣之后。当初设八旗时,建州统治者为统兵征战及保证兵源,曾将治下的汉人壮丁。投降过来的明朝官兵,以及俘获的汉人兵丁,编入八旗之内为八旗士兵,初成16个汉人牛录,均附属于八旗满洲之内,由满洲大臣统领。凡编入牛录的汉人丁壮身份不同于奴仆包衣。尽管如此,但仍被满洲主子当做奴仆对待,“差徭繁重”,人身难得保障,甚至连“官员病故,其妻子皆给贝勒家为奴”。因而,其愤懑与抵触情绪相当严重。当时的后金统治者皇太极深悉此情。遂开始将汉人官兵从八旗满洲中抽出而独立编旗(固山),设官统辖,使之自成体系。据清官书所载,天聪七年(1633)七月,皇太极“诏于八旗满洲佐领(牛录)分出汉人一千五百八十户,每十丁授绵甲一”,乃编汉人为一固山,即一旗,名“乌真超哈”意即重兵,乃使用火器之兵。固山额真为马光远。此为八旗汉军之始。以后,因明清战争升级,降兵降将渐多,兵源扩大,汉军的规模亦随之发展扩大。崇德二年(1637)七月,“分汉军为两旗”,继继续“照满洲例,编壮丁为牛录”,固山额真为石廷柱、马光远。四年(1639)六月,又扩分汉军二旗为四旗,固山额真为马光远、石廷柱、王世选、巴彦。七年(1642)六月,又将设有四旗的汉军,扩编为八旗,其固山额真为祖泽润、刘之源、吴守进、金砺、佟图赖、石廷柱、巴彦及墨尔根侍卫李国翰。至此八旗汉军体系完整建立。这比八旗初创的乙卯年(万历四十三年,1615)晚了二十七年。八旗满洲、蒙古及汉军各以八个旗并立而存,八旗制度从此完善起来。以后不论汉军的规模如何扩大,但八旗在满洲主子牢牢控制下的三级管理体制不变,汉军作为旗分佐领效命于国家之身份地位及权利义务不变。据乾隆四年成书的《八旗通志》所载,内务府上三旗包衣佐领中之旗鼓佐领,即满洲旗分内之包衣汉姓佐领共18个,属“初编”的,即清入关前编立的共10个,而康熙年间“编立”或“分立”的共8个;八旗汉军佐领共270个,属入关前编设的为161个,入关后增设的为109个。其中顺治年间增设的为46个、康熙年间增设的为59个、雍正年间增设的为4个。有明确记载其来历的共57个,其构成的主要成分为入关前后的降兵降将。这个事实反映和说明了不论八旗包衣汉姓还是八旗汉军,在清兵入关之后特别世顺康时期仍处在发展和壮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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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总是千种姿势一个动作

内务府总管为内务府之主官,品等为正二品。而内务府即清朝管理皇家大小事务的总机构。内务府总管通常为宦官担任,下设如会计等七个司,功能职务为管理出纳,财务收支,祭祀礼仪等。 内务府总管为内务府之主官,品等为正二品。而内务府即清朝管理皇家大小事务的总机构。内务府总管通常为宦官担任,下设如会计等七个司,功能职务为管理出纳,财务收支,祭祀礼仪等。 内务府的组织渊源于满族社会的包衣(奴仆)制度,其主要人员分别由满洲八旗中的上三旗(即镶黄、正黄、正白旗 )所属包衣组成。它的最高长官为总管内务府大臣,正二品,由 内务府总管皇帝从满洲王公、内大臣、尚书、侍郎中特简,或从满洲侍卫、本府郎中、三院卿中升补。凡皇帝家的衣、食、住、行等各种事务,都由内务府承办。 内部主要机构有广储、都虞、掌仪、会计、营造、慎刑、庆丰七司,分别主管皇室财务、库贮、警卫扈从、山泽采捕、礼仪、皇庄租税、工程、刑罚、畜牧等事。另有上驷院管理御用马匹,武备院负责制造与收储伞盖、鞍甲、刀枪弓矢等物,奉宸苑掌各处苑囿的管理、修缮等事,统称七司三院。此外内务府还有三织造处、三旗参领处、掌关防处、三旗庄头处、御茶膳房、升平署、御药房、养心殿造办处、武英殿修书处、咸安宫官学等三十多个附属机构 明朝是四品,清朝也是按明朝做的.但到最后被一些宦官搅乱.最高是二品.大家熟悉的李莲英,安德海等都是二品,前者正,后者从(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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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太大吹乱了秀发

内务府,清代独有的机构,掌宫廷事务。内务府的头称为总管大臣,无定员,由满族王公或满族大臣兼充,秩从二品,乾隆时改正二品。职官多达三千人,比事务最繁的户部人数多十倍以上,可以说是清朝规模最大的机关。内务府主要职能是管理皇家事务,诸如皇家日膳、服饰、库贮、礼仪、工程、农庄、畜牧、警卫扈从、山泽采捕等,还把持盐政、分收榷关、收受贡品。内务府主要机构有“七司三院”,最重要的是广储司,专储皇室的金银珠宝、皮草、瓷器、绸缎、衣服、茶叶等特供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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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心断肠只为你

和济格尔,本蒙古乌鲁特人,后隶正白旗汉军,遂为何氏。 王一屏,先世本满洲,姓完颜氏。为明千总,归附后,隶正红旗汉军。 石廷柱,辽东人。先世居苏完,姓瓜尔佳氏。明成化间,其祖布哈,为建州左卫指挥。布哈生阿尔松阿,嘉靖中袭职。阿尔松阿生石翰,移家辽东,遂以“石”为氏。隶正白旗汉军。 至于在战争中俘虏中朝鲜、俄罗斯、回、藏、蒙等族人,都编入包衣,或属内务府或属下五旗王公,极个别编入满洲或蒙古八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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