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离任村会计

情操节操每日一操
  • 回答数

    8

  • 浏览数

    11402

首页> 会计职称> 高密市离任村会计

8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当自己旳心面临支离破碎

已采纳

这个应该是看你的困难程度吧,而不是几年

98评论

天凉了雨下了你走了

在农村干了19年的村会计,退休是不能够算工龄的,这是我国国家的规定限制。

115评论

感情生了情

9年。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提高全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最低标准的通知》(苏组通[2012]55号)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起,提高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最低标准。

补助对象条件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的对象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连续担任一般村干部满9年及以上的定工干部。

2、男年满6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现仍健在的)。

3、镇村(街)逐级审查并公示无异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

1、因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离职后不支持镇村(街)工作,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参加越级上访的。

二、补助标准:

1、以担任一般村干部的职务和任职年限为依据,确定年补助标准。凡是年满三届(九年)的定工干部每年补助360元,每增加一年增加40元,最高不超过760元。

2、间断任职的,以最长连续任职时间为任职年限,不作累加计算。

3、连续任正职不足9年的,又担任过其他职务的,按副职累加计算年限。

4、连续任职8年以下正、副职,未办理养老保险,家庭困难的党员村干部镇党委、政府在党内温暖工程中给予一定的照顾。

5、补助对象在任职期间已办理村干部养老保险,现领取的养老金达到或超过本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不再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不足的可以补齐,但不得重复享受;参加低保的以此类推。

6、曾经享受过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离职村干部,其当时补助抵消后,依据本办法继续享受。

7、补助对象去世的,停止发放生活补助。

我国法律规定,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辛勤付出。我们离任村干部的今天,就是在职村干部的明天。不解决好离任村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在职干部就会有后顾之忧,不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离任村干得到真正“妥善”照顾,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功德无量”。

有鉴于此,以及“补贴标准由省、区、市确定”的中央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有必要根据中组部、人事部、财政部、民政部组通字(1992)15号文件精神,提高离任村干部困难补助标准,达到在任村干部工资的70%左右。

114评论

不看不想不念不恋

关于村干部正常正常离职生活补助申请:

一、补助对象条件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的对象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连续担任一般村干部满9年及以上的定工干部。

2、男年满6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现仍健在的)。

3、镇村(街)逐级审查并公示无异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

1、因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离职后不支持镇村(街)工作,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参加越级上访的。

二、补助标准:

1、以担任一般村干部的职务和任职年限为依据,确定年补助标准。凡是年满三届(九年)的定工干部每年补助360元,每增加一年增加40元,最高不超过760元。

2、间断任职的,以最长连续任职时间为任职年限,不作累加计算。

3、连续任正职不足9年的,又担任过其他职务的,按副职累加计算年限。

4、连续任职8年以下正、副职,未办理养老保险,家庭困难的党员村干部镇党委、政府在党内温暖工程中给予一定的照顾。

5、补助对象在任职期间已办理村干部养老保险,现领取的养老金达到或超过本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不再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不足的可以补齐,但不得重复享受;参加低保的以此类推。

6、曾经享受过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离职村干部,其当时补助抵消后,依据本办法继续享受。

7、补助对象去世的,停止发放生活补助。

三、资金来源及发放办法:

1、生活补助资金每年发放一次,由镇政府统一在次年的春节前打卡发放到位。

2、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由镇、村按1:2的比例共同承担,其中镇财政承担13,村级转移支付承担23。

四、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享受补助条件的一般离职村干部向所在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任职简历、任职文件或其他机关证明材料。

2、离职村干部、党员及村民代表评议。村(街)成立一般离职村干部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一般离职村干部所任职务、任职年限及离职原因进行评议,在此基础上,村“两委”组织党员议事会成员、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

3、村“两委”初审。评议会议后,结合评议情况,村“两委”会对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初审并将审查结果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及申请人所在的村民组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党委。

4、镇集中审核。镇成立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党政办和农组办工作人员组成的审核小组,对补助对象逐人进行审核,提出明确意见。

5、镇党委政府审批。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审批,将补助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担任职务、任职年限及享受补助标准等分别在镇村(街)公开栏内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公示期间接受群众举报,并及时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予以公布。

125评论

我说我们相见恨晚

法律分析:没有。村会计属于村民委员会的成员之一,离任后没有补贴,在职的,如果是耽误工作的,可以适当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90评论

想念从未改变思念依旧继续

正常离任村干部是具体如下:

根据《枨冲镇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 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四、认定条件及补贴准备

(一)离任村干部的职务认定

1.正职认定。正职是指解放初期(1949年8月至1950年4月)的地下党支部书记;小乡时期(1950年5月至1956年6月)的小乡党支部书记、乡长、农会主席;高级社时期(1956年7月至1958年9月)的高级社党支部书记、社长;

人民公社化初期(1958年10月至1961年12月)的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人民公社化中、后期(1962年1月至1983年12月)的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或大队革委会主任、抓生产的第一副主任);恢复乡政府时期(1984年1月至今)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

2.副职认定。副职是指上述正职相对应时期的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副大队长、大队革委会副主任、大队秘书(文书、会计)、大队妇女主任、大队团支部书记、大队民兵营长、大队治保调解主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委员和村(居)委会副主任、委员等。

3.其它。补贴对象不包括有正常工资性收入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兼职村干部。在同一时间任多项职务的,按最高职务认定,“一肩挑”的村正职不重复计算。

扩展资料

离任村干部待遇成“被遗忘的角落”

由于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致使部分离任村干部在精神上感到失落,在生活中面临困难,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成为农村新的不稳定因素。

离任村干部队伍庞大、结构比较复杂。在这个群体中有村“两委”成员,也有妇女主任、治保调解人员和计生管理人员,离任村干部已成为一个新的、庞大的社会群体。

由于村级政权建设历史跨度大、时间长,再加上农村人口“老龄化”,现在,这部分离职村干部普遍年龄都偏大、身体疾患多、待遇补贴少、社会保障差,除了享受新农保、新农合外,再没有其他的收入或补贴,正在成为农村新的弱势群体。

离任村干部身体状况普遍较差。离任村干部在任时,长年工作、生活在最基层和第一线,面对面地与群众打交道,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强度大,导致他们生活无规律。特别是“农业学大寨”、农村税费改革前,以及现在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和各项建设,村干部常常是起早贪黑。

过度的劳累对他们的身体也造成了一定的伤害。离任以后,随着年龄的增大,身体上的各种不适和疾患也逐步显现出来,且大多都是一些慢性病、多发病,甚至是晚期绝症。许多离任村干部反映:“一年到头拼命干,生老病死无人管,让他们感到心寒。”

离任村干部思想情绪比较低落。大多数离任村干部在职时一门心思干工作,把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都倾注到了工作上,平凡的岗位和忙碌的工作使他们找到了人生的价值,感到很充实,许多离任村干部至今还珍藏着当年在任时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

但离任后,他们的身份就是普通农民,“无官一身轻”的悠闲生活和上级组织的冷落,再加上家庭的抱怨,使他们感到无比失落。同时,村干部离任后,在子女就业、医疗保障、政治待遇等方面基本没有享受到什么照顾。

在任时备受重视,退职后无人关心,家庭不理解,社会有偏见,导致离任村干部心理上不平衡。同时,不断上涨的物价和医疗费用,又加重了离任村干部的经济、生活负担,对他们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参考资料:浏阳市人民政府-枨冲镇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 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参考资料:人民网-离任村干部待遇成“被遗忘的角落”

187评论

修婊先生

可以得到一个很好的补贴,而且国家现在的政策也是越来越好了,可以让人们有一个很好的维持生活。

181评论

莂茛莪談憾凊悈孒

不能得到补贴。因为村会计属于村民委员会的成员之一,离任后没有补贴,在职的,如果是耽误工作的,才可以进行适当的补贴。

8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