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函香
“执业药师可以多点执业吗?”相信大家一直以来都很关注这个话题。日前,陕西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相关要求。小编带大家了解文件中对于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的要求。 一、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要求 政策原文: (二)在执业药师非工作时间,药品零售门店可采用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远程审方方式,作为补充开展处方审核和合理用药服务工作。 (三)鼓励执业药师、药师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在药品零售企业多点执业,作为驻店执业药师不在岗的补充。药品零售门店要建立多点执业人员档案和管理制度,并在当地市场局备案,其继续教育由当地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政策解读: 执业药师的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可以利用起来了!但是切记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必须按照要求处理好档案与备案关系。 二、执业药师多点执业作用 1、填补执业药师缺口 “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要求,到2020年,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超过4人,按照中国大陆13亿9008万人口算(17年末数据),全国共需要556032执业药师,而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的数据,截至2019年4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485833人。很明显,还有很大缺口。 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可以适当缓解这一问题。 2、提高执业药师待遇 小编也经常看到有执业药师抱怨,执业药师在一些零售药店的作用大多时候沦为鸡肋,执业药师在零售药店的待遇较为一般,在一线城市可能工资会稍高,但是三四线城市就是4000多元的标准。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可以适当提升执业药师薪资。而由于执业药师发挥的作用提高,执业药师地位自然可以得到提升。 三、执业药师多点执业争议 1、增加了用药安全隐患 最近在央视播出的一档节目《药案追踪》中,有记录到因为庆大霉素的不当使用致使一儿童耳聋,用药安全存在一定的隐患。一旦执业药师实行多点执业,市场监管可能无法监管到位。 2、多点执业对药店影响 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药师精力有限,一旦顾及不全,则很有可能会影响到药店的名声;很多时候,药店的新老顾客都是因为这家药店用药的好坏来二次购买的。如若在多点执业中对顾客造成坏影响,相信牵连的不仅仅是个人那么简单了。 3、多点执业运营难以明确 目前还没有制定完善、健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则,患者用药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执业药师这一行业在不断发展,广大执业药师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才可以满足行业要求,这是挑战,也是机遇。 想要成为一名执业药师,考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是入门要求,环球网校为广大考生准备了执业药师考试精华备考资料,可到官网下载,也可加群备考学习! 相关推荐:陕西省有关提升药物零售业公司职业药师管理方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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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称,由于目前执业药师队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部分地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对此,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为规范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首先,《通知》明确,坚持执业药师配备政策,稳步提高配备水平。《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药品经营领域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是指执业药师,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包括卫生(药)系列职称(含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从业药师等。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是维护公众用药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要坚持和完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坚持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依法配备使用要求。原则上,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针对当前部分地区执业药师不够用、配备难的实际情况,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不降低现有执业药师整体配备比例前提下,可制定实施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政策,并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对于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地区,允许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执业药师挂证,要严查严惩其次,《通知》要求,细化落实执业药师配备要求,强化监督检查责任 。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辖区内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队伍实际情况,结合经营品种、经营规模、地域差异以及药品安全风险等因素,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阶段、分区域推进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稳步提升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比例。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过渡政策和实施方案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过渡期内,各市县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药学技术人员的管理,对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配备药学技术人员的情况进行登记,建立相关信息档案。要落实“四个最严”监管要求,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配备和在岗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尽职履责。对于不按规定配备且整改不到位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依法查处,并按规定核减其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经营范围。对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撤销其注册证书并坚决予以曝光;还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执业药师队伍建设,仍要加强此外,《通知》还强调,切实发挥执业药师作用,持续加强队伍建设。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应当负责本企业药品质量管理,督促执行药品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负责处方审核和监督调配,向公众提供合理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负责收集反馈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等药学工作。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在坚持执业药师配备原则的同时,更要发挥执业药师的作用。同时,各地要高度重视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制定相关政策引导药学技术人才积极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逐年提升辖区内执业药师的配备使用比例;要规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促进执业药师持续更新专业知识,更好地发挥作用;要探索建立多部门政策联动机制,促进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和执业药师队伍健康发展。以上就是关于通知的具体内容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及时关注本平台,小编将会及时发布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