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业的调整对象

痛在你身疼在我心
  • 回答数

    5

  • 浏览数

    966

首页> 会计职称> 会计职业的调整对象

5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他夺走我的光

已采纳

《 会计法》调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在办理会计事务中产生的经济管理关系。

21评论

奇迹奇迹你在哪里ing

C:调整会计职业中的经济利益关系D:调整会计职业关系在网上有答案可是第一个给A下面的给B和D不知道到底那个是正确的麻烦了AD

77评论

卖萌不是病一萌要你命

会计职业道德调整对象是会计职业关系

29评论

我无病呻吟叹我得不到的你我病入膏肓笑我恨不得的你

调整会计职业关系调整会计职业中的经济利益关系调整会计职业内部从业人员之间的关系

167评论

我的闺蜜有了比我好的朋友

会计法调整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八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财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63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