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抱众人
是的,因为按照执药制度的规定,执药证不属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也就是执药制度里面的那句话“属于药学技术人员”。而目前国家关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制度只有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制度里面有体现,也就是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序列里面才含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分初级士、初级师和中级三个等级),其资格证属于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资格证”,根据相关制度的规定,该证还属于与执业资格并轨,也就是说,该证也属于执业资格证,并在全国、全军各类医疗机构有效,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也都属于有效证件(但在药店里面,药监局未将其作为职业资格证使用)。而执药证上面就没有这个文字的表述。这话听起来有点绕口,但细细地领会一下就明白了。说白了,执药证无等级之分,也还不属于专业技术资格证,这在某些地方已有明确规定,比如在浙江省药监局在对新版GSP的执行原则里面就有执药证不可以替代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具体的表述。祝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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