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年报前更换注册会计师

魔由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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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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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单位而定。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审计年限按上述规定可以超过5年的,应当自第6年起更换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而国企则需要三年。具体单位的审计更换需要到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了解情况,再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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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都变成海市蜃楼

第二十二条上市公司作出发行新股的决定,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披露有关信息:(一)本次发行议案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当包括董事会决议、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具体发行方案、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有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载明“该项决议尚须经股东大会表决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字样;(二)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日前至少5个工作日就以下内容以公告形式通知股东:涉及运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包括权益)的,董事会应当公告被收购资产的评估报告;如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对被收购企业具有实际控制权或应将被收购企业合并报表的,董事会还应当公告被收购企业最近1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并承诺上述收购不会导致公司缺乏独立性;对于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告中保证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及产生同业竞争;(三)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议案后,公司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应当载明“该方案尚须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字样;如果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发行议案有变更,还应当公告变更后的内容。第二十三条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获准发行新股的公告。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未获准发行新股的公告。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新股的通知后,可以公告配股说明书或招股意向书。获准配股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登记日前至少5个工作日公告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公告后至缴款截止日前,上市公司应当就该说明书至少再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注明配股说明书的放置地点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互联网网址。获准增发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发行价格确定后,公告发行结果,其中注明招股说明书的放置地点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互联网网址,供投资者查阅。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公告的配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应当与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本内容一致;确有必要修改的,应当在公布前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第二十六条上市公司增发披露盈利前景的,应当审慎地作出盈利预测,并经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审核,如存在影响盈利预测的不确定因素,应当就有关不确定因素提供分析与说明。上市公司增发未作盈利预测的,应当在招股意向书、发行公告和招股说明书的显要位置作出特别风险警示。第二十七条上市公司应当在新股发行完成后的三年年报中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情况作出持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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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婊王子AK47

新人购买新股需要注意几个问题1,新股上市如果有溢价就存在比较大的风险,因为获利,持股人会有变现的需求,就有比较大的抛压,贸然进入就成为高位接盘者。尤其是第一日,会有很大的成交量和很大的波动,这时进入是风险最大的2,新股如果处于市场热点行业,所谓热点行业就是收到资金关注的。如果要进入稍微等1周左右,待股价稳定之后可以进入。3,由于新股没有从前的数据作为分析的依据,购买新股以前,一定要查阅该公司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股东背景,以及承销商等等,这些都会给你判断的依据。4,一定要把握,有时被市场舆论追捧的新股,有可能就是庄家造势,不要轻信任何言论。如果溢价高,就一定不要进入,风险控制是第一位的。如果被套就没机会赚钱了不是,呵呵5,利好尽头是利空,利空出尽是利好。一定要注意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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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与我相恋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程序及申请文件 本文系根据《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及《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现行法律法规总结归纳而成,概括了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工作框架。此外,尚有一些细节问题未列入其中,并且,在实际操作中,还将遇到若干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关的具体问题,这些都将在实际操作中予以解决。 一、发行新股条件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证券法》、《公司法》等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此项限制);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此外,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三)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四)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目前,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外,所募资金不得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五)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 (六)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七)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同时,我国目前对申请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最近3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还作出了明确要求: (一)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且预测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设立不满3个会计年度的,按设立后的会计年度计算;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低于6%,则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1、公司及主承销商应当充分说明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新股发行时,主承销商应向投资者提供分析报告; 2、公司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发行前一年的水平,并应在招股文件中进行分析论证; 3、公司在招股文件中应当认真做好管理层关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二、关于增发过程中的国有股减持问题 若上市公司存在国有股(包括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的,在增发新股时还将涉及到国有股减持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国有股减持主要采取国有股存量发行的方式。凡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时,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若该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未满3年,则拟出售的国有股通过划拨方式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并由其委托该公司在公开募股时一次或分次出售。国有股存量出售收入,全部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三、增发新股的程序 上市公司增发新股,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相应决议,聘请主承销商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并制作全套申请文件并提交中国证监会,在发行新股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进行新股发行工作。在此过程中,上市公司还需根据工作进程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增发新股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由董事会作出决定,聘请主承销商。 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将对上市公司有无重大关联交易、重要财务指标是否正常、资金使用是否恰当、利润是否达标以及公司经营的风险程度、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等重要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制作《尽职报告》,在《尽职报告》中将对上述事项作出说明。主承销商在与董事会就新股发行方案取得一致意见后,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就有关事项作出决议。 1、召开董事会,就本次发行方案作出决议,包括发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具体发行方案,募集资金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等事项。董事会表决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发行议案报告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2、此后,召开股东大会,就上述发行议案及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等事项进行表决、批准。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议案后,上市公司须在2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股东大会决议。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提供相应服务并出具有关法律文件。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需聘请律师事务所并由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并由其出具审计报告及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等。这些文件都将作为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向中国证监会提交。 (四)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申请发行新股,并就申请是否获准发出公告。 上市公司报送的申请文件包括要求在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的文件及不要求在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的文件两部分,内容涉及招股文件、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增发的文件、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上市公司关于本次增发的申请与授权文件、本次筹集资金运用的文件以及其他文件等。 不论发行新股的申请是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上市公司均应在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公告。 (五)上市公司公告招股意向书,制作招股说明书。 上市公司在接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新股的通知后,可以公告招股意向书。需要注意的是,招股意向书应当载明:“本招股意向书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说明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主承销商和上市公司根据投资者的认购意向确定发行价格后,编制招股说明书,公告发行结果,其中注明招股说明书的放置地点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互联网网址,供投资者查阅。招股说明书需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上市公司与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新股发行上市的时间及登记等具体事项。 在增发新股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上市公司即可与证券交易所商定上市时间及登记等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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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错过

首先,投资者要弄清申购新股的几个步骤:1.新股发行当天(T日),申购者在指定时间内通过柜台(或电话)委托,跟据发行价和申购数缴足申购款,申购在发行日当天结束。2.T+1日,各证券部将申购资金划入清算银行的主承销商开立的申购资金专户。3.T+2日,交易所和主承销商核查资金情况,确定有效申购帐户和申购数量,并将有效申购数据及申购配号记录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4.T+3日,公布中签率,申购者到证券部确认申购配号,当日摇号抽签,根据中签情况进行申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中签结果通过交易所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5.T+4日,公布中签号,各营业部返还多余申购款,申购资金解冻。申购者根据公布的中签号核对结果。其次,由于申购新股涉及的环节较多,投资者的疑问也较多,下面几个问题也值得投资者关注:1.每笔委托不少于1000股并且是1000股的整数倍。申购下限是1000股,申购必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其次申购上限,具体在发行公告中有规定。委托时不能超过上限,否则被定为无效委托无法申购。2.委托已成交不等于申购成功。一些股民在用电话委托申购新股时,将电话委托申购新股时,将电话委托里传出的您的委托已成交误以为自己的申购已成功,已得到所需之新股。实际上,此处的委托已成交只能算申购委托进入交易所电脑主机,能否申购得到新股还须查验委托是否中签。3.申购编号(合同号)不是申购配号实际上,申请编号(合同号)是证券营业部配给客户的流水号,并非申购配号。申购配号由交易所电脑统一产生。4.投资者如何知晓申购配号各营业部做法不同:有的证券营业部打印交割单,有的营业部不打印交割单。A.有的证券营业部将申购配号和相应股东帐号张贴出来,申购者只要去查一下就可知晓。B.有的营业部则采用打印交割单的方式,即在新股申购后的第三天即T+3日可以打出一张新股的配号,如申购股数>1000股,则在申购配号上顺加即可。1.如何从资金变化上,判断是否中签投资者可以看自己的资金的变化情况,判断是否中签。T+4日,申购结束后第4天,申购资金返还投资者的资金帐户内。投资者可到证券营业部检查一下自己的资金帐户。如果新股申购款已全部到帐,说明未中签,若中签返还的申购资金则减少相应一部分。2.新股申购期间不要撤销指定交易如在新股申购期间撤销指定交易,申购资金仍返还给原申购席位,只会给投资者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3.怀疑券商作手脚是多余的有不少投资者担心券商会在申购中使调包计。这种担心是不切实际的。一、新股申购中签后,交易所主机直接按中签新股记入投资者证券帐户,券商无法更改。二、如果投资者有疑问,也可在新股上市后,通过查询交易记录,取得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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