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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在职业道德方面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即独立、客观、公正,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保密,职业行为,技术准则。
一、独立、客观、公正
鉴证业务是指为被鉴证对象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循了既定的适当标准提供高度或适度保证的业务。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中的三个重要的概念,也是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最基本的要求。
二、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关注
三、保密
注册会计师能否与客户维持正常的关系,有赖于双方能否自愿而又充分进行沟通和交流,不掩盖任何重要的事实和情况。只有这样,注册会计师才能有效地完成工作。如果注册会计师受到客户的严重限制,不能充分了解情况,就无法发表审计意见。同时,注册会计师与客户的沟通,必须建立在为客户信息保密的基础上。因此,注册会计师在签订业务约定书时,应当书面承诺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保密。这里所说的客户信息,通常是指商业秘密。一旦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被利用,往往给客户造成损失。因此,许多国家规定,在公众领域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在提供专业服务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除非有法定的或专业的披露权力或义务。在未经适当或特别授权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不得使用或披露任何相关信息。同时,还应确保协助其工作的业务助理人员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信守保密原则。
四、职业行为
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应符合本职业的良好声誉,不得有任何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这一义务要求注册会计师履行对社会公众、客户和同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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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会计主要负责记好行政方面的财务总帐及各种明细帐目。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书写整洁、登记及时、帐面清楚。下面来看看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爱岗敬业。
(一)爱岗敬业的含义。爱岗就是会计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并为做好本职工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具体表现为会计人员对自己应承担责任和义务所表现出的一种责任感和义务感。
敬业是指人们对其所从事的会计职业或行业的正确认识和恭敬态度,并用这种严肃恭敬的态度,认真地对待本职工作,将身心与本职工作融为一体。
(二)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作为一位社会公民,必须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同时,作为一名会计人员,还必须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本职工作。因此,爱岗敬业是会计人员干好本职工作的基础和条件,是其应具备的基本道德素质。
1.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
只有正确地认识会计本质、会计工作的重要性,树立热爱会计工作,敬重职业的精神,才能克服“懒”、“惰”、“拖”的不良习惯和作风,这是爱岗敬业的最基本要求,也是首要要求。
2.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
只有热爱会计职业,才会有职业乐趣,才会刻苦钻研会计业务技能,才会努力学习会计业务知识,才会全身心地投入会计事业。
3.安心工作,任劳任怨。
只有安心本职工作,才能潜下心来“勤学多思,勤问多练”,才能真正做到敬业,才能成为真正的行家里手。任劳任怨,要求会计人员具有不怕吃苦,不计较个人得失的思想境界。
4.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会计工作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没有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就可能出偏差。对一些损失浪费、违法乱纪的行为和一切不合法不合理的业务开支,要严肃认真地对待,把好关,守好口。比如有的单位要求在审核凭证时坚持“八审八看”,即:1.审核经济业务内容,看是否符合财务制度、法律法规和费用开支标准;2.审“抬头”,看是否与本单位名称(报账人姓名)相符;3.审“填制日期”,看是否与报账日期相近;4.审“用途”,看是否与“发票”或“收据”相关联;5.审“财务签章”,看是否与原始凭证企业或单位名称相符;6.审“金额”,看计算是否正确、完整;7.审“大、小写”,看大、小写是否一致;8.审“脸面”,看有无涂改、刮擦、纸贴现象。再比如,在管理货币资金时,有的单位严格遵守“八不准”,即:1.不准挪用、贪污公款;2.不准坐支现金或白条入库;3.不准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4.不准超限额库存现金;5.不准私设“小金库”;6.不准该用转账支票而改用现金;7.不准用现金购置未经批准的专项审批商品;8.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套取现金。
5.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忠于职守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即忠实于服务主体、忠实于社会公众、忠实于国家。首先,单位会计人员要忠实于所服务的主体,不仅要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服务主体的经济活动状况,负责其财产安全,还应负责其资金的有效运作,积极参与经营和决策。其次,要忠实于社会公众,正确真实地对外提供有关服务主体的会计信息,以便让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社会公众获取客观真实的财务信息,进行正确判断和经济决策。再次,要忠实于国家,实际上是对社会整体利益负责。
二、诚实守信。
(一)诚实守信的含义。诚实是指言行跟内心思想一致,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
(二)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
1.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
会计人员应言行一致,实事求是,正确核算,尽量减少和避免各种失误,不为了个人和小集团利益,伪造账目,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会计人员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如何,将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保密守信,不为利益所诱惑。
会计人员因职业特点经常接触到单位和客户的一些秘密。因而,会计人员应依法保守单位秘密,这也是诚实守信的具体体现。秘密主要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三类。
3.执业谨慎,信誉至上。
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始终保持应有的谨慎态度,对客户和社会公众尽职尽责,以维护职业信誉。首先,注册会计师在选择客户时应谨慎,不要一味地追求营业收入,迎合客户不正当要求。其次,注意评估自身的业务能力,正确判断自身的知识、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否胜任所承担的委托业务。第三,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和执业规范、程序实施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按照规定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反映。第四,在接受委托业务后,应积极完成所委托的业务,认真履行合同,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廉洁自律。
(一)廉洁自律的含义。
自律的核心就是用道德观念自觉地抵制自己的不良欲望。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前提,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
会计职业自律包括两层含意:
会计人员自律和会计行业自律。
会计人员自律,是一个个体概念,是会计职业自律的基础和保证。
会计行业自律是一个群体概念,是会计职业组织对整个会计职业的会计行为进行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过程。
会计职业组织和会计人员的廉洁是会计职业道德自律的基础,而自律是廉洁的保证。
(二)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错误的思想,这是在会计工作中做到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
2.公私分明,不贪不占。
公私分明,是指严格划分公私界线,公是公,私是私。不贪不占,是指会计人员不贪、不沾、不收礼、不同流合污。
3.遵纪守法,尽职尽责。
遵纪守法,正确处理会计职业权利与职业义务的关系,增强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能力,是会计人员廉洁自律的又一个基本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遵纪守法,不违法乱纪;而且要敢于、善于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职业权利,尽职尽责,勇于承担职业责任,履行职业义务。
四、客观公正。
(一)客观公正的含义。
对于会计职业和会计工作而言,客观主要包括以下含义:
一是真实性,即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真实地记录和反映实际经济业务事项;
二是可靠性,即会计核算要准确,记录要可靠,凭证要合法。
对于会计职业和会计工作而言,公正主要包括以下含义:
一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即会计准则、制度要公正。
二是执行会计准则、制度的人,即公司、企业单位管理层和会计人员不仅应当具备诚实的品质,而且应公正地开展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即在履行会计职能时,摒弃单位、个人私利,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对待相关利益各方。
三是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鉴证时应以超然独立的姿态,进行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出具客观、适当的审计意见。
客观是公正的基础,公正是客观的反映。
(二)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
1.端正态度。
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的基础是会计人员的态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2.依法办事。
依法办事,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是会计工作保证客观公正的前提。
3.实事求是,不偏不倚。
客观公正贯穿于会计活动的整个过程:
一是会计核算过程的客观公正,即指会计人员在具体进行业务处理时,或需要进行职业判断时,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实事求是、不偏不倚。
二是最终结果公正,是指会计人员对经济业务的处理结果是公正的。
五、坚持准则。
(一)坚持准则的含义。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这里所说的“准则”不仅指会计准则,而且包括会计法律、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制度。
会计人员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过程中,只有坚持准则,才能以准则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在发生道德冲突时,应坚持准则,以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业务时,应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
(二)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
1.熟悉准则。
熟悉准则是指会计人员应了解和掌握《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与会计相关的法律制度、单位内部的会计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这是遵循准则、坚持准则的前提。
2.遵循准则??
遵循准则即执行准则。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和监督时要自觉地严格遵守各项准则、自律在先,同时也要求他人遵守准则,坚决抵制违法行为。
3.坚持准则。
会计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发生道德冲突时,应坚持准则,排除阻力,顶住压力,对法律负责,对国家和社会公众负责,敢于同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现象作斗争,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六、提高技能。
(一)提高技能的含义。
会计是一门不断发展变化、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它与经济发展有密切的联系。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我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后,会计改革不断深人,会计专业性和技术性日趋复杂,对会计人员所应具备的职业技能要求也越来越高。加上一些新经济事物不断涌现,也给会计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会计人员的技能水平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保证。没有娴熟的会计技能,再好的个人道德品行,也无法干好会计工作。会计工作是一门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胜任会计工作。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提高职业技能和专业胜任能力,以适应工作需要。职业技能,也可称为职业能力,是人们进行职业活动,承担职业责任的能力和手段。就会计职业而言,它包括会计理论水平,会计实务能力,职业判断能力,自动更新知识能力,提供会计信息的能力,沟通交流能力以及职业经验等。
提高技能,是指会计人员通过学习、培训和实践等途径,持续提高上述职业技能,以达到和维持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的活动。
(二)提高技能的基本要求。
1.具有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的意识和愿望。
会计人员要适应时代发展的`步伐,就要有危机感、紧迫感,要有不断提高专业技能的愿望和要求。只有具备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的意识和愿望,才能不断进取,主动求知。
2.具有勤学苦练的精神和科学的学习方法。
只有具备锲而不舍的“勤学”精神,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理论水平、操作技能和职业判断能力,才能推动会计工作和会计职业的发展,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和新情况的需要。同时,要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必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锤炼提高职业技能。
七、参与管理。
(一)参与管理的含义。
参与管理,简单地讲就是间接参加管理活动,为管理者当参谋,为管理活动服务。
(二)参与管理的基本要求。
会计人员要树立参与管理的意识,积极主动地做好参谋。经常主动地向领导反映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参与经营管理活动。具体说,应积极主动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努力钻研业务,熟悉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提高业务技能,为参与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2.熟悉服务对象的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使参与管理的决策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
八、强化服务
(一)强化服务的含义。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
首先,服务态度是服务者的行为表现,要求礼貌服务,以礼待人,服务周到。
其次,强化服务的关键是提高服务质量。强化单位会计人员的服务就是真实、客观地记账、算账和报账,积极主动地向上级领导者反映经营活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参与经营管理活动。强化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就是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正确评价委托单位的经济财务状况,为社会公众及信息使用者服好务。
会计职业强化服务的结果,就是奉献社会。如果说爱岗敬业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出发点,那么,强化服务、奉献社会就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归宿点。
(二)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
强化会计职业服务的基本要求就是会计人员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服务要文明,质量要上乘。
1.强化服务意识。
会计人员要树立强烈的服务意识,不论是为经济主体服务,还是为社会公众服务,都要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要在内心深处树立服务意识,为管理者服务、为所有者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为人民服务。
会计人员不仅要自觉地培养团结协作、互相支持的道德观念,并以此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而且还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同时,要正确处理各部门之间以及上下级之间的关系。
2.提高服务质量。
质量上乘,并非无原则地满足服务主体的需要,而是在坚持原则、坚持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尽量满足用户或服务主体的需要。
一、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倡导“爱国守法”就是要求教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第一,爱国是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支撑。爱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中国各族人民道德品质的重要特征,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热爱自己的祖国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
第二,守法要求教师依法执教。守法是《宪法》所规定的所有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和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守法主体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教师职业的示范性,要求教师成为守法的楷模,对受教育者的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因此,作为一名教师,要把热爱祖国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权利职责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二、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这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倡导“爱岗敬业”就是要求教师对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没有责任感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因此,作为一名教师,应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对工作高度负责,要热爱自己所在的岗位,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倡导“关爱学生”就是要求教师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的情感和爱心。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这是调节教师与学生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因此,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教书育人是教师最核心的职责与任务。教书是育人的主要手段,育人是教书的根本宗旨,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倡导“教书育人”就是要求教师以育人为根本任务。
所以,教师要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倡导“为人师表”就是要求教师言传身教,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对教师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教师,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教师自己要言传身教,以身立教,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
六、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
倡导“终身学习”就是要求教师做终身学习的表率。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落她眉骨
会计职业道德主要内容有八项,包括以下方面: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扩展资料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物质财富不断增加,各种社会诱惑也随之增加,而会计作为我国各职业岗位中有着关键性作用的职业,其工作人员在利益驱使或权力的胁迫下某些时候会进行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操作,如进行会计造假,伪造、篡改、隐匿会计资料,进行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造假,以权谋私,利用职位之便谋取私利,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造成该种现象原因大体分析如下:
(一)会计从业人员自身素养有待加强
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高学历、高职业道德的会计从业人员数量不断增加,但我国会计行业从业人员整体职业道德素养水平却仍存在不足,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
①部分会计人员职业能力不强,在执行会计业务时墨守成规,不愿学习新的会计职业技能,对于新的会计思想、方法不愿接受,尤其是部分从事会计行业多年的老会计人员,不愿创新,不愿接纳新的事物,导致知识、技能的老化,不能很好促进企业会计的发展,使之真正推动企业的发展。
②部分会计人员不能很好的主动学习,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他们甚至对国家最新出台的一些会计法律法规都不能很好的了解掌握。
③一些会计人员在利益面前经不住诱惑,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坚持原则,做一些违法违规的事情,或存在上级领导因利益对会计人员进行施压,造成部分会计人员为了明哲保身,违反会计职业道德,为领导的私利服务。
(二)领导者原因
多数会计人员是在企业上级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一些领导者的意志往往会被强加给会计人员,如果某些上级领导的职业道德素养不高,就会导致一些会计人员放弃职业道德,为领导服务。
如部分上级领导在各种利益驱使下或为了追求过高目标额的实现等满足一己私利的行为而放弃职业道德,利用职位之便胁迫会计人员为其私利服务,而部分会计人员会在利益的诱惑或领导者以将其辞退等行为的胁迫下放弃职业道德,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会计信息造假等各种违规操作,致使会计信息失真,损害企业集体利益。
(三)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不够重视
经济发展,物质财富增加,各种利益诱惑随处可见,在如此物欲横流的社会背景下,增加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就显得更为重要,而目前我国关于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培养却不足,整个社会的职业道德重视度并不高,职业道德虽在工作实践中能够不断加强,但其本身的教育培养也不容忽视。
首先,学校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不足够重视,学校往往只注重对学生知识的培养,忽视了职业道德教育,而知识学习阶段价值观的培养,对以后进入职场有着重要的影响力。
其次,进入会计行业之后的职业道德教育多以公司培训为主,但公司培训也多为职业能力的培训,忽视了对职业道德的培训。对职业道德教育的不重视成为职业道德素养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监督机制不完善
虽然我国已制定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会计人员行为,但关于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处罚办法的法律规定却仍不健全,无法达到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人员实现严惩严办以警示的作用,导致部分会计人员无视法律的存在,铤而走险,谋取私利,法律对其监督存在一定的漏洞。
我国对会计行为的其他监督还包括审计监督、财税监督等,但这些监督部门往往各自为政,缺少有效的沟通协作,不能真正的发挥对会计人员的有效制约。会计监督体系的不完善使得会计管理存在一些漏洞,而有些会计人员钻了会计管理的漏洞,进行一些违法违规操作,丧失了职业道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职业道德
知新友人
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诚信、独立性、客观和公正、良好职业行为和保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烙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
第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
第七条 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
扩展资料:
注册会计师的业务和职业道德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第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承办下列审计业务:
(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具有证明效力。
第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第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由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
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所注册会计师依照前款规定承办的业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委托人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第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第十九条 注册会计师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一)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
(二)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
(三)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第二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二)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三)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四)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对委托人有前款所列行为,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审计的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
(二)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三)接受委托催收债款;
(四)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五)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六)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肆意洒泄兴浓于酒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规范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自1988年成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建设。1992年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试行)》;1996年12月26日,经财政部批准,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02年6月25日,为解决注册会计师职业中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于2002年7月1日起施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基本原则,二是具体要求。基本原则包括注册会计师履行社会责任,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履行对客户的责任以及对同行的责任等。具体要求包括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保密、收费与佣金、与执行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工作、接任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以及广告、业务招揽和宣传等。注册会计师为实现执业目标,必须遵守一系列前提或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包括独立、客观、公正,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保密,职业行为,技术准则。一、独立、客观、公正 独立、客观、公正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中的三个重要的概念,也是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最基本要求。(一)独立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的灵魂,因为注册会计师要以自身的信誉向社会公众表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真实与公允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者主要依赖财务报表判断投资风险,在投资机会中做出选择。如果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不能保持独立,存在经济利益、关联关系,或屈从外界压力,就很难取信于社会公众。那末,什么是独立性呢?较早给出权威解释的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1947年发布的《审计暂行标准》(The Tentative Statement of Auditing Standards)中指出:“独立性的涵义相当于完全诚实、公正无私、无偏见、客观认识事实、不偏袒。” 传统观点认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包括两个方面——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职业行为守则中要求:“在公共业务领域中的会员(执业注册会计师),在提供审计和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保持实质上与形式上的独立。”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道德守则也要求执行公共业务的职业会计师(执业注册会计师)保持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根据国内外有关文献,我们给出独立性的定义:“独立性,是指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实质上的独立,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发表意见时其专业判断不受影响,公正执业,保持客观和专业怀疑;形式上的独立,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或鉴证小组避免出现这样重大的情形,使得拥有充分相关信息的理性第三方推断其公正性、客观性或专业怀疑受到损害。”(二)客观注册会计师应当力求公正,不因成见或偏见、利益冲突和他人影响而损害其客观性。注册会计师在许多领域提供专业服务,在不同情况下均应表现出其客观性。在在确定哪些情况和业务尤其需要遵循客观性的职业道德规范时,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 注册会计师可能被施加压力,这些压力可能损害其的客观性。2. 在制定准则以识别实质上或形式上可能影响注册会计师客观性的关系时,应体现合理性。3. 应避免那些导致偏见和受他人影响,从而损害客观性的关系。4. 注册会计师有义务确保参与专业服务的人员遵守客观性原则。5. 注册会计师既不得接受,也不得提供可被合理认为对其职业判断或对其业务交往对象产生重大不当影响的礼品和款待,尽量避免使自己专业声誉受损的情况。(三)公正注册会计师提供专业服务时,应当坦率、诚实,保证公正。公平不仅仅指诚实,还有公平交易和真实的含义。无论提供何种服务,担任何种职务,注册会计师都应维护其专业服务的公正性,并在判断中保持客观性。二、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关注 (一)专业胜任能力注册会计师应当具有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能够胜任承接的工作。“专业胜任能力”既要求注册会计师具有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又要求其经济、有效地完成客户委托的业务。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为注册会计师提供了广阔的发展机会。进入注册会计师职业的人士,并不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可以用一只笔或一台计算机就能开始执业生涯,但必须具备相当的教育程度和一定的能力。为何要把专业胜任能力提高到道德层次?这是因为,注册会计师如果不能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就难以完成客户委托的业务。事实上,如果缺乏足够的知识、技能和经验提供专业服务,就构成了一种欺诈。当然,注册会计师依法取得了执业证书,就表明在该领域具备了一定的知识,但能否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只有自己才清楚。这意味着,一个合格的注册会计师不仅要充分认识自己的能力,对自己充满信心,更重要的是,必须清醒认识到自己在专业胜任能力方面的不足,不承接自己不能胜任的业务。如果注册会计师不能认识到这一点,承接了难以胜任的业务,就可能给客户乃至社会公众带来危害。注册会计师作为专业人士,在许多方面都要履行相应的责任,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就是其中之一。(二)应有关注注册会计师提供专业服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关注、专业胜任能力和 勤勉,并且随着业务、法规和技术的不断发展,应使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在一定水平上,以确定客户能够享受到高水平的专业服务。应有的关注是指专业人士对其所提供服务承担的勤勉尽责的义务。具体到审计服务而言,注册会计师应当以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审计业务。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运用其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获取和客观评价审计证据。 三、保密 注册会计师能否与客户维持正常的关系,有赖于双方能否自愿而又充分进行沟通和交流,不掩盖任何重要的事实和情况。只有这样,注册会计师才能有效地完成工作。如果注册会计师受到客户的严重限制,不能充分了解情况,就无法发表审计意见。另外,注册会计师与客户的沟通,必须建立在为客户保密的基础上。因此,注册会计师在签订业务约定书时,应当书面承诺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保密。这里所说的客户信息,通常是指商业秘密。一旦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被利用,往往给客户造成损失。因此,许多国家规定,在公众领域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不能在没有取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泄露任何客户的秘密信息。四、职业行为 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应符合本职业的良好声誉,不得有任何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这一义务要求注册会计师履行对社会公众、客户和同行的责任。(一)对社会公众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一个显著标志是对对社会公众承担责任。社会公众利益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之服务的人士和机构组成的整体的共同利益。注册会计师作为一个肩负重大社会责任的行业,应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根本目标。(二)对客户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对社会公众履行责任的同时,也对对客户承担着特殊的责任,包括:1.注册会计师应当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前提下,竭诚为客户服务 。2.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业务约定履行对客户的责任。3.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并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4.除有关法规允许的情形外,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或有收费形式为客户提供鉴证服务。(三)对同行的责任 对同行的责任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在处理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相互关系中所应遵循的道德标准,包括:1. 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同行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配合同行工作。 2. 注册会计师不得诋毁同行,不得损害同行利益。3.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雇用正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不得以个人名义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4.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四)其他责任能否争取到业务、拥有较多的客户,关系到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存和发展。因而在业务承接环节也最易发生败坏职业声誉的行为。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维护职业形象,不得有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包括:1. 注册会计师应当维护职业形象,不得有可能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2.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采用强迫、欺诈、利诱等方式招揽业务。3.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4.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向他人支付佣金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也不得向客户或通过客户获取服务费之外的任何利益。5.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不得允许他人以本所或本人的名义承办业务。五、技术准则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相关的技术准则提供专业服务。注册会计师有责任在执业时保持应有的关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在遵守公正性、客观性要求的范围内提供优质服务;在执行审计时,还应当遵守独立性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以下技术准则:(1)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企业会计准则;(3)与执业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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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业道德主要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八个方面内容。
1.爱岗敬业
要求会计人员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职业荣誉感;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安心工作,任劳任怨;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
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保密守信,不为利益所诱惑;执业谨慎,信誉至上。
3.廉洁自律
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一身正气。廉洁就是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
4.客观公正
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如实反映,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
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应当以准则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在发生道德冲突时,应坚持准则,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6.提高技能
要求会计人员具有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的意识和愿望;具有勤学苦练的精神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
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参与管理,使管理活动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8.强化服务
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